【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法人公司变更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法人变更代理公司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公司注册之后,在经营过程中必定会伴随着各类变更,如变更法人,变更注册地址,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等等,企业变更业务与工商个体户变更业务也是有所区别的。江西小二财税为你讲解一下如何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法人人变更的申办流程及材料
经营范围变更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确定的经营范围 ;
3、 公司公章;
4、原公司章程;
经营范围变更流程
1,领表咨询、
2,申报登记、
3,领取执照、
4,审查、
5,核准、
6,颁发新版营业执照
以上就是“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们了解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帮助,有任何关于变更备案的问题,欢迎来咨询江西小二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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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位置: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镇月坊胡村江西流量经济产业基地2号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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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人变更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法人代表变更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
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
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
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
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
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
8、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
9、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
10、侵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
11、侵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限制职工流动。
12、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法人代表变更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
【案例背景】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公司意思表达机关。而作为我国公司法规定的独特机关,几乎拥有公司一切事务的代表权,与之相对应的,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也十分重大。但在公司中,常常有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问题,尤其是在公司经营不善,股东不再向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资金的情况下,且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意向不予理会,此时,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下面,让我们通过案例进行解析。
【案例提要】
a公司成立于2023年8月25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当时登记的股东为乙,法定代表人亦为乙。2023年8月27日,a公司的股东乙做出《股东决定》,内容为免去乙担任的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经理职务,委派甲为a公司的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并于当日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申请将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乙变更登记为甲,甲在该申请书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栏目签字。2023年9月2日,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2023年10月12日,a公司向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将其股东由乙变更登记为乙和丙,将公司类型由一人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变更登记为有限公司(国内合资),甲在申请书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栏目签字。
2023年10月20日,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甲非a公司的员工,仅在2023年12月至2023年9月间在上海文呈君业会务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工作,该公司由乙的配偶丁担任法定代表人。甲未参与a公司的实际经营和管理,亦未从a公司处领取过任何报酬。a公司的公章由股东乙掌握。2023年11月29日,甲曾向a公司及其股东发出《告知函》,要求辞去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等与实际身份不符的职务,并要求a公司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但a公司未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
【案件分析】
本案中,原告既非被告的股东,亦非被告的员工,且除了在《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栏目签过字外,a公司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原告实际参与过公司的经营管理,原告亦未从a公司处领取任何报酬,但是,原告作为a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却要依法承担其作为法定代表人的相应责任,显然有失公允。且从法律关系上分析,原告与a公司之间构成委托合同关系,内容为原告受a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原告在起诉前曾发函被告,要求辞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等与实际身份不符的职务,并要求被告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故依据我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之规定,原告有权要求解除其与a公司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
【法院判决】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a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涤除原告甲作为a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事项;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关问题的答复》第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应由公司章程依法作出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按出资比例)的股东通过。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关问题的答复》第二条 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原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该公司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指单个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否则,企业登记机关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基于此问题的司法实践探索】
