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名称公司变更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变更公司名称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公司需要换个名称,请问需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一般多久可以办理成功
更换公司名称需要做工商变更,需要的资料及流程如下:
资料:新的公司名称,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全套章(法人私章除外),法人个人银行u盾或者网证通(用于工商变更签名)。
流程: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amr.sz.gov.cn/)提交公司变更信息,提交审批通过后经办人或携带身份证原件,旧的营业执照去所属行政服务中心换领新的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通知书,旧执照上交。
2.更换章:印章店销毁旧章,以新的公司名称重新刻一套章并做公安备案。
3.3个工作日后登录电子税务局,查询工商变更信息是否同步到税局,如果没有,需要携带新执照、公章、工商变更通知书,预约所属税局综合管理号,去窗口提交变更资料。
4.预约变更银行信息,携带营业执照正本、开户许可证、印鉴卡、公司全套章(新刻,包含原法人私章),旧的印章销毁证明、工商变更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预约当天前往银行办理变更。
5.其他专利或者资质也需要办理公司名称的变更。
本期众致君给大家带来公司名称如何变更如何办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公司名称变更的具体流程:
1、核准公司新名称(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公司名称。提供5个以上名称);
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3、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5、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6、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公司名称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
5、承诺书(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申请表》。
具体的办理公司名称变更手续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以上就是公司名称变更如何做的全部内容,喜欢的朋友可以给众致君点点赞哦,公司的名称是一个公司的代号,一般情况不要随意进行更改,的确是需要更改的就要到相关的部门去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公司名称或者公司地址发生了变更商标地址也要及时提交变更申请!
公司发生变更,商标注册人或地址不及时变更,会造成以下影响:
1、影响商标转让、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商标局核准的,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企业、个人进行对商标转让、授权时,商标局是会核对商标注册的信息和营业执照的地址、名字是否一致,若被发现商标信息的企业名字、地址不一致,商标局会驳回申请,需要先做变更申请,才能再进行商标转让、授权等手续。
2、有可能商标会被别人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不难从法条中看出:注册商标如果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任何个人或者单位都是享有申请撤销的该注册商标的权利。若商标局收到该商标三年未使用的申请撤销,商标局会向商标注册人寄往通知书,通知书收件地址是根据商标注册人提供的地址,若企业已迁移,无法收到通知书,在举证期限,商标注册人无法提供商标使用证据,商标局会发文撤销该商标。
3、入驻商场或网络商城会受影响一般进驻商场或网络商城时需要对商标信息和营业执照的名称、地址进行核对,信息不一致,是不能进驻商场或网络商城。
4、在办理质押等业务时,影响审批商标名称、地址未及时更改过来,在办理招投标、银行、商标质押等业务时,也影响审批。
5、影响商标后续办理续展商标的使用期限为10年,期满后仍需使用就需要办理续期,办理续期时也必须对商标信息进行核对,发现商标名称、地址没有进行变更,商标期限越近,办理的手续就越麻烦、时间又长,导致商标到时办理不了续期,商标一旦过期,如果想重新注册,有可能已经有人提前申请了,因小失大。
变更商标需要注意些什么?
1、商标变更时,注册人名下全部商标需要一并变更,否则商标局会下发补正;2、商标注册人的地址和名称均发生变更的,可以一并变更,提交一份申请;
3、商标注册人地址中间发生多次变更的,可以以最后地址为准,做一次变更;4、办理商标转让和续展发现地址不一致的,可以商标变更和转让或续展手续同时办理。
商标申请人名称/地址变更需要哪些材料呢?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申请委托书
3、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变更名称需要)
专业知识每日分享电子申请答辩的期限如何起算?
