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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家庭成员只有夫妻和无个人财产的子女,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家庭共同财产。否则夫妻共同财产不等于家庭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结婚证不管多少年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领取结婚证后任何一方取得的钱财都是共同财产。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管夫妻双方在一起生活了多少年,也依然是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当一方想转卖时,应征得对方的同意,否则,属于无权处分;若受让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夫妻另一方可以向出卖人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配偶一方死亡时,死者的父母作为第一继承人有权继承死者的遗产。当然,在进行遗产继承时,应当将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一般属于遗产。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1、女方在领取结婚证之前,父母为女儿提供的嫁妆毫无疑问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2、女方与男方先办理的婚礼后来才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如果此时父母为女儿提供嫁妆的时间恰巧正好在女方领取结婚证之后,此时如果女方父母明确表示该嫁妆赠与女儿,依据《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3、女方在领证之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赠与嫁妆或者其他财产的,但并没有特别约定或者指明归女方所有,那么此时依据《婚姻法》第17条第4项规定,此时该嫁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4、最后,离婚诉讼中对于嫁妆的分割,主张返还嫁妆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即提交证明赠与行为发生的时间(如发票、交易凭证、银行流水等)或者证人证言等证据,从而证明该嫁妆属于夫妻一方财产。
离婚可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若为协议离婚,如果双方不分割财产,只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注明,无共同财产争议即可;若为诉讼离婚,当事人有权利提出自己的诉讼主张。
若双方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意思表示一致,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法院是会受理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来说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处分,一方不可以单独处分,例如:一方想要单独转移房产所有权的,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并签字,否则无法单独转让。
但是有一些动产,比如家具、电器等,另一方在没有配偶的签字下也是可以单独处分的,这是法律赋予一方对于财产价值并不是很高的自由处分权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了另有约定的之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可以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是:
1. 离婚诉讼书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 离婚诉讼书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3. 离婚诉讼书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 离婚诉讼书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 离婚诉讼书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企业股份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为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中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只要是在婚后买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情况下,除非有特别约定,保险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方犯罪不会没收夫妻共同财产,公安司法机关只能依法追缴赃物,或者没收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如果所犯罪名规定有财产刑的,可能处财产刑。如果该罪名没有规定财产刑,则绝对不会。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的房子在实践中会存在多种情形,如父母出资、婚前一方付首付等,具体是否为共同财产,应根据实际情况所对应的法律规定为准。
根据2023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指夫妻彼此相互有着的财产,离异财产切分时切分的财产。
1. 婚后房产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为共同所有;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房屋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
2. 根据2023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亡的,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从家庭财产中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一方配偶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加上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为死亡一方的遗产。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财产刑与夫妻共同财产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涉及到夫妻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所得的财产需要进行财产刑的判决时,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侵害。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财产为惩罚内容的刑种,有没收财产和罚金两种。没收财产是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强制没收其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 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继承方式。
2. 一般来说,继承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 但是遗嘱确定了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只能作为夫或妻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有下列规定:
1、《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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