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住房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有哪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五险一金已经成为了现在上班族的福利标配,大部分单位都有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其中五险是指社保,而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大家都社保都很熟悉,但对于公积金,很多人了解的还不够全面。比如对于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的,很多人不了解。今天小编给大家解释一下,希望能帮到有需要的人。
1. 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
3. 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 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这样就是提取公积金成功了。
另外,销户提取,离职,退休,出国定居以及户口迁移等方式都可以提取公积金,所以,这些方法基本上涵盖了我们生活中需要提取公积金的情况,如果是我们需要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话,先去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一下,这样更好一些。
1、连续6个月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
5、已交付20%以上的房款。(首套住房90平米以下的首付20%,90平米以上的30%。)
1、购买住房。住房公积金当然首要任务的购买住房了。但买房支取公积金也分为很多种情况:a、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支取;b、商业贷款可提取作为首付,亦可以提取作为偿还贷款;c、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提取偿还贷款。
2、可用来支付租房费用。主要是用来支付政府补贴经济租赁房,也可以用来支付市场的租房。这将为很多租房的人提供一定的帮助,要知道,在一个城市生存下去,房租是个很大的问题,解决了房租也算是减轻一定的经济压力了。
3、建造、翻修、大修自住房。主要是针对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自住房贷款的,可提取公积金金额,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建修房的总费用。
4、提取父母的公积金购房。很多年轻人公积金不多,购房压力大,这时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进行购房。主要是针对那些从来没使用过公积金的人。
5、销户可提取全部公积金。比如职工达到法定年龄退休后,可以提出公积金。或出国到国外定居的、丧失劳动力的也可以提出账户里的公积金。另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被法律制裁的、户口迁出本市的,都可以销户提取公积金。
6、治疗重大疾病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或做手术住院的,职工本人或配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但应在出院一年之内,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符合条件的,可以提取出来。
7、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如果职工被纳入本市的低保范畴或特困范围的,职工本人或配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但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被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期间及其之前的公积金金额。这点要注意。
众所周知,公积金银行卡是提取公积金时必须要用到的一类银行卡,所以非常重要。
1. 挂失:公积金卡和普通卡一样,如果丢了要先进行挂失处理。
2. 需要本人拿着自己的有效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挂失处理。
3. 准备证件材料:如果要挂失,还要知道自己的卡号与账户。
4. 不过想必很多人都是不知道自己的卡号的,所以需要持个人有效证件与补办证明到公积金查询大厅查询自己的公积金卡号与账户信息,这样才能准确办理自己的账户挂失。
5. 进行挂失申请:挂失之后该账户就会进行账户冻结,等到补办成功后,原账户的资金就会转入到新账户里。
6. 进行挂失作废声明:进行挂失作废声明后,丢失的旧卡就作废了,新卡正式生效。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银行卡丢了怎么办相关内容小编就分享到这里了,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了解一下的,希望能帮到大家。
住房公积金帐号是指在申请缴纳公积金成功之后,到受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的银行卡号。
比如在建设银行缴纳住房公积金,那么住房公积金账号就是在建设银行的银行卡号,也称之为公积金联名卡卡号。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政策是目前人们十分重视,有些工作单位会有公积金卡号寄存折,有些地方还没有公积金卡,这就让一些朋友想知道住房公积金里面的余额。
1. 线下查询:想要了解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信息,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直接去管理中心找到经理或者柜台操作员咨询即可。
2. 微信查询:打开微信app,先关注“湖南住房公积金”或者“公积金快讯”,是什么地方的就关注相关省市的住房公积金公众号。关注相关公众号后,在聊天页面找到“查公积金”或“在线咨询”就可以查询了。
3. 支付宝查询:直接在手机上登录支付宝账号,进入支付宝app后在首页点击“更多”。在“更多”的“便民生活”里找到“城市服务”并点击进入;进入“城市服务”后找到“公积金”点击进入,在“公积金”里点击“公积金查询”,然后输入相关账号密码就可以查询住房公积金了。
4. 网站查询:在浏览器里搜索住房公积金查询网,或者直接搜索当地住房公积金查询网,也可以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查询网。如果进入的是全国住房公积金查询网,只要再选择你所在的城市,点击链接进入当地公积金查询网站就可以。
富士康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 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 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 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 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1、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
2、但需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7)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12)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公积金贷款是需要抵押的,公积金贷款需要将房产抵押给贷款的银行。
2、银行将公积金贷款借出去时担心违约风险,因此需要将房产抵押给银行,如果未能还清贷款房产就会一直押在银行,一般房产证会作为抵押物,需贷款还清后才能去银行领取。
3、公积金贷款买房,房地产证作为抵押,贷款需要在收到前还清。在担保保证公积金贷款后,借款人无需前往房屋委员会取得房地产牌照,之后业主将带来原始身份证担保。
1、约定提取。如果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按约定的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中去的。
2、部分提取。即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最高可以在账户内留10元,其他都是可以提取的。
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就要提取的方法,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来进行办理,一般符合条件都会通过公积金提取审核。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威海市的方针政策,制订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负责我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
1. 进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的个人查询页面,凭身份证号码及公积金卡号查询。
2. 拨打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咨询电话,凭身份证号码和公积金卡号查询。
3.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查询。
住房公积金在外地也是可以买房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的公积金贷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规定,进行公积金异地贷款时应该要按照以下流程办理:贷款城市的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进行异地贷款业务的咨询,并且还需要一次性的告知贷款所需要的相关审批材料。职工本人或者其他的委托人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会根据职工提出的申请,来核实员工存贷款的情况。
法律依据
《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公积金贷款异地申请指出今后职工连续缴存六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
1、购房,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3、租房,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4、父母给儿女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申请公积金时需要的材料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积金的提取需要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或审批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是期房,需要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如果是现房,需要购房合同、不动产发票、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发票。如果是二手房,需要房屋买卖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若公民个人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话。
1. 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 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 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 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不可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但是提取使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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