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婚前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婚前财产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一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婚前财产协议的生效要件有:
1. 婚前财产协议形式上必须是书面的;
2. 婚前财产协议内容上必须合法;
3. 婚前财产协议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婚前财产是否公证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必须办理公证。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是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公证的除外。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不需要。双方婚前财产在结婚后还是归属于个人,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夫妻离婚时,只是针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个人财产是不分割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财产永远是婚前财产,婚后无论生活多久仍然是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离婚是一般不分配,为一方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夫妻可以财产公证。
【法律依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财产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以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前购买的保险不是共同财产,属于婚前个人无形财产的收入。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
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建议双方签订一份再婚婚前财产协议书。
在财产交付前或者具有法定撤回情形的可以撤回。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92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依据继承法的规定,合法的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个人的合法财产,所以再婚夫妻对对方婚前的合法财产是有继承权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夫妻婚前财产证明可以通过婚前财产公证来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另一种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如果房屋为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是不能够进行分割的。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的举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取得婚前财产的相关权利凭证:如因买卖取得的买卖合同及相关购买程序系列凭据、遗产继承取得的继承协议、继承公证、司法判决文书或者调解书等、赠与取得的书面赠与合同协议等。
2、婚前财产公证书、婚前财产律师见证书、婚产财产其他证明文书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不过现在很多时候如果没还完房贷是不允许加名字的。如果确实不能加名字的话,最后就是写婚前协议,然后做公证,相当于对个人婚前财产做了分配。这是有法律效力的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因此,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一方婚姻前财产不因结婚时间延续而自动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婚前一方开办的公司算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公司在婚后取得的收益,如果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属于婚后共有财产。
《婚姻法》规定: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前夫妻可以财产公证。
【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财产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以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婚前买房属于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的认定不是按发票时间来确定的,而是按婚姻法相关规定来确认婚前财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男女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的,那么婚前财产就属于共同所有,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划分即可,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男女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的,那么婚前财产就属于共同所有,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划分即可,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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