一、传统观点:这里说的传统观点为过往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所称的“此属于公司内部纠纷,需根据公司内部章程调解,不属于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但在现实中,部分公司固执地拒绝法定代表人卸任,一大部分原因是为了让现任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现有或将有的经营风险进行承担。而此时如果司法机关不进行干预,一味地主张公司自治,忽略双方为平等主体的关系,对于法定代表人自身、公司、社会影响都将是“三输”的局面。
二、司法实践中的进步:本案例中的法院判决其实便是这一问题的司法实践上的进步,即法院考虑到公司与法定代表人为平等主体,二者之间的关系为委托合同关系,且原告既非公司股东,亦非公司员工,长时间不参与公司实质性管理,此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确为不妥。强调了“挂名”法定代表人的不公。
三、总结:在司法实践中,虽然很明显本文中的案例判决更具说服力,但事实上,判决为传统观点的案例占更多数,且在法院审理中,当事人要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自己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的关联。且在实践中,部分案例虽然认为法定代表人有权辞任,但在穷尽内部经济之前,即以职权召集股东会会议讨论变更法定代表人事宜之前,其辞任请求并不能得到法律支持。所以,尽管在2023年的案例中有了一例积极的尝试,但真正解决此问题,仍是任重而道远。
【问题解决方案】
一、若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份
(一)根据《公司法》第四十条(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可知,此时法定代表人可以主张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进行表决。
(二)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可知,若当事人持有公司股份,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解散公司,以此迫使股东会同意变更法定代表人,达到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
二、若法定代表人并未持股
(一)若当事人与公司并没有实质的法律基础,且有可能会因为公司行为造成自身权益受损,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此时可以通过诉讼寻求法律救济,但在法律实务中,此类问题在公司自治与当事人个人权益中常常难以平衡,例如部分案例中,法院便明确表示不属于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
(二)公开声明:在当地或全国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报纸或媒体上,发表公开声明,明确表示辞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并表示对公司此后的经营管理活动,与本人无关,自己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若有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管理人员有冒用本人代行签署的法律文件,应当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发函至工商、银行、税务等相关部门说明自己已辞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并备案签名,防止冒签。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姚志斗律师认为:
法定代表人的更换可以分为正常情况的更换以及非正常情况的更换两种情形。正常情况下的更换为公司股东进行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按出资比例)的股东通过,再由公司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即可。不正常的更换又分为两种:一为自然人空挂法定代表人之名,而没有与公司有实际关联,此时法定代表人想辞去该职位,但股东不予变更且不予办理登记;二为股东会意图更换现任法定代表人,但现任法定代表人掌握公司印章或营业执照等资料不予配合,致使公司股东无法顺利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对于第一种不正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虽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定,但在法律实务中,常常有法定代表人因公司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甚至严重影响生活。此时,当事人可以尝试通过诉讼主张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此法院通常会平衡公司自治和人格保护间的关系。若此法定代表人确实与公司没有任何法律基础,又不符合法定代表人制度的宗旨,又有损个人权益,法院应予以干预。但在司法实践中,此类判决边界十分模糊。此时,法定代表人便可以考虑法律救济以外的方法维护自身权益。
变更深圳公司法人具体流程介绍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这个需要我们去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变更执照时,需要我们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并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然后去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一定要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我们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然后去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这个需要去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深圳公司法人变更的具体流程
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二、工商受理、发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
7、股东会决议(加盖公司公章);
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受理后第二天起7个工作日领取。
新法人的任职证明
好了,以上就是深圳前海百科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大家介绍的变更深圳公司法人具体流程介绍的所有内容,希望大家能够明白。想要变更深圳/前海公司的朋友,可以联系我们。
有些企业在运营的过程中,由于需求或许会进行企业法人的变更,而变更企业法人是要了解一下详细的流程,那么怎样变更企业法人呢?下面跟从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变更法人的流程
1、收拾需求变更的信息,并在工商局网上挂号界面进行初审提交,3-5个工作日审阅经过。
2、下载并打印审阅经过的资料,进行相关的填写。
3、在工商局官网预定递送资料的时刻。
4、按照预定的时刻到工商局递送企业法人变更的资料。
5、等候5个工作日收取新的营业执照。
(注:能够带身份证原件,也能够带复印件。)
变更法人的债款处理
1、按照《公司法》的规则:公司工商挂号事项产生变更的(包含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款债款由变更后的公司悉数承当。
2、《合同法》第七十六条也清晰:合同收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名字、称号的变更或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改变而不履行合同职责。
3、有一点需求清晰:法定代表人仅仅负责处理公司的债款问题,真实承当公司债款债款职责的仍是公司,而公司的钱是股东出资的,所以在一开始阐明“法定代表人是不是股东”影响很大。
4、假如公司是转让过来的,那么在转让之前一定要确认该公司是否将一切的债款债款都处理洁净,包含有没有欠税、银行有没有借款没还等。
5、并且两边所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都会约好:原债款由原股东承当。假如原股东隐秘债款的状况,那么是能够追究其职责的,但很或许需求新股东先承当职责,再向原股东追偿。
变更法人的危险
1、法人变更前公司堆集的客户随之丢失。
2、企业的抉择计划和规划产生很大的变更。
3、企业的信誉产生改变。
4、职工的工资待遇改变,导致公司职工的不稳定性。
变更法人的其他问题
1、公司法人变更对财政的影响严峻吗?
