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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纠纷有哪一些类型(20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7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离婚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离婚财产纠纷有哪一些类型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离婚财产纠纷有哪一些类型

【第1篇】离婚财产纠纷有哪一些类型

一是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

二是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因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是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2篇】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强制执行吗?

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离婚后进行财产分割的,如果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36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3篇】夫妻离婚财产被转移怎么办呢?

离婚前,财产分割前对方转移财产,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离婚后,财产分割后,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的情况,可以在发现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

【第4篇】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单纯的婚内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跟正常规定一样,目前我国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出轨一方在离婚时要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但是如果婚内出轨还构成重婚的,即与他人又结婚了的,或者跟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而构成事实婚姻的,离婚时应该给予无过错方损害赔偿。

具体的规定可以参考婚姻法第三十九和四十六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5篇】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配

婚前财产离婚时一般不分配,为一方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6篇】假离婚后财产纠纷在怎么进行处理

假离婚财产分割方法:

1. 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未同居的。此种情况下,发生财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

2. 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依旧生活在一起,同居的。办理假离婚后,同上面的情况一下,夫妻双方协商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情形发生的,财产不能要求重新分割。但是,由于夫妻双方离婚后依旧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同居关系,在财产分割发生纠纷的,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同居共同所得的财产分割时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也就是说条件一样的情况下,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7篇】夫妻离婚房子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房子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8篇】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1. 对于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一般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分。

2. 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还是属于个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9篇】离婚协书无共同财产合法吗?

离婚协书无共同财产是合法的,如果双方就财产达到一致意见,就可能存在无共同财产的情况。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10篇】离婚期间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期间仍然属于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所以,离婚期间买车属于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11篇】离婚后财产还能冻结吗?

可以。

离婚后如果另一方对外有欠款,法院是有可能会冻结前妻(或前夫)的财产的,如果法院冻结了另一方的财产,那就说明前妻(或前夫)的这笔债务就不是在离婚以后才产生的,即法院查明或有证据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就算已经离异,前妻(或前夫)还是有义务偿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的,法院冻结财产也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第12篇】谁起诉离婚就会在财产上吃亏吗?

并不是谁起诉离婚就会在财产上吃亏,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13篇】离婚以后还能重新分割夫妻财产吗?

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14篇】判决离婚财产怎么执行

如果法院对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已经作出判决但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第15篇】二次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二次离婚财产处理参照第一次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16篇】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怎么执行

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需要按照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或者按照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进行执行。如果都没有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协议离婚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离婚案件当事人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第17篇】离婚财产分割范围是怎么样的

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合法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篇】离婚转移财产后怎么分割

根据法律规定,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行为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财产。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自己取证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在法院规定的取证期限之前提前7天向法院申请法院取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19篇】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办法是什么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办法是: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20篇】离婚后财产没分多久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因为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效依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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