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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抵押离婚了怎么办呢?(20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4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夫妻共同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夫妻共同财产抵押离婚了怎么办呢?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夫妻共同财产抵押离婚了怎么办呢?

【第1篇】夫妻共同财产抵押离婚了怎么办呢?

如果双方对该房屋存在的贷款不能提前一次性偿还,抵押权还存在,双方就房屋的归属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据最高法关于婚姻法解释二的有关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一般像这种情况下,法院不会对房屋进行分割,待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对房屋分割有争议的,要到法院另行起诉分割了。

【第2篇】老婆的陪嫁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分情况处理:

1、如果是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以后,获得的嫁妆,那么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前获得的嫁妆,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3篇】彩礼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4篇】保单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情况下,除非有特别约定,保单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5篇】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以下几种情况:

1、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一方财产;

2、婚后一起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父母赠与一方:属于一方财产,有约定除外;

4、父母赠与双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除外。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第6篇】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条件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条件为:

第一,当事人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第三,当事人亲自为的行为,不适用代理;

第四,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7篇】夫妻共同财产能执行吗?

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8篇】男方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男方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9篇】什么算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都是归夫妻共同所有的。

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未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归个人的),等等。

【第10篇】夫妻共同财产怎样认定

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财产类型包括以下方面: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1篇】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几种情形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几种情形是:

1. 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 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 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 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 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12篇】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13篇】夫妻共同财产模板范文怎么写

夫妻共同财产模板首先应该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等具体个人信息;其次,写明双方自结婚登记后至本协议签订前的财产由夫妻共同享有,写明夫妻的共有财产以及个人财产;写明双方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义务;最后,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14篇】怎么把夫妻共同财产变成个人的

可以通过书面约定的方式进行。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夫妻之间可通过书面的方式约定将共同财产变更为个人财产。

【第15篇】哪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16篇】房产过户给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此可见,房产一旦过户给子女,那么房屋就归子女所有,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就不能再主张分割。

【第17篇】能否拍卖担保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方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因此如果想要申请执行担保人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应当对担保人提起析产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第18篇】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和范围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3、夫妻之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

4、夫妻之间依《婚姻法》的规定采取书面约定形成规定的财产;

5、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9篇】单方赠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单方赠与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由此可见,赠与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在实际生活中,还存在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情况,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20篇】嫁妆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嫁妆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的财产就是男方财产。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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