财政没有影响,可是要去银行替换印鉴卡,出纳仍是照样每月去银行拿对账单,根本没有影响。替换印鉴卡需求的资料如下:
(1)旧印鉴卡
(2)银行变更印鉴的请求书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假如不是法人亲身处理,还应提交银行格局的授权书
(6)证明变更法人的文件
(7)其他或许需求用到的文件(按银行要求)
(8)银行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9)新印鉴卡及旧印鉴卡章子(如公章、财政章、法人章等)
2、公司法人变更的请求时刻?
公司变更称号或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抉择或许抉择作出之日起30日内请求变更挂号。
3、公司法人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1)请求报告
(2)公司托付署理人的证明(托付书)以及托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挂号请求书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抉择,触及规章变更的应相应修正公司规章,需求资料:会议抉择或董事会抉择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5)法令法规规则有必要经批阅的,国家有关部门的同意文件
(6)本局所发的全套挂号表及其他资料
(7)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公司法人变更后营业执照需求换新吗?
需求替换营业执照。需求的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存案)挂号请求书》(原件1份)(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请求挂号(存案)托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挂号署理安排署理的,一起提交企业挂号署理安排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共同”)
(4)依据公司规章的规则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革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信息
(7)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抉择规则变更法定代表人有必要报经同意的,提交有关的同意文件或许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悉数副本(原件)
(9)变更法定代表人触及董事长(履行董事)或司理改变的需提交相关任革职文件(原件)
5、公司法人变更需求存案吗?
正常只替换法人人名章就能够,其他章不必从头存案。
6、公司变更法人公章需求改吗?
公司变更法人后公章是否需求替换我国法令法规并没有做出强制性规则,但在实务操作中,替换公章能够更好地保护公司的权益。变更公章需求的资料如下:
(1)原公司公章和公章准刻证文件
(2)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署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注:以上资料提交复印件的时分要带上原件,需求跟原件核对。)
7、法人变更后原法人签定的合同有用吗?
没有用。法人现已变更,签合同有必要是变更今后的新的法人签定,才是有用的。变更之日前,以原法人本来签的合同是有用的。
8、法人变更后曾经的法人是否还有职责?
没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当民事职责的安排。
以上便是华创企服小编对卸职法人,法人变更需求怎样做的解说,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工商变更的小常识,重视小编,小编会继续更新的。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常被大家约定俗成简称为法人,对法人这个词虽然我们耳熟能详,但它具体是什么意思呢?
公司本身是没有意志的,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可依据法律和章程来使公司“产生自己的意志”,但产生了意志后,还需要对外“交流”,负责向公司内外“表达公司意志 ”的人就是公司的法人,当然,法人还有很多其他的义务。
一个公司的法人一般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或ceo。由于公司的发展,战略甚至是斗争等原因,公司法人的变更也是时有的事。之前某注明脱口秀主持人就在微博曝出自己名下公司的法人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法人变更为了自己老婆。
那公司法人的变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需要走些什么流程呢?下面小编就为您整理了,有需要法人变更的可以做参考,没有需要法人变更的可以以备不时之需哦!了解之后也更能防止别人“谋朝篡位”。
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公司法人需要变更呢?
