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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业务怎么谈(20篇)

发布时间:2024-10-25 18:30:15 热度:8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业务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广告业务怎么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广告业务怎么谈

【第1篇】广告业务怎么谈

1、业务员和客户聊天的时候哪些话题不需要聊太多关于技术和理论的话题,需要的是今天的新闻呀、天气呀等话题。因此,业务员在日常的时候必须多读些有关经济、销售方面的书籍、杂志,尤其必须每天阅读报纸,了解国家、社会消息、新闻大事,这往往是最好的话题,这样我们在拜访客户时才不会被看成孤陋寡闻、见识浅薄。

2、关于业务员晚上的四个小时。一个业务员的成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晚上那四个小时是怎样过的。最差的业务员晚上就抱着个电视看,或者在抱怨,出去玩等。这样的业务员没出息。一般的业务员去找客户应酬,喝酒聊天。这样的业务员会有单,但我个人认为难有很高的成就。好一点的业务员晚上整理资料,分析客户,做好计划等。这样的业务是一个好业务,应该有前途。最好的业务员我认为是在做完好业务员的工作后还坚持看一个小时的书。我觉得这样的业务很有出息,以后有机会可以做老板。

3、关于业务员本身。很多人觉得,业务员最好身材高大,英俊潇洒。业务员一定要口才好,能说会道,嘴里能吐出油来才叫口才好。业务员一定要会抽烟,身上随时带着烟,逢人就派。业务员一定要会喝酒,白酒,啤酒千杯不倒。其实我感觉这些都不是重要的。就我个人而言,我身高不到160mm,刚开始跑业务时心里很自卑,说话都不流畅,更别说口才好了。我是从来不抽烟的,喝酒我最多一瓶啤酒,多点就醉了。可是勤能补拙,我刚跑业务时,在惠州,刚开始三个月,我拿几件衣服就到东莞的弟弟厂里一跑就是几天。一个工业区,一个工业区的跑。就这样,我走了三个月,客户也跑下了几个,可是皮鞋也烂了一双,人黑的像黑碳头一样。我现在自己开工厂了,我经常对业务员,头三个月过的是不是人的日子的,熬过后就可以了。所以业务的办公室在厂外。

【第2篇】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比例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几乎每家企业都会涉及,但这些费用的税前扣除你都了解吗?今天e企君就和大家聊一下。

扣除比例一 0%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扣除比例二 15%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扣除比例三 30%

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扣除的特殊情况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2.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

来源中税答疑,如有更多问题,请点击“了解更多”。

【第3篇】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率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扣除比例二15%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扣除比例三30%

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扣除的特殊情况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政策参考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

【第4篇】广告费业务招待扣除

撰稿:木兰英华 | vxid:mulanyhtax

作者:张兴东 | 图文:pinterest

转载请标注出处--木兰英华

增加所得税扣除限额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成本和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同时,又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规定了扣除比例,超过比例部分不得在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应调增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的广告与招待开支不断加大,如何使得逐年递增的费用全额获得在税前扣除,相信是很多企业关心的问题,下面通过介绍一个案例解析一下筹划方式。

某工业企业2023年度实现产品销售净收入10000万元,企业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2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3000万元,企业税前会计利润总额为5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❶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00*60%=120(万元)

❷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0000*5‰=50(万元)

业务招待费不得扣除额=200-50=150(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得扣除额

=3000-10000×15%=1500(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50+1500=1650(万元)

纳税调整增加的企业所得税额

=1650×25%=412.5(万元)

将该企业销售部门分离出去,单独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将企业产品以9000万元销售给该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10000万元对外销售。工业企业与销售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分别为100万元和100万元,广告费分别为1500万元和1500万元。这样就增加了一道销售收入,因增值税是环环抵扣的,所以不会增加增值税的税负,整个利益集团的利润总额也不会改变,但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将分别以两家企业的销售收入为依据计算扣除限额,其扣除限额增加十分显著。

对于销售公司

❶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00*60%=60(万元)