答:通过网上申请提交异议、撤三、无效宣告申请的,答辩期限计算均以被申请人收到的主送答辩通知书信封的邮戳日为准。异议、无效宣告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答辩;当事人需要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答辩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撤三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答辩。依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各种期限开始的当日不计算在期限内。
注:此文仅供参考学习,文图归原作所有,若侵联删;
人的姓名属于自己,但常被别人使用,是本人的代称,但一般由父母赐予。我一直以为改名是个权利,想改时去派出所备个案就好了,结果失算了,这不是备案类事项,是审批类事项。改不改自己说了不算,派出所说了算。
我扶贫村的一位村民,在当时出生登记时,因为登记员的原因,只凭音译给按了一个名字,导致音同义不同。长年也就凑合下来了,随着时代的发展,这名字容易产生岐义,外出打工总让人调侃。前几天想去换个名字,结果被派出所拒绝了,所长说他的名字没有不好的影响,年纪又大了,改名会引起很多麻烦,建议别改了。
这是个一定要办的事,但我一直以为根据民法典姓名是可以自由更改的,结果一查还不这么简单。你可以依法改姓名,但具体操办要依据一个部门规定。
法律制度上规定,中国公民拥有姓名更改权,这是2023年正式生效的《民法典》都明确规定的。实际操作中,更改姓名是民事权利,但是改了名能不能由公安部门登记,却是属于行政规定。而且我国有关变更姓名的规定是1958年公布的《户口登记条例》,具体内容如下:“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同年,公安部发布的《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规定,“年满18周岁的人,要变更现用姓名时,应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有充分理由的,也应经派出所所长或乡长批准,才可以给予更改。不好决定的,应报上一级户口管理机关批准。”
所以说能不能改名事实上是由派出所所长决定的,而且成年人因为名字涉及好多权益,派出所一般不建议改名。你叫什么都可以,但登记什么有规定。名字这个东西是父母对你的期望,你最好别偏离太远,比如叫白雪却长的很黑,以后可改不过来。从这个角度讲会有起错的名字,但没有起错的外号。
有些中小型企业、公司想要转行业或者更改公司名字,那该怎么去更换呢?需要什么条件和流程呢?
本篇文章就给大家答案。
首先,公司必须注册满一年才能更换名称。
给大家说说具体办工的流程吧:
1、核准公司新名称(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公司名称,建议提供5个以上名称) ;
2、领取《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
3、工商局变更营业执照;
4、篆刻公司章;
5、税务变更;
6、银行变更;
7、社保变更等;
一、准备资料,提交申请
企业申请进行公司名称变更,根据公司变更需要准备材料。
公司名称变更需要提交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股东共同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公司章程修正案;
营业执照正、副本;
其它相关资料:股东会决议:变更理由、变更项目(注明债权债务由更名后公司承担)、公司章程修改;《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公司新名称一般建议您提供3-5个备选名称)
注意: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纸
二、审查
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工商行政管理局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审核
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
四、决定,发照
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分别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下发新的营业执照。
五、相关证件的变更
在工商局办理完名称变更登记后,请及时将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账号等相关联的证件及时进行变更。
六、费用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需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非注册资本类变更费100元。
公司更名称时,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
3、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
4、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公章;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随意私自更改的企业名称都不被认可,属于无效行为。所以,企业如果想要变更公司名称,必须按照规范的手续来进行。以上就是本篇文章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有疑问或者这方面需求的欢迎私聊小编,谢谢大家的关注与支持!
问:商标代理机构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答:
(一)《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备案表》。
(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变更的,提交《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变更表》。
(三)营业执照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如果变更商标代理机构名称,需同时提交登记主管部门变更核准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注:采用在线办理方式的,需上传上述文件的彩色扫描件。
现在随着大家对于产权意识的不断提升,公司注册一般也都伴随着商标的注册,生活中我们也可以随处可见各色商标,下面就来详细了解一下杭州公司商标注册及变更的流程!
根据现行《商标法》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变更商标是指变更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的货物,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你想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和数字,你应该重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这将被视为新的商标申请,不应被称为商标变更。
下面主要介绍杭州代办公司商标变更的两种途径及商标变更的流程
杭州代办公司商标变更的两种办理途径
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变更商标注册申请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2、直接申请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商标局。
杭州代办公司商标变更的流程
1、准备申请文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申请变更注册人还应当提交由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证书的名称;
(2)申请变更书(以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处理的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