法定代表人股权持有比例被人超过,导致公司法人变更
法定代表人换人,所以公司需要做公司法人变更
公司要注销,又怕麻烦,于是将法人变更为其他人(比如家里老人、外国人 )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准备材料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股东会决议
章程修正案
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
对新法人的任职文件
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新法人履历表及签字备案书
原(新)法人兼职总经理的,提交总经理任职证明
指定委托书
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是需要原法人和新法人都签字的。第一次办理的人可能不知道登记申请书、章程、委托书等在哪取得,其实这些都是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进行下载的(如下图)。
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流程
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
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再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
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和所有印章到开户行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与工商局不同,对银行来说,我们是它的客户,所以在更换开户许可证时需要哪些材料,我们大可以提前联系银行合作开的客户经理,根据他的回答准备材料(一般来说少一两个材料,比如章程什么的,银行也是ok的,最后一步大家不可不必担心)。
注:五证分立的“原始企业”的法人变更需要顺便办理五证合一,需要准备的材料更多(比如五个证),所以可能会麻烦一点。
三证合一与五证合一的企业只需要去工商局进行变更法人即可,工商局会将公司变更信息同步共享给税务、社保等部门。
换取了新的开户许可证和印鉴之后,对一般公司来说,法人变更就完成了。可是若公司还有其他的证书,上面也标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字样的,比如icp许可证(即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等,那么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你还需要及时去办理这些证书的相应变更。
而且变更这些许可证的时间点一定要把握好,比如就icp许可证来说,每年的1月4号至3月31号进行年检, 如果没有按时年检或有违规和虚假信息,通信管理局将会吊销你公司的icp证,并且规定你3年之内不得再办理icp许可证。我们都知道公司的每一个许可证都是公司的某一些经营范围的“通行证”,一旦被吊销,就意味着这些经营范围三年内无法继续经营下去,这对公司的影响将是“致命的”。所以变更许可证时一定要协调好年检的时间,不要错过了年检。
注:办理icp经营许可证年检通常需要20个工作日左右的时间。icp变更需要30个工作日左右,当然,若你想快一点,可以办理加急。另外,若公司有进出口业务,变更法人还需要去海关、外汇局等部门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会有法人的变更,但也不会常有,不然这个公司恐怕也“活不长”,既然不常有,而且公司法人事关重大,就应该慎重对待,公司法人变更过程中是没有规定法人或股东必须本人到场的,所以建议公司可以指派手下的一两个员工专门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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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猫变更政策推出以来,商家纠结的问题非常的多,其中有一条问的最多、商家最不能理解的就是:究竟不同法人或者股东,到底能不能变更!?
答案是确定的,不同法人之间是可以做主体变更,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天猫中的这条规则。
到底什么情况下
不同法人或者股东能进行变更?
情况一:旗舰店、专卖店,新老主体无相同股东,近半年没股权转让。
新老主体实际没有同一控股股东或者同一实际控制人,其实是可以通过做资料证明,就可以变成证明同一实际控制人。新老主体只要近半年没有股权变更,只要控制关系存续6个月及以上,就可以实现无相同股东变更。
②专卖店一样,需要新老主体在通过做资料(证明新老主体存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且控制关系存续6个月及以上,就能完成无新老主体相同股东和非同一实际控制人主体变更。
这其中的同一控制人或者同一股东,指的是老主体和新主体两个公司共同存在同一个实际控制人,这个实际控制人是可以直接或间接对公司进行决策的人员,(可以通过资料证明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而新老主体是否有同一个实际控制人,需要有相关协议判定。
情况二:近半年公司股权做过变更,但是商标不在老主体名下的旗舰店。
旗舰店新老主体不是同一控股股东或者同一实际控制人,但是只要新主体是品牌商体系内公司,且商标近6个月内未发生过转让,可以申请变更。
意思是:第一,没有同一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第二,商标不在老主体名下,第三,商标近半年没转让,也可以通过品牌商体系内的公司,完成主体变更。但是目前专卖店没有这一权限。
新老主体无相同股东的公司,要实现变更主体,就必须找专业的服务商或者机构做资料证明才可以。
这个流程是天猫公布并且是符合审核规则的,这里有一套非常严谨的流程和涉及到多个方面专业性非常强。主体变更作为低频次,刚需的服务可以找一家靠谱的机构合作即可。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办。
天猫变更涉及到多方面的条件和要求,天猫也会严格审核是否符合运营标准,商家自己要是搞不清楚流程的,可能会在申请变更这一关上浪费过多时间,其实有很多专业的服务商,可以帮助商家更高效的完成天猫变更,大家可以找一些靠谱的服务商代理申请变更,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网上办理流程
1、进入当地政务服务网,以四川为例。进入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企业变更登记栏目。
2、按照系统提醒,提供申请材料文件。
3、做实名认证,需要下载登记app,在网站右上方。
公司法人变更资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4、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上签字确认。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注:让别人代理的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营业执照法人变更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公司申请变更法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
6、经办人身份证明;