❷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0000*5‰=50(万元)

业务招待费不得扣除额=100-50=50(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得扣除额

=1500-10000×15%=0(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50(万元)

纳税调整增加的企业所得税额

=50×25%=6(万元)

对于工业企业

❶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00*60%=60(万元)

❷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9000*5‰=45(万元)

业务招待费不得扣除额=100-45=55(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得扣除额

=1500-9000×15%=150(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150=205(万元)

纳税调整增加的企业所得税额

=205×25%=51.25(万元)

这样企业便不用调增任何应纳税所得额,节省企业所得税355.25万元。

【第5篇】广告及业务宣传费

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哪些费用属于广告和业务宣传费?

一般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营业收入*15%。《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由于有扣除限额,所以这个“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就需要大家重点关注,那么它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

一、怎么界定这个“符合条件”?

“符合条件”实际上就是符合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概念,是真实意义上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并取得能够证明该支出确实已经发生的合规凭据。我找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没有找到对其界定的文件,所以,建议大家先按会计核算和经营常规掌握。

二、什么是广告费?

根据已经废止的国税发[2000]84号的规定,纳税人申报的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广告是经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2)已经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虽然文件已废止,但还是能为我们提供界定“广告费”的理论基础。

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活动。

综合来看,广告费应该是指企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务,而支付给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费用。

三、什么是业务宣传费?

业务宣传费应该是指除了广告费之外,企业为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对外发放宣传品、业务宣传资料、展会支出、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公关设计费、以及与产品宣传相关的食宿费、材料费、人工费,服装费、场地租赁费,等等。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都是为了达到营销、宣传的目的而发生的费用,既有共同属性也有区别,由于企业所得税法对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实行合并限额扣除。因此企业无论是发布广告,还是制作购物袋、遮阳伞、各类纪念品等印有企业标志的宣传物品进行宣传,所支付的费用均应合并在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中按照限额扣除。

【第6篇】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区别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的3条特殊规定

1. “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条规定使得以上几类企业在当年直接减少了15%的企业所得税。

2.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规定。因此,烟草生产企业和烟草销售企业有关烟草的广告费或业务宣传费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3. “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关联企业广告宣传费可按分摊协议扣除的2点注意事项

1. 归集到另一方扣除的广告宣传费只能是费用发生企业依法可扣除限额内的部分或者全部,而不是实际发生额。一般企业应先按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15%,化妆品制造或销售等前述三类企业按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30%,计算出本年可扣除限额。

2. 企业可扣除的广告宣传费按规定照常计算扣除限额,另外还可以将关联企业未扣除而归集来的广告宣传费在本企业扣除。

切记:以上“41号文件”从2023年开始执行至2023年止。

【第7篇】本年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

企业在日常经营中为了提高品牌知名度,避免不了需要做一些广告及业务宣传,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收入的百分之十五可以抵扣,超过的部分可以年度结转后扣除,那么,本年计算扣除限额的基数怎么填呢,不清楚的小伙伴赶紧和小哥一起来学习吧.

本年计算扣除限额的基数怎么填

答:a105060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为例,相关政策--财税[2017]4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第4行'三、本年计算扣除限额的基数':填报按照税收规定计算扣除限额的基数.'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列次填写计算扣除限额的当年销售(营业)收入.'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列次填报当年保险企业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

广告费的纳税筹划有下列几种途径

(1)未符合规定的广告费,转列业务宣传费.对不符合广告费扣除的上述三个条件者,可考虑按业务宣传费列支,以免被税务稽查机关剔除,因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可合并计算,总额在当年度销售收入15%以内部分可以扣除;

(2)履行申报手续.企业应及时履行手续申报广告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且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须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

(3)取得合法凭证.取得合法凭证为纳税筹划最起码的条件.广告费的列支,除应注意取得正式发票和有关附件等外来凭证外,尚应注意保存广告样张,以免查账时遭税务稽查机关质疑,此点常为企业所忽略,须特别留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申报扣除广告费,须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4)必须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广告,并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广告.