注:外国语言的申请文件,还需要提供翻译机构盖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在申请文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申请,窗口工作人员确认申请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的商标申请文件将送达商标局的代理机构办理。
3、缴纳变更费:
(1) 一份变更申请应缴纳变更费500元;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变更的,申请人应当缴纳商标代理机构变更的官费和代理费,由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变更手续。
公司名称变更:
划重点:一定要注册满一年时间:3-5个工作日
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公司法人变更
时间:3-5个工作日
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新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和联系方式
经营范围变更:
时间:3-5个工作日
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
在变更业务中,通常变更业务 多的就是地址变更了,有的因公司搬迁、业务需要、公司发展或被工商局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况下都需要进行地址变更,应如何操作呢?下面小编为此给大家整理了广州公司地址变更的流程分析。
一、广州公司地址变更流程:
1、工商部门领取的变更申请表;
2、租房协议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用途:商用);
3、股东会决议(股东同意变更地址的决议);
4、公司章程修改案;
5、变更完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后所以变更税务登记证可一起变更。
二、广州公司营业地址变更的注意事项
1. 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
2. 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证明。
3. 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 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 项目的, 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5. 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 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我:
营业执照办下来,只是代表您企业取得法人资格,如果还没有进行税务登记和银行账户,您的公司还不可以开展运营。
1、刻章
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发票专用章 ;
2、税务登记
直接到公司住所地辖区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是公司的法定义务,而办理税务登记是纳税的程序性要求;
3、开办银行账户
应到相关银行办理开设公司账户。一般都选择离自己较近的银行或者服务快捷周到的银行,尽量选择大的银行,这样的话后期若是需要办理汇兑业务速度也更快;
4、购领发票
公司登记后,要及时去购领发票,不然后期在开票的时候,就没有票,不过这个前提是一定要做税务登记哦,不然税务局不给购领发票的机会;
5、办理后置审批
公司成立后,有许多行业还需要办理后置审批。只有办理后置审批,公司才能开展活动。否则,公司运营就不合法。
注意:
1、股东人数是否符合法定要求;2、公司章程写好没有;3、确认公司名称;4、准备出资多少。
作者/葛冰律师
【案情简介】
隆源思泉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向原工商怀柔分局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并提交了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监事信息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文件、证件。其中,提交的法定代表人宋某身份证复印件的有效期起止日期为2006年2月17日至2026年2月17日。原工商怀柔分局经审查后,于当日作出准予设立登记的决定。
宋某于2023年10月12日身份证丢失补领了身份证,丢失的身份证有效期限为2006年2月17日至2026年2月17日,签发机关为齐河县公安局。补办的身份证有效期限为2023年10月12日至2033年10月12日。隆源思泉公司设立登记系他人冒用的宋某于2023年丢失的身份证及其身份信息非法办理。
遂宋某于2023年8月2日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原工商怀柔分局未尽到必要的审查和监督检查义务导致错误登记,要求怀柔市场监督局撤销原工商怀柔分局对隆源思泉公司作出的设立登记。
【判决结果】
撤销原工商怀柔分局对第三人隆源思泉公司作出的设立登记,并负担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及鉴定费。
【律师解读】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本案被告主体是否适格?被冒名办理公司登记导致错误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应否承担责任?
一、宋某提起撤销登记行政诉讼,本案被告主体是否适格?
被冒名登记属于行政许可,是登记机关行政行为的结果。被冒名人可以向行政机关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登记行为。
首先,被冒名者可以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冒名登记。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第1条规定:“撤销冒名登记工作由作出该次登记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登记机关发生过变更的,由现登记机关负责撤销”。
根据上述规定,撤销冒名登记工作由登记机关负责。被冒名者可以直接通过登记机关解决,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冒名登记。
其次,被冒名者可以起诉登记机关撤销虚假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条第1款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第8条中规定:“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一)本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登记的公司”。
根据上述规定,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本辖区内应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以外的其他公司的登记。
此外,《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6款规定:“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故被冒名登记纠纷中,被冒名者可以起诉工商管理部门撤销虚假登记,通过法院行政诉讼途径解决。本案中,原工商怀柔分局作为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具有受理涉案工商设立登记申请并进行审查的法定职责。根据《北京市怀柔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原工商怀柔分局变更为怀柔市场监督局,故怀柔市场监督局为本案适格被告。
二、因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不实导致错误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应否承担责任?
本案中,原告宋某认为原工商怀柔分局在办理隆源思泉公司的设立登记时,未尽到必要的审查和监督检查义务,而导致自己的身份证信息被冒用注册登记。原工商怀柔分局是否尽到审查义务呢?