7、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9、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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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改变挂号申请书》(企业公章);2。指定代表或许一起托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公章)和指定代表或许一起托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自己签字);具体托付事项、托付人权限和托付期限。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挂号表(自己签字,企业盖章);4。法定代表人的解聘证明和主管机关(投资者)依照企业规章规则和程序颁发的新法定代表人的聘任证明;聘任证明应当按照规则明确聘任职务。依照企业规章的规则,法律规则空缺职务,由代表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任命书中载明规章规则的空缺职务,由代表担任。法定代表人”。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议规则改变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许许可证副本;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注:依照《企业法人挂号管理条例》建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改变法定代表人挂号,适用本法。《企业法人改变挂号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许一起托付代理人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挂号表》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下载或许收缴。以上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副本的,应当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变化进程1。将所有资料交公司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改变许可证事宜,并在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内领取新法定代表人的许可证。2。将所有资料带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处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改变手续,并在检验后2-3个工作日内收集。3。向税务机关换发《挂号证》,涉及对股权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取得股权的股东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还需求为新的股东和法人出具新的验资报告。4。最后,改变公司的基本户籍、公司法人的原有印章和公司信息。所需文件法人要求改变证明的改变法人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正本;2。新老企业身份证复印件;3、公章;4。法人的简历和签字;5。原规章;6。税务挂号证复印件;7。代码证明复印件;注:不需求银行开户许可证,因为银行的改变必须由法人自己处理,所以总代理公司的银行不代理
公司变更法人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重大变更事项,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并完成变更登记程序,那么,在江西南昌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多长时间?变更法人的费用是多少?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的文件、证明有什么?一起来关注小二财税小编的分享吧。
在南昌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的时间为:工商3-5个工作日,税务2-3个工作日,银行1-2个工作日。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准备资料齐全,快至七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变更法人的费用分为两种情况
1、法人不占股份的:变更费用为几百元手续费用。2、法人占有股份的:如果法人占有公司股份,则会牵扯到股权问题,需要做股权转让,就需要交纳两种费用:一个是印花税,再一个就是个人所得税。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的文件、证明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注册书》。2)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3)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任、免职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由企业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经济性质 的,需提交有关部门资产归属的认定文件;变更住所或经营场所的,需提交新住所或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变更经营范围涉及行业管理部门专项审批的,需提交批准 文件;变更注册资金需提交验资证明;变更名称的,须提交登记机关签发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4)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企业章程的,应提交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企业章程修正案。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6)其他文件、证件。7)领取《营业执照》的经营单位和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变登记事项,应当按照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在南昌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多长时间?变更法人的费用是多少?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的文件、证明有什么?各位朋友们有没有认真研究完小二财税小编的分享的内容呢?总之,希望上面的内容可以为大家的变更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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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人变更后债务如何处理
民法典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法人代表变更后,并不影响法人债务的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条 【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五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流程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
5、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6、在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7、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
8、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和所有印章到开户行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注:五证分立的“原始企业”的法人变更需要顺便办理五证合一,需要准备的材料更多(比如五个证),所以会相对麻烦一些。
三证合一与五证合一的企业只需要去工商局进行变更法人即可,工商局会将公司变更信息同步共享给税务、社保等部门。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后,仍然由法人财产承担债务,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人破产。
大家都知道,法人不是人,是公司本身,有人会问,公司可以变更法定代表人,那么公司可以变更法人吗?
