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缴纳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缴纳公积金的作用是哪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购买公积金的话,用途是非常广泛的,可以用来贷款、装修、房租等。那缴纳公积金的作用是哪些?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1. 用于购房。若想贷款买房,那么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可以为贷款用户节省不少贷款利息;若不办理贷款,那么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首付款;办理过商业贷款购房的用户,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2. 用于建房,翻建或大修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有建造自有住房,或翻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时,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于支付建房、翻建、大修住房费用。
3. 用于租房。部分城市公积金也是可以用于租房的,每月租房支出如果超出了公积金缴费人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那么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由于支付住房租金。
4. 用于治疗重大疾病。公积金缴费人的家庭成员如果不幸患重大疾病,那么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减轻家庭负担。
5. 公积金缴费人如果离休;退休;出国定居等情况,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对于退休人员来说,一次性提取的公积金是一笔可观的养老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指按照这个数字计算你应该缴纳多少公积金。一般是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公积金缴存比例国家规定是不可以少于5%,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可以适当提高,但是不可以超过12%。缴纳的基数老员工是其个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新员工是当月的工资。公积金缴纳的计算方法是个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的缴存比例就可以得到个人应该缴纳的数额,个人缴纳多少单位就要缴纳多少。
法律依据
《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住房公积金一般情况下必须缴纳。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属于必须缴纳的项目,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依法缴纳公积金费用。用人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将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积金一般都是当月缴纳当月的,大多数单位都是会当月先扣缴公积金,次月再发放剩余的工资的。
打个比方来说,某员工每个月10号发工资,每个月20号左右单位会为其扣缴公积金。那像6月份的话,单位就会在10号为该名员工发放5月份的、扣缴了社保费和公积金之后剩余的工资,然后会在20号左右扣缴6月份的公积金,再在7月10号发放6月份的、扣缴了社保费和公积金之后剩下的工资。
当然各地政策不同,所以相关规定可能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别。如果不清楚的话,可以去查询一下公积金扣缴记录,这样就能够知道是否是当月缴纳当月的了;或者直接去询问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也行。
在如今,很多人都知道公积金的重要性,但很多公司只为员工交五险,是没有公积金的,很多人对此的认识不多,那么公司不为员工缴纳公积金违法吗?下文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根据有关的规定,公司不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如果不办理公积金登记,或者不为员工设公积金账户,不缴纳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相关管理部门可以责令限期办理。
超过日期不办理的,可以进行罚款,罚款数额在一万到五万之间,以上明确表示了企业不缴纳公积金应该承担的后果,如企业在相关政府单位勒令办理之后不予理会而且情节严重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购房。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矩,职工以及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能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如果城市的条件比较好,可以将缴存的比例适当的提高。
但是具体缴存比例,由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进行拟订,并且要经过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再报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进行批准。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单位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
1、不是。
2、住房公积金不是强制缴纳的,是企业应当缴纳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3、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吗的介绍了,通过以上的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了,希望对大家有用。
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会被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条例》第37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 个人停止缴纳:个人需要住房公积金帐户停缴的材料,需要加盖单位的印章,后递交市属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市属公积金中心需要同所在地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共同对个人申请进行审核,最后,由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的操作人员在个人的申请上加盖公章,转回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即可停止缴纳。
2. 单位停止缴纳:直接办理员工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即可。
公积金缴纳
公积金的缴存单位包括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等。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个体包括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等等,但是具体的缴存情况需要依据市属公积金中心的规定而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中心对于其缴存比例有一定的规定,一般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不能够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的。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手机提取公积金和买房提取公积金,两种对比手机提取公积金更快。
住房公积金是指用于住房的社会福利,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的特点,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房或交纳房租。
该公积金主要由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
1、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缴交的,个人是不允许自己交,因为建户或交公积金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
2、只要单位不给缴公积金,以前的公积金个人帐户就会被封停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退休年龄即可支取或转移继续缴交,个人无法办理各种公积金业务。
3、住房公积金应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并建户。县级市公积金已经取消,全部统一由管辖的市区缴交!其实住房公积金并不是那样可缴可不缴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要给员工缴纳。
4、相关的法律的依据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20条,这些条款都很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要办理公积金的缴存登记、需要设立公积金的账户、每月汇缴公积金等事项,都强调的是应当办理”在法律上的应当”也就是必须、强制”的意思);因此,住房公积金也是强制缴纳的。
公积金只能通过单位缴纳,个人不能缴纳。但是个人可以通过挂靠公司来依法缴纳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1.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且不得高于24048元,不得低于1700元。工资总额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规定执行;
2. 2023年1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月工资收入。
3. 2023年1月1日(含)后新调入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的月工资收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1. 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2. 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1. 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
2. 月缴存额上限为5772元,下限为170元。
住房公积金不是强制缴纳的,是企业应当缴纳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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