首先,公司登记机关仅对登记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因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不真实并不导致行政行为违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51条规定:“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一)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材料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根据上述规定,工商部门作为公司登记机关仅对登记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其客观上无法对申请文件的真实性进行全面的实质审查。本案中,法院也认为原工商怀柔分局对公司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必要审查,已尽到了审慎审查义务。故在公司登记机关尽到形式审查义务的情况下,请求法院撤销登记的理由并不是工商局的登记行为违法。
其次,因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不实导致错误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予以撤销。
在被冒名办理工商登记此类案件中,被冒名人需要对其被冒名的事实,包括需要对签名非本人签署、未经本人授权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被冒名者如果通过提供身份证件丢失报警回执、身份证件遗失公告、银行挂失身份证件记录、由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报告证明相关文件并非自己所签署,等有助于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的文件材料,在综合上述证据确认注册文件虚假、错误登记事实后,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撤销该登记。
本案中,根据鉴定意见“检材上的‘宋某’签名字迹与样本上的‘宋某’签名字迹不是同一人所写”及宋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宋某办证信息查询表、《关于宋某身份证办理情况的函复》能够证明原工商怀柔分局所依据的部分登记材料存在不具有真实性的情况。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2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本案被诉设立登记所依据的事实基础已不存在,不能认定被诉设立登记系原告宋某的真实意思表示,该行政许可应当予以撤销。
司法实践中,被冒名办理工商登记类案件频发,被冒名者往往面临极大的风险。因此,在发现被冒名登记为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后,被冒名者应当及时维权,可以选择直接向登记机关反映情况,要求登记机关撤销登记,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撤销登记的行政诉讼。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选择行政诉讼撤销登记的,应当在知道被冒名登记后六个月内起诉。且如果该登记作出的时间超过五年,法院将不予受理,则错失了行政诉讼的机会。
一、企业名称变更的流程
1、企业名称变更需要核准企业的新名称,芜湖江枫可以协助您办理新企业名称的核查,建议您多准备几个企业名称备用,防止核名不通过。
2.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手续,目前芜湖地区办理企业名称变更可以网上全流程办理,核名通过后,可以在网上填制相关资料,提交变更申请,所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企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承诺书及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等;
4、领取新营业执照。
5、企业名称变更需要变更税务登记。
6、企业名称变更需要变更银行信息,需要到基本户开户银行进行办理。
二、企业名称变更所需资料:
1、企业名称变更需要《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文件;
2、企业名称变更需要企业章程修正案,需要企业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企业名称变更需要股东会决议,需要企业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企业名称变更需要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
5、企业名称变更需要承诺书(原件);
6、企业名称变更需要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企业名称变更需要《企业名称变更核准申请表》文件。
绵阳弘信投资管理企业
合伙协议(有限合伙)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共同签订:
(1)普通合伙人:绵阳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本协议附件所列的“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同意共同设立绵阳 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合伙企业”),为此,各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
1.1设立
各方同意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共同设立绵阳 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遵循《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
1.2名称
1.2.1合伙企业的名称为绵阳 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1.2.2普通合伙人可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独立决定变更合伙企业的名称。普通合伙人应及时将合伙企业名称变更的情况书面通知各合伙人,并依法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
1.3主要经营场所
1.3.1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在 绵阳市经开区塘汛东路 号万达广场 栋2层 号。
1.3.2普通合伙人可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独立决定变更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或增加新的经营场所。普通合伙人应及时将合伙企业注册的主要经营场所变更的情况书面通知各合伙人,并依法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
1.4目的
1.4.1合伙企业的目的是,通过从事合伙企业经营,为合伙人获取投资回报。
1.5经营范围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管理(除金融、证券等国家专项审批项目);投资咨询(除经纪);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商务咨询(除经纪)。(以上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1.6期限
合伙企业的期限为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准)起至第10个周年届满之日止,但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延长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
1.7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责任
1.7.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1.7.2责任的限制