当然是可以的!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
既然法人可以变更,那么公司会在什么情形下变更法人?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变更的流程又是什么?这些问题小金将在下面做出回答!
公司变更法人的情形
1. 法定代表人股权持有比例被人超过,导致公司法人变更;
2. 法定代表人换人,所以公司需要做公司法人变更;
3. 公司要注销,又怕麻烦,于是将法人变更为其他人。
公司变更法人所需的材料
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原公司章程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5.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公章和《承诺书》。
6.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公司变更法人的流程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到工商局更换企业营业执照—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到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到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变更、预留印鉴变更。
公司变更法人后,对新法人有什么影响?
如果没什么特殊的情况,基本没什么太大的影响,但如果公司在变更之前就发生过亏损,法人可能需要承担债务风险的;或者是公司欠债不还的话,法人也会被限制高消费,并且会被记录在你的个人征信里。
一个公司频繁变更法人,意味着什么?
如果你发现,你被人忽悠了,变成了一家公司的法人,后来你发现,你现在所处的这家公司频繁变更法人,你会觉得这家公司有问题,但是你又无法查出它又问题,这个时候你就该思考了,这家公司真的有问题吗?
其实并不一定,一家公司频繁变更法人,并不意味着公司存在问题,不过小金认为,公司频繁变更法人的动机有4个:一是获利能力强,经营风险高;二是获利能力强,经营风险低;三是获利能力差,经营风险高;四是获利能力差,经营风险低。
但大多数情况下,经营风险高的公司,法人怕承担责任才会频繁更换,不过我说句实话,一个合法经营、稳定经营的公司是不会轻易做法人变更的,毕竟在大多数人的严重,频繁更换法人就意味着你们公司有问题。
今天分享的内容就到这里,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私信或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太忙没时间去办理工商变更,你可以来找小金,小金18年专注工商财税!高效守信让工商变更轻松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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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在创业潮的火热,不少朋友们都跻身加入创业大军之中。有过自己公司运作经验的朋友们知道,公司法人变更和股东变更是很常见的事情。一个企业要发展,就要不停的融资和变更股权来形成企业代谢,把有实力、有人脉的伙伴吸收到团队之中。卡神小组今天要说的主题就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哪些资料和流程是怎么样的?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那么变更法人代表需要资料和流程是怎么样的?
1, 变更营业执照法人代表
准备材料
1) 营业执照原件
2) 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 全体股东亲笔签署的相关法定文件
过去工商局要求变更法人代表必须法人代表亲自到场,从今年6月开始,法人不必亲自到场,但是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原件不能提供的,也可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想办法解决。在变更法人代表前,先要召开股东大会,并取得所有股东的同意。全体股东在相关法定文件上签字。工商局只有收到有全体股东签字的材料才能受理变更事宜。
2, 变更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
准备材料
1) 新的营业执照原件
2) 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 租房协议原件
4) 股东签署的相关法定文件
在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继续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租房协议原件也有许多讲究,有的税务局要求贴印花税,还要证明出租人就是产权人,具体要求要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而定,最好咨询专业代理公司。
3, 变更质量监督局公司登记信息
准备材料
1) 新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 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 股东签署的相关法定文件
虽然组织机构代码证上没有出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但是质量监督局登记的公司信息里面有法人代表的信息,所以也应该携带资料去变更登记信息。
4, 变更开户银行法人代表信息
准备材料
1) 新的三证原件
2) 原银行开户许可证
3) 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当公司三证都变更好以后,最后去开户银行去办理法人代表变更事宜,以上就是办理法人代表变更事宜大概的流程和资料。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二、核查
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三、领取证件
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或经理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卡神小组总结:公司的法人变更在某个角度上并不影响一个企业的发展和运作,很多企业在法人、股东变更上是极为频繁的。卡神小组整理这份资料,也是希望新创业者朋友们能更好的把公司的定义给理解透彻,活用自身人脉来进行关系网组合,只有这样才能聚拢一批志同道合的朋友们并把自己的梦想付诸实现。希望这个资料对朋友们有所帮助。
导读:外资企业(尤其外商独资企业)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非常特殊。外资企业通常会在其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结构,这与非外资企业的有限公司将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明显不同。外资企业往往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授权董事会行使,且涉及董监高职务任免等事项通常规定由投资方直接决定,而非董事会决议。
