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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适用范围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能被强制执行,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来执行。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根据《婚姻法》第19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1. 擅自转让的
2. 隐匿房产
3. 以他人名义购房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男女平等;基于所应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3、尊重当事人意愿;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贪污、受贿、盗窃等违规所得,必须依法追缴。夫妻因从事生产、经营等与他人有财产共有关系的,离婚时应先分出属于夫妻的份额,然后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9)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父母赠予,未明确说明是赠与夫妻一方的,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官司输了被执行,如果债务人所欠的债务是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那么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的共同财产。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注意下列问题:
1、注意区分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法律规定,夫妻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家庭财产或者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2、要坚持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3、坚持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部分保险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以下这几种类型的保险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1. 婚前购买的保险,并且已经完成缴费,这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2. 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获得保险金,这属于被保人个人所有财产。
3. 父母出钱为一方购买的保险,由父母出资属于赠与行为,归个人所有。
4. 父母身故获得的理赔金,受益人只为一方。
5. 婚前进行了财产公证,证实该保险属于婚前财产。
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有:
1、擅自转让的,低价转让的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过错方承担;
2、隐匿房产,需要受害一方的关注和调查;
3、以他人名义购房的,一方以他人名义购置房产,离婚后再过户到自己名下的。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不属于共同财产,因为:
(1)婚前贷款买房,那么该住房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还贷所用钱款,以及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权益,这些属于婚后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陪嫁车算夫妻的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企业股份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为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确定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房屋拆迁算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如果是在婚前买入股票后一直未加操作管理而产生的股票增值,那么增值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积极地进行管理操作的,那么股票在婚后的收益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虽然是婚后各自购买物品,但是不属于下列夫妻个人的财产,即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2. 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的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4. 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应当归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之外继承的遗产。那么这笔遗产也不是属于共同财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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