(1)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不应被要求返还任何合伙人的出资资金,亦不对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收益保底;所有出资返还及投资回报均应源自合伙企业的可用资产。
(2)除由于故意、重大过失行为,普通合伙人不应对因其作为或不作为导致合伙企业或任何有限合伙人的损失负责。
1.7.3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合伙人及其出资
2.1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仅接纳绵阳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一个普通合伙人,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如附件所示。
2.2有限合伙人
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的姓名、住所如附件所示。
2.3认缴出资
2.3.1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附件所示的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之和。
2.3.2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如附件所示。
2.3.3普通合伙人可按照第5.1条约定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合伙企业出资。
2.3.4合伙企业成立后,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接纳现有合伙人增加认缴合伙企业出资或减少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
2.4出资方式和缴付期限
2.4.1所有合伙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2.4.2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应于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上要求的出资日和收款账户按照缴付出资通知上要求的方式缴清。
第三条费用
3.1费用
3.1.1合伙企业的费用种类
(1)合伙企业开办费、清算费和日常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注册登记费、清算费等 ;合伙企业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通知费用、合伙企业的租金、水、电、物业费用等。
(2)合伙企业交易相关费用:指合伙企业进行日常经营交易和其他交易时,因交易衍生的与交易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交易税费、其他交易税费、手续费等。
(3)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用。
3.1.2合伙企业费用支付原则和比例
(1)合伙企业的开办费、清算费和日常运营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由合伙企业支付。
(2)合伙企业交易相关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由合伙企业支付。
(3)合伙企业最迟在每年度第一季度末按 元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用。
3.1.3合伙企业的费用可以从各合伙人缴纳的投资本金、合伙企业的收益中提取支付。
第四条合伙事务的执行
4.1执行事务合伙人
4.1.1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绵阳卓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当然担任合伙企业之执行事务合伙人。
4.1.2执行事务合伙人选择程序为: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普通合伙人被选定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4.1.3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以书面通知合伙企业的方式指定或更换其委派的代表。
4.2执行合伙事务
4.2.1为执行合伙事务,普通合伙人:
对合伙企业的运营、合伙企业投资业务及其他事务的管理和控制拥有排他性的权力,并可对法律规定和本协议及合伙人另行约定的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的事项独立作出决定而无需进一步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2)为实现合伙目的及履行合伙人之间的约定,拥有完全的权力和授权代表合伙企业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从事所有其他必要的行动,并对合伙企业产生约束效力;
(3)应履行《合伙企业法》(无论是否为合伙企业利益)规定的普通合伙人应履行的职责,各方在此确认普通合伙人有完全的权力和授权履行该等职责;
(4)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接受有限合伙人对其执行合伙事务情况的监督。
4.2.2第4.2.1条项下普通合伙人独占及排他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执行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他业务;
(2)代表合伙企业取得、拥有、管理、维持和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
(3)采取为维持合伙企业合法存续、以有限合伙企业身份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一切行动;
(4)开立、维持和撤销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5)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对合伙企业提供服务;
(6)选聘合伙企业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7)订立与合伙企业日常运营和管理有关的协议;
(8)处分合伙企业因正常经营业务而持有的不动产、知识产权及其他财产权利;
(9)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10)为合伙企业的利益代表合伙企业提起诉讼或应诉,进行仲裁;与争议对方进行妥协、和解等,以解决合伙企业与第三方的争议;采取所有可能的行动以保障合伙企业的财产安全,减少因合伙企业的业务活动而对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
(11)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规定处理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
(12)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
(13)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署、交付和执行文件。
4.2.3全体有限合伙人通过签署本协议向普通合伙人进行一项不可撤销的特别授权,授权普通合伙人代表全体及任一有限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签字:
(1)按照第8.2条修改或修订本协议的相关文件。
(2)使合伙企业主体资格存续、能够继续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行动并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的登记、备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符合本协议约定之变更事项的企业登记、备案文件。
上述变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的名称、主要经营场所、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范围、合伙企业类型、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合伙期限及《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其他登记、备案事项的变更;上述企业登记、备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登记申请书、认缴或实缴出资确认书、变更决定书、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委派书及其他登记、备案文件。