虽然外资企业亦属中国法人,但在处理外资企业事务时,应优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而非《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11条明确规定,外资企业依照经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涉。因此,在处理外资企业事务前,应首先查阅、分析其经批准、备案的公司章程内容,并按照章程的规定进行处理,此类处理即使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不一致,但只要符合经批准的外资企业章程的规定,应认定为有效。
本期案例:《陈景扬、陕西大唐房地产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案号:(2022)最高法民申305号,“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22-06-23 。
裁判要点
1.外资企业有权依照经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且不受干涉,案涉外商独资企业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由投资方指定,虽规定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结构,但章程并未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免除董事职务必须经董事会决议,故当事人关于投资方无权直接免去其董事职务的观点缺乏法律依据。原裁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认定外商独资企业的董事由其投资方委派和撤换,并无不当。
2.外商独资企业的唯一投资方作出董事《免职书》,是当事人不能再担任董事的原因,虽然《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包含当事人公司董事变更内容,但这是当事人被《免职书》解除董事职务的结果宣告,不能反映外商独资企业董事会的商业判断和独立意志,其作为对既有法律事实的记载,并非《公司法解释(四)》第1条规定的可以由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确认无效的决议。
3.《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记载了当事人董事职务被变更的内容,当事人是与之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当事人提起本案诉讼的目的是通过确认《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无效恢复其董事职务,然而当事人能否继续担任董事职务是由投资方的意志决定的。原审法院以当事人与《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并非适格原告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方式结案欠妥,然而,原审法院事实上已经对本案争议进行了实体审理,并最终根据对相关事实的认定结合法律适用作出了裁断,实质上并未剥夺当事人的诉权,故本案没有必要因此启动再审程序。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11条 外资企业依照经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涉。
延伸阅读
案例索引:《黄川、浙江美嘉家纺有限公司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民事裁定书》;案号:(2020)最高法民申5172号。
裁判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但是,案涉外资企业的董事会是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而股东会并非该外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19条的有关规定不适用于以董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的外资企业。因此,案涉外资企业未经其董事会决议(注意不是股东会决议)为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担保无效。
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6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23年11月8日)19.【无须机关决议的例外情况】存在下列情形的,即便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没有公司机关决议,也应当认定担保合同符合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有效:(1)公司是以为他人提供担保为主营业务的担保公司,或者是开展保函业务的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2)公司为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向债权人提供担保;(3)公司与主债务人之间存在相互担保等商业合作关系;(4)担保合同系由单独或者共同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签字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最高法民申305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陈景扬,基本信息略。
委托诉讼代理人:略。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陕西大唐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略。
法定代表人:洪雅辉,该公司董事长。
