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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但一定条件下可以提起通过诉讼重新分割:1)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2)未离婚,对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后悔,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夫妻离婚房子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外生子想离婚分割财产,另一方可以在离婚时可以请求少分给对方财产。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是一人一半,但一方能证明另一方有过错时,可以请求少分给另一方。
根据《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男女平等原则。
2. 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 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中,原被告的地位是平等的,由此可见,在离婚诉讼中,原被告都可以提出财产分割的要求。
离婚一方放弃共同财产是可以的,但必须是在对方自愿的前提下,如果对方不是自愿放弃共同财产的话而是被迫则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分居两年起诉离婚财产分配主要看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若有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分担。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父母的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办法是: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离婚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的分割办法是:
1. 首先,夫妻的共有房产有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 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 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财产的分配时间就要取决于双方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协商离婚的,那么随时都可以进行分割。如果是诉讼离婚,那么需要等待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起诉离婚时,财产问题判决原则为:
1. 依法认定的个人财产,归夫妻双方各自拥有;2、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进行判决分配;3、若夫妻有书面约定婚内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在照料老人、抚育子女、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更多的一方,可以请求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对于离婚都没有过错的话,财产一般都是一人一半,不带孩子的一方要给带孩子的一方按月或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己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孩子的抚养,两周岁以下归女方抚养,2到10周岁,法院会审查谁对孩子的成长有利判决孩子归谁,一般孩子跟谁生活,法院会保持现状将孩子判给该方抚养,10周岁以上的孩子可以自主选择跟谁生活。
离婚时财产全给另一半是有效的,只要双方协商同意即可。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在婚姻法中夫妻二人的财产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这样分类的目的是便于夫妻二人进行财产分割。当然夫妻财产分割是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男女双方都不能剥夺另一方获取自己应得财产的权利。
正常情况下,财产分割和离婚问题应一并处理。但如果双方共同愿意搁置财产问题,先办离婚手续是可以的。如果经法院审理,有些财产现无法处理,或暂时不便处理,法院也可以先判决离婚,财产问题让双方另案处理。
至于在诉讼离婚中,财产分割不清法院是否会判离婚,其实只要双方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法院只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如果原告没有提财产怎么分割,仅仅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基本上遵循均分原则。
但是一般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依法判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的,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过错情况下原则上一方享有一半,如果法院判决,可能会给存在过错一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也可能会基于照顾女方的考虑会酌情给女方多分。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采用列举式与概括式相结合的方式,避免对夫妻共同财产规定的不周全。
在处理离婚纠纷时,应对财产进行具体分析,充分考虑财产的来源,取得时间、婚姻法定财产制等因素综合确定,以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利。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军人离婚,夫妻二人的个人工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时对财产申请查封,可以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离婚诉讼中如果对方有可能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在离婚时只需要分割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若是在离婚时名下没有财产,也就意味着夫妻双方不存在财产纠纷。
关于财产分割: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
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期间恶意转移财产可以追回,但是没必要。只需向法院提供对方转移共同财产的证据,然后法院自会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分或者少分对方财产。但提前是能够提供有效证据。
法律依据:
根据2023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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