(3)有关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合伙人入伙、退伙、合伙权益转让事项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入伙协议、退伙协议、合伙权益转让协议、增加或减少认缴出资协议。
(4)当普通合伙人担任合伙企业的清算人时,合伙企业根据本协议约定及《合伙企业法》的要求解散和终止的相关文件。
4.3执行事务合伙人违约处理办法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合伙企业谋求利益。若因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故意不当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合伙企业受到损害,执行事务合伙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和更换
4.4.1如因执行事务合伙人故意不当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合伙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经代表本合伙企业2/3以上实际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作出书面生效决议,可将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
(1)合伙企业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以致无法继续营业,且长期无法恢复营业;
(2)其他违反《合伙企业法》、本协议和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造成合伙企业损失超过全体合伙人实际出资额50%以上的行为。
4.4.2合伙人在作出将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之生效决议同时,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4.4.3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程序:
(1)有限合伙人代表全部实际出资额的30%及以上提出;
(2)经代表本合伙企业2/3以上实际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作出书面生效决议。
4.4.4按4.4.3所述程序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起,执行事务合伙人停止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解散并进入清算程序。
4.5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或从事其他对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4.6举债和担保
合伙企业不得举借债务或为任何人士提供担保。
第五条入伙、退伙及合伙权益的转让
5.1作为本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应遵守以下条款:
(1)有限合伙人应为四川豪庭世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庭世家公司”)或其控制下子公司、关联公司的雇员,合伙人应与豪庭世家公司或控制下的子公司、关联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实际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2)如果有限合伙人达到退休年龄,且不再与上述(1)约定公司签订聘任合同,以其不从事与上述(1)约定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为前提,可以继续持有其在合伙出资份额。
(3)如果有限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在不从事与上述(1)约定公司相竞争的业务的前提下,可以继承其所持合伙企业出资份额,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并无条件继承并承担该合伙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责任。
(4)在以下任一情形下,各合伙人或其继承人应依照其转让时公允价格将其所持有的全部出资份额转让给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的其他第三方:
1)有限合伙人在与上述(1)约定公司的劳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上述(1)约定公司的原因自上述(1)约定公司离职,或因严重违纪与上述(1)约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2)有限合伙人在与上述(1)约定公司的劳动合同期内未满足上述(1)约定公司考核制度的要求或不能胜任其在上述(1)约定公司所担任的职务;
3)有限合伙人故意或过失泄露上述(1)约定公司的技术、商业或其他秘密或有其他不当行为,给上述(1)约定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4)有限合伙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有限合伙人退休后,从事与上述(1)约定公司相竞争的职务或业务;
6)有限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从事与上述(1)约定公司相竞争的职务或业务;
7)其他不符合本协议规定的合伙人条件或严重损害上述(1)约定公司、合伙企业及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5)在出现本条上述第(4)项规定的情形且原合伙人或其继承人将其持有的全部合伙企业出资份额转让给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指定的其他第三方之前,原合伙人或其继承人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放弃享有合伙企业分红的权利。
5.2各有限合伙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各合伙人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因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有权依法代理该有限合伙人行使其在合伙企业的权益。
(2)各合伙人投入本合伙企业的资金,均为各方所拥有的合法财产,不存在潜在纠纷或第三方权利限制。
(3)各合伙人向本合伙企业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
(4)各合伙人承诺取得本合伙企业出资份额后,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并承诺于本合伙企业成立之日与上述(1)约定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签署保密协议以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
(5)各合伙人保证遵守与上述(1)约定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不会在与上述(1)约定公司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或类似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本合伙企业任职或直接间接的存在投资关系或以任何形式提供服务。
(6)各合伙人保证不利用其合伙人地位作出有损于本合伙企业或上述(1)约定公司利益的行为。
(7)各合伙人保证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行为并非受任何其他方的委托代为进行,不存在任何委托持股的安排,资金来源合法,无争议。
(8)各合伙人不得将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或其他财产份额指定出资具体的企业。