再审申请人陈景扬因与被申请人陕西大唐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大唐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不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陕民终630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陈景扬申请再审称:(一)原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1.《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具有可诉性,陈景扬为本案适格原告。陕西大唐公司章程规定投资人有权指定董事,但未规定免职条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讨论决定公司一切重大问题。公司章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免除董事职务属于需要陕西大唐公司董事会全体决议事项,《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系公司法意义上的董事会决议,也是工商变更登记的必备文件。2.本案没有真实、合法的证据证明陈景扬的董事资格已被免除。陈景扬系经大唐国际有限公司全体董事决议后任命为陕西大唐公司董事,任期届满后未及时改选,故目前仍为该公司合法董事。陕西大唐公司董事会未依法、依章程免除陈景扬的董事资格,大唐国际有限公司亦无权直接免去陈景扬董事职务。原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免职书》属于涉外证据,该证据未进行公证认证,且系复印件,来源不明,系属伪造,关于其真实性、合法性的举证责任应由陕西大唐公司承担。陕西大唐公司未提交任何真实、合法的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证明大唐国际有限公司作出过免职决定。(二)原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及董事任免等事项,与陈景扬息息相关,陈景扬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有权提起本案诉讼。相关免职事实是否成立、有效,何时产生法律后果,均需要实体审理后方能判定,原裁定通过程序性审查对相关事实作出认定错误,应予纠正。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请求再审本案。
本院认为,本案系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围绕陈景扬申请再审的理由是否成立进行审查。
首先,2023年2月5日大唐国际有限公司作出《免职书》《任职书》、陕西大唐公司召开董事会并形成《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以及2023年6月3日陕西大唐公司申请就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及董事任免等事项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时,陕西大唐公司的性质均为外商独资企业。根据行为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陕西大唐公司作为外资企业有权依照经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且不受干涉。2006年2月14日陕西大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余英仪签署的《陕西大唐房地产有限公司章程》第三条规定,投资方为大唐国际有限公司;第十四条规定,陕西大唐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投资方指定;第十五条规定,董事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此外,根据该章程第十六条的规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需要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决定的事项包括修改公司章程、解散公司、调整公司注册资本、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本公司的股权、一方或数方将其在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公司合并和分立、抵押公司资产,并未涉及董事职务的免除事项。因此,陈景扬关于变更陕西大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免除董事职务属于需要陕西大唐公司董事会全体决议事项的理由缺乏事实依据,其关于大唐国际有限公司无权直接免去其董事职务的观点缺乏法律依据。原裁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认定陕西大唐公司的董事由投资方大唐国际有限公司委派和撤换,并无不当。
其次,2023年2月5日大唐国际有限公司作出《免职书》,决定免去陈景扬陕西大唐公司董事职务。一、二审法院从工商档案中调取的《免职书》均加盖大唐国际有限公司印章并有该公司董事麦悦礼签名。原裁定结合陈景扬未否定公司印章的真实性、称无法找到麦悦礼辨别其签名真伪、陈景扬长期未行使董事职权、陈景扬认可投资方在其任期届满后未继续委派其担任陕西大唐公司董事等事实,对《免职书》的真实性予以认定,并无不当。陕西大唐公司的唯一投资方大唐国际有限公司作出《免职书》,免去陈景扬陕西大唐公司董事职务,是陈景扬不能再担任陕西大唐公司董事的原因,虽然《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包含陈景扬公司董事变更内容,但这是陈景扬被《免职书》解除董事职务的结果宣告。《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上陈景扬签字的真实性并不影响大唐国际有限公司免去陈景扬陕西大唐公司董事职务的效力。原裁定认定《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不能反映陕西大唐公司董事会的商业判断和独立意志,其作为对既有法律事实的记载,并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一条规定的可以由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确认无效的决议,并无不妥。
第三,《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记载了陈景扬陕西大唐公司董事职务被变更的内容,陈景扬是与之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陈景扬提起本案诉讼的目的是通过确认《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无效恢复其陕西大唐公司董事职务,然而陈景扬能否继续担任陕西大唐公司董事职务是由大唐国际有限公司的意志决定的。原审法院以陈景扬与《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并非适格原告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方式结案欠妥,然而,原审法院事实上已经对本案争议进行了实体审理,并最终根据对相关事实的认定结合法律适用作出了裁断,实质上并未剥夺陈景扬的诉权。本案没有必要因此启动再审程序。
综上,陈景扬关于原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申请再审理由不能成立。陈景扬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陈景扬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高晓力
审 判 员 龙 飞
审 判 员 张 梅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 张伯娜
书 记 员 朱娅楠
来源 | 最高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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