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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若一方父母在婚前出全款购房,且房产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则该房产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第二种,若一方父母在婚前出了首付进行购房,房产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婚后进行还贷,该房产仍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可在离婚时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主张进行相应的分割。
第三,若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或者一方出资购房,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进行相应的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将于2023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1. 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 婚前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婚前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还贷部分支出及相应的财产增值收益,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半有权要求给予一半数额的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很多朋友婚前就存有财产,所以等两人结婚再用婚前财产购买了房产,很多人不明白这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那婚后用婚前财产购买房产应属于谁?
1. 婚后财产全部是由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转化而成的认定无论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形态如何转化,例如由婚前货币财产转化为婚后固定财产(所有权需登记在出资人个人名下),或者由婚前固定财产转化为婚后货币财产,其财产性质是不变的,仍应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2. 婚后财产有一部分是由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转化而成的认定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财物通常情况下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 但是在离婚分割时还需充分考虑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价值在婚后新购买财产的价值中所占的比例,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最重要的就是能提供证据。
其实婚后用婚前财产购买房产还是属于个人财产,因为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形态如何转化,最后还是个人才财产。
结婚后如果用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是用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买房,并且房子登记在这方名下,那么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因此婚后买房的归属问题并不是绝对的。
法律依据:
根据2023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的话,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名下,可以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同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作价补偿来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是要根据情况而定的,如果个人所购买的房屋是在婚后发生,并且房价款来自夫妻间共同所有,且夫妻之间没有特殊约定的话,那么这个房产也自然而然是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在法律上只视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那么则属于个人的财产。如果是在婚前个人买房,且婚后没有让另一方承担还贷义务的,那么属于个人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首付买房的房产分割: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
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
其余财产分割由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一方工龄买房不属个人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用工龄购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很多夫妻因为争吵了几句就办理离婚,但过了一段时间冷静下来后,不少夫妻发现自己还是爱对方的,所以就办理复婚了,那离婚后买房在复婚属于共同财产吗?
1. 离婚时买的房子是哪一方出资购买,那么就认定为房子归哪一方。再复婚,已经视为新的婚姻关系了,离婚时买的房子视为复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
2. 当然,也有特殊的情况是可以的,如果夫妻双方同意作为共同财产的,也是有效的,也就是约定自由为原则。
3. 法律依据:《新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所以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离婚后买房在复婚是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希望对你有用吧!
目前购买房屋的资格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这就意味着,购房者如果是婚后买的房子的话,是属于夫妻共同购买的。
1. 夫妻双方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子,即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当然,夫妻双方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主要看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是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否则不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种,若一方父母在婚前出全款购房,且房产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则该房产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第二种,若一方父母在婚前出了首付进行购房,房产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婚后进行还贷,该房产仍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可在离婚时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主张进行相应的分割。
第三,若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或者一方出资购房,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进行相应的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将于2023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按揭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个人,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婚后个人出资买房只要双方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财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根据法律规定,婚后买的房子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以下情况除外,第一种,婚后由一方父母出全款给子女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是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第二种在婚后一方把婚前个人房产或者其他个人财产出售,用出售款全款购买的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这也仍然属于个人财产,用婚前个人存款购买的房子也是如此,第三种,婚后买房,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可以约定,该房屋归一方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写在出资人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共同或各自、部分共同。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的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个人婚前全款买房,且房产证登记个人名下,这种情况下,房产完全是属于个人财产。个人婚前全款买房,房产证登记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个人婚前全款买房,房产证登记对方名下,通常会被认定为一方赠与为另一方,属于被赠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1. 根据婚姻法规定: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 婚后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
3. 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婚后用两种方式买房可以让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种是配偶一方的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子,并只写夫妻一方的名字,明确表明只赠与给夫妻一方,在这个过程中,父母需要保留付款凭证以及相关的银行出资证明。
另外一种是,夫妻双方对婚后购买的房子进行财产公证,约定婚内购买的房子产权只属于一方,当然免债协议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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