5.3有限合伙人入伙
合伙企业成立后,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普通合伙人有权代表合伙企业及有限合伙人与新的有限合伙人签署有关入伙相关入伙协议、文件以及相关的全部企业变更登记文件。
5.4有限合伙人退伙
合伙企业成立后,有限合伙人无权要求退伙。如有限合伙人发生合伙人之间约定的退伙事由,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有限合伙人退伙。普通合伙人并有权代表合伙企业及有限合伙人与退伙的有限合伙人签署有关退伙相关的全部协议、文件以及相关的全部企业变更登记文件。有限合伙人退伙时,当然退出岗位分红份额。
5.5普通合伙人入伙
在绵阳卓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不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入伙。
5.6普通合伙人退伙
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除非在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在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如普通合伙人发生合伙人之间约定的退伙事由,普通合伙人应当退伙。
5.7合伙权益的转让
5.7.1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转让其持有实际出资权益,不包括当然转让岗位分红的权益。有限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时,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受让权。
5.7.2除非合伙人之间另有约定,普通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
5.7.3满足以下条件的,普通合伙人可以将其持有的普通合伙人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1)受让人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全部责任和义务;
(2)经代表本合伙企业2/3以上实际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同意。
5.8减少认缴出资
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可以减少其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
5.9合伙权益出质
除非合伙人之间另有约定,合伙人不得将其持有的合伙权益出质。
5.10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程序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以书面方式作出决议,有限合伙人不能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亦不能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5.11普通合伙人应将有限合伙人变动情况及时通知全体合伙人
第六条合伙人会议
6.1合伙人会议
6.1.1在合伙企业成立后,每一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普通合伙人应召开一次合伙人会议。
6.1.2经普通合伙人或代表合伙企业实际出资额1/3以上有限合伙人提议,合伙人可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
6.2合伙人会议内容
6.2.1合伙人会议讨论一下事项,并就以下第(2)、(3)项事项作出决议:
(1)听取普通合伙人的年度报告
(2)除明确授权和本协议约定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事项之相关内容外,有限合伙协议其他内容的修订;
(3)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应当有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6.2.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会议对上述条款第(2)、(3)项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普通合伙人及代表本合伙企业实际出资额1/2以上有限合伙人同意方可作出。
6.2.3合伙人会议不得对合伙企业的管理及其他活动施加控制或限制。
第七条损益分配
7.1损益分配原则
7.1.1合伙企业取得的收益,以每个会计年度在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加岗位分红比例之和分配的方式分配。
7.1.2合伙企业的亏损在合伙人之间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7.1.3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分配原则和分配方式进行。
7.2分配
7.2.1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合伙企业获得的可供分配现金收益,普通合伙人综合考虑合伙人的利益及符合届时之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基础上,有权单独决定以合理方式按下列原则和顺序分配给全体合伙人:
(1)扣除本协议第三条中规定的应计提或支付的费用后的剩余收益为可分配净收益,可分配净收益应当按照实际出资加合伙人岗位分红比例之和向全体合伙人分配:
1) 如果合伙企业的年收益率低于8%,则全部可分配净收益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各自的认缴出资比例加岗位分红比例之和进行分配;
2) 如果合伙企业的年收益率达到或超过8%,则可分配净收益的98%由全体合伙人按照上述1)进行分配,可分配净收益的2%再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普通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8.1.1普通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1.2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如发生违约行为,适用第4.3条的约定。
8.2有限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8.2.1有限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2.2如有限合伙人未按约定缴付出资,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方式由合伙人另行约定。
第九条解散与清算
9.1解散
9.1.1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合伙企业应被解散并清算:
(1)合伙企业期限届满;
(2)普通合伙人被除名或退伙且合伙企业没有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
(3)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4)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合伙企业;
(5)出现《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规定或合伙人另行约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9.2清算
9.2.1一旦清算事件发生,合伙企业除为清算目的而继续处理日常事务外,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合伙企业应清理资产,向债权人和合伙人清偿债务。
9.2.2清算由清算人负责,清算人根据合伙人约定的方式产生,清算人应按合理商业原则将合伙企业所拥有的资产在合伙企业清算期内变现。合伙企业的清算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缴纳所欠税款及清偿债务后剩余的可分配部分,按合伙人之间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9.2.3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向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条其他