自2001年1月1日起,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以上就是本年计算扣除限额的基数怎么填全部内容了

【第8篇】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

1、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百分之十五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其中销售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2、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9篇】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的区别

大部分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都十分注意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扣除的问题,扣除方法出现错误,可能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那么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扣除的这几个方面,您要格外注意啦!

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基数如何计算

0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因此,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基数“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02

根据《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20号)第一条:

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此,查补收入可以作为计提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有哪些扣除比例

01

1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02

3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03

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注意事项

01

关联企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

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02

筹建期间。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第10篇】广告公司怎么跑业务

1. 广告这行业最主要的还是需要有关系,如果你在什么大型的连锁商场有点儿关系的话,业务量可是不小的。

2. 在有些广告公司,业务已经都是分行业划分到每个业务员了,每个老业务员都会把本行业的大头客户抓在手里,所以新人一般大多吃点小头而已。

3. 跑业务一定要人带的,不然很难跑,没人脉没经验的一般跑不动。

4. 跑业务成功的诀窍:1勤奋2人脉3运气。

【第11篇】业务招待费广告费扣除标准

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扣除比例是多少?首先这个两个问题,企业的业务招待费用是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比例进行扣除的,但是企业的广告费用并不是全部都是可以扣除的,有些广告费用是可以扣除,有些则是不可以扣除的.其他相关的介绍资料建议你们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对你们肯定有用.

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扣除比例是多少

我国行政机关对于企业所产生的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一般为百分之六十,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全年销售额的钱分之五.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化妆品生产的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扣除药品生产企业和饮料生产(非酒精生产)企业,不得超过当年销售(经营)收入的30%年度扣除;超出部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公司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超过扣除.

业务招待费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业务招待费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扣除比例是多少?通过上文提及到的资料可知,企业的业务招待费用扣除比例一般不会超过本年度企业销售总额的千分之五,而广告费用的扣除比例都是有所不同的,这些扣除比例在这里还有不少相关的资料可以解答,对此内容有兴趣的学员们都可以来关注本网站,还有专业的老师给你们指导学习.

【第12篇】烟草广告费业务宣传费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的4个关键点

来源:北京石景山税务

一、一般企业扣除标准

不超过1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 (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特殊企业扣除标准

不超过30%。特殊企业包括:

1)化妆品制造或销售企业;2)医药制造企业3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 (营业) 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关联企业税前扣除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 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四、不可扣除的企业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企业所得税上,佣金和手续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比例一样吗?

来源:税库山东

1、在企业所得税上,佣金和手续费限额一样的。一般企业计算佣金和手续费限额的基数,是佣金手续费对应的服务协议或合同所确认的金额,以该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2、在企业所得税上,鉴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类同性,税法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并在一起进行税前扣除,因此扣除比例都是一样的,一般企业是营业收入的15%。

注意:

1、广告费一般应通过媒体传播而支付给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费用。

业务宣传费也是一种广告推广,是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

2、佣金和手续费是二者的含义有区别,手续费支出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有关事项,所支付给他人的一种劳务报酬,体现的是为委托人提供了具体的服务:如证券交易手续费、代办机票手续费、代购代销手续费。佣金支出是具体独立地位和经营资格的中间人在商业活动中为他人提供居间介绍、经纪服务所得到的报酬。支付报酬的一方即为佣金支出,它的价值体现在中间人帮助交易双方获得了交易的商业机会,即促成交易。

参考: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

一、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二、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三、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年第72号)规定: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规定:“一、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第13篇】业务宣传费属于广告费吗

会计人员要知道: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一样吗?

广告费?

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务,激发消费者对其产品或劳务的购买欲望,以达到促销的目的,而支付给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费用。

业务宣传费?