10.1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0.1.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10.1.2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绵阳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10.2修改协议
除对普通合伙人特殊授权及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对本协议的修改,应经普通合伙人及代表本合伙企业实际出资额1/2以上有限合伙人同意方可作出。
10.3签署
10.3.1本协议经签署后生效。
10.3.2合伙人对本协议项下事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0.3.3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普通合伙人执一份,合伙企业保存两份,供有限合伙人查阅,提交登记机关一份。
[以下无正文]
附件 合伙人及其出资
合伙人
姓名/名称
身份
住所
证件名称及编号
出资
方式
认缴出资额(元)
岗位授权分配比例
合计分配比例
普通
有限
总认缴
出资额
[本页无正文,仅为有限合伙协议之签署页]
各合伙人于开头所列日期签署本协议:
普通合伙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
有限合伙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变更大部分都是为了让企业发展的更好,当企业名称是带有行业或者产品特点的,若其想要新业务,需要实施战略转型,则会将公司名字进行更换。如果企业原来的名称不够有特色、或拗口难懂,这些会影响企业的知名度,更换公司名称能够使企业的品牌更加突出更加鲜明化!
企业名称变更注意事项
1、公司名称变更是需要经过公司核名的,而现在核名的成功率比较低,企业可能需要多准备几个名称备用。
2、公司名称变更之后,企业要把之前相同名称下办理的商标、专利等主体名称都要一一变更过来,但如果企业不去申请变更,这些资质就不再属于企业了。
3、想要变更公司名称,需要等公司注册一年之后才能够去申请。
企业名称变更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1.解决客户认同问题
由于企业名称更名会导致原有商标失效,可能会带来客户认同问题。客户认同问题对企业影响很大,可能会造成客户的流失。
2.避免融资困难问题
建议企业一定要宣传,证实其更名不是因为法人变更、企业被并购、或由于企业资金问题导致,以免造成企业融资困难问题。
3.重新规划战略
当公司承受更名所造成的震动时,应当详加审视当前以及预定的战略,随时就回馈进行分析,避免企业在更名之后出现战略不明的情况。
4.需重建企业文化
如果企业文化组织保持完好,更名后也不必重建企业文化。但是,企业文化中很重要的商标可能在更名后会被大量替换,因此在更名之前,应当依照公司未来发展方向重建企业文化。
企业名称变更原因汇总
1.企业为了改善形象,特别是当企业有丑闻、财务困境、涉及重大诉讼等历史时,通过更换企业名称是有效改善形象的途径。
2.如果原企业名称有不突出、不上口等缺陷,或者原企业名称知名度还不如其主导产品品牌高,企业为了使品牌更加鲜明化,就可能单纯更换企业名称。
3.企业被收购,成为收购方企业的子公司或完全融合到收购方企业的原有业务中,收购方推出自己的品牌。
4.企业的某项新业务发展到一定程度,由于技术、组织机制、财务、行业等原因,需要推出新品牌加强其独立性,因而赋予新业务子公司新的名称。
5.企业为了实施战略转型,将原来带有行业或产品特点的名称进行更换。
6.多品牌企业实施品牌整合,意在突出优势品牌。企业更名产生的最主要的影响是其实就是企业形象识别。而企业形象识别中,最重要的是品牌识别。这种影响是一系列的,也是事关企业命运的。好的效果,就是企业既可保留原有的市场影响,又可以引入全新的企业形象进入竞争。
企业名称变更流程
1、首先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的申请;
2、然后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议或者决定的文件及国家工商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3、再由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审核;
4、最后予以登记新的公司名称,发给新的营业执照。
温馨提示:
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原名称无效,但该名称在变更后一年内不得使用,有投资关系或者受让企业名称的除外。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姓名。姓氏是家族的传承,代表着一个家族的血脉,也代表着荣耀,一般姓是不会改的,但名字可以改。老人们在取名字时,首先考虑的是家族的排字辈,所以有些对于自己的名字不是很满意,想要更改。那么我们如何更改自己的名字呢,下面我就以我自己的亲身经历给大家作参考。
首先我们要准备好户口本、身份证、《申请变更、更正户口项目呈批表》(现场取、填写)、《变更申请书》。
申变更申请书的内容主要写为什么要变更名字,理由一定要写充分,笔者的理由是日常生活用名跟正式用名不一致,且原名字有些偏女性化,日常生活中造成困扰。(反正就是往大的写)为此我还特意回老家村委会不会出了个证明。(证明**是我村委*村人,日常生活中名字为*)
接着就带上以上所述材料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跟户籍科的工作人员说明需要改名字的理由,然后就把相关资料给他们。我要改成的是单字名,户籍科的小姐姐还跟我讲,从什么时候开始就不能要单个字的名了,我跟她陈述我就是要这个单字的名,(不用跟他们什么民法啊之类的,他们都比我们还要精通,除非他们各种不给办)然后小姐姐就是给了我《申请变更、更正户口项目呈批表》我当场花了不到时候分钟写完按手指印,将填写好的《申请变更、更正户口项目呈批表》、《变更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及老家村委出具的证明一并交级户籍科的小姐姐。
户籍科的小姐姐查看了所有需要后,开始网上提交材料。户籍科的小姐姐一边网上提交材料还一边联系派出案情科之类的同事帮我查有无犯罪记录。联系妥后,叫我带上身份证到案情科查看打印出无犯罪记录。大概3分钟左右我就拿到了无犯罪记录回到户籍科并交给小姐姐,就坐着等审核结果。大约等了15分钟后,小姐姐开始帮我办理,其间按小姐姐指引做人脸识别、指纹录入,操作时间约10来分钟,然后就重新打印新的户口本,剪掉旧的户口本,完成后问我要不要办身份证(废话嘛,肯定要的啊。)就拍照,交钱,完成新身份证办理后就拿新的户口本打道回府了。整流程办下来都用不到一个小时。公安部门还有一个办事流程,按照流程办下来要两天时间,从办身份证到拿到新身份证我们这里只用了5天
这期间需要的费用:①新户口本工本费20元②新身份证20元③新身分证邮寄费16元。
一个长时间经营的企业,有可能会因为经营范围扩展,也可能是因为领导班子的重组等等很多原因会涉及到变更公司名称。无论是因为实际原因还是个人原因,需要变更公司名称的时候,我们需要做的工作是什么呢?今天简单和大家一起交流一下变更公司名称的流程和需要提交到相关政府部门的哪些材料。
第一步,需要到所属工商局或本市监管局填写“公司新名称核名”的申请表; 第二步,在所属工商局网站上提前预约申请,下载填写相关资料后打印出来; 第三步,带着已打印盖章的资料到相应的工商局递交材料,按所属工商局的其它要求资料一并递交; 第四步,材料齐全无误后,领到“受理变更通知书”,在通知书上注明领取时间,所属工商局领取变更后的新的营业执照;需要制作相对应的新的公章,所以需先办理新的营业执照再去更改公章(原公章需作注销处理,或自行销毁或上交相关部门)
第五步,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和对应的新的公章到所属开户行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章监定。
其它需要办理的流程和事件,按各地区需定来进行。在为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的时候还是有几个材料需要准备的,比如说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等。特殊企业要准备的材料也会有所不同,所以我们可以去查一下相关情况。
公司的更名不是建立一个新公司,所以相对应之前名称下已经存在的一些证件也是需要同步作变更的,比方说公司的商标,专利,资质,许可等等都要对应作统一变更,这样公司才是一个配套合理的公司。也有了更名后新公司一套完整的,正常的材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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