业务宣传费是指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广告发布者传播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

区别点

二者的根本性区别为是否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

相同点

1、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都是为了达到促销之目的进行宣传而支付的费用。

2、在企业所得税上对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均规定实行合并扣除,因此再从属性上对二者进行区分已没有任何实质意义,企业无论是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通过广告公司发布广告,还是通过各类印刷、制作单位制作如购物袋、遮阳伞、各类纪念品等印有企业标志的宣传物品,所支付的费用均可合并在规定比例内予以扣除。

提醒

企业年度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40%需直接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余下的60%若超过主营业务收入的0.5%扣除限额的部分仍应调增,因此一部分企业利用业务宣传费与业务招待费概念上的相近,会把一些本应属于招待方面的支出并入业务宣传费,达到偷逃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因此提醒大家:

1、商场或购物中心的礼品费发票属于业务招待费;

2、向客户送礼还应按“其他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会计人员要正确区分业务招待费与业务宣传费,不可因混淆概念而违反税法。

政策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做了原则性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财税〔2017〕4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一、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三、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执行。

【第14篇】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的计税基数

大部分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都十分注意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扣除的问题,扣除方法出现错误,可能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那么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扣除的这几个方面,您要格外注意啦!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基数如何计算

0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因此,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基数“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02

根据《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20号)第一条:

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此,查补收入可以作为计提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有哪些扣除比例

01

1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02

3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03

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注意事项

01

关联企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

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02

筹建期间。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第15篇】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包括哪些

一、广告与业务宣传费出自同源,但形式表现不同,在企业所得税前可合并计算扣除限额。

第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都是属于宣传性质,均计入企业的销售费用。

第二、广告费一定是通过某种媒体实施,电视、纸媒、网络、户外都属于广告费,因此对于广告费税前扣除通常要求提供广告发布的相关证据,包括制作发布协议、支付凭据、发票,但最重要的还是广告本身的证据,如发布证据、照片、母带、设计稿等,以及广告审批的相关手续,具体如下:

其税前扣除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广告的发布必须有工商部门的同意

2、必须在公开的媒体上发布

3、必须有相应的支付凭证

4、必须取得合规的票据

第三、业务宣传费通常没有经过公开媒体,共有两类支出主

1、宣传品,包括宣传册、业务宣传资料、以及印有企业标志的纪念品等;2、宣传活动支出,包括促销活动,宣传活动等,活动中涉及到的策划支出、方案支出、活动落地实施支出、礼品支出、场地支出都可以计入业务宣传费。

二、广告与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相关规定

第一、一般企业扣除限额是营业收入的15%,但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三个行业,为营业收入的30%。

第二、酒类产品依然是15%扣除限额,

第三、烟草类不允许扣除。

第四、营业收入包括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视同销售收入。

第五、当年扣除不完的广告与业务宣传费,可结转至下年继续扣除,故在超过部分无法扣除的当年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企业的当年所得税费用,而在实际抵扣的当年转回往年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当期企业的所得税费用。

三、关联企业分摊广告与业务宣传费的总体要求问题

首先,实务中部分企业是以集团统一对外做广告或者业务宣传,广告费发票直接开给集团公司,但广告费应在下属企业之间分摊,这种情况在企业所得税前是认可的,主要涉及的问题是扣除合规票据的合规问题。

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也就是说如果集团统一打广告,发票统一开给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给下属公司开具发票分割单,下属公司在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

但如果是集团下面的子公司统一作广告及业务宣传,同样也是可以扣除的,主要如何确认分摊标准的问题。

四、在实务中,赠品支出广告与业务招待费与业务招待费的分际要掌握好。

我们都知道,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标准为发生额的60%及营业收入0.5%孰低的政策,相当于企业至少有40%的业务招待费是在税前无法扣除的,税负率为10%<25%*40%>,而广告及业务宣传费在税前扣除的比例高达营业收入的15%,具有非常大的操作空间。所以对赠品支出,需尽量地满足广告及业务宣传费的支出,才能使企业的税负最小化,利益最大化,本人为此作如下建议:

第一、对客户赠送礼品不应直接送货物,因为在业务无论是用自产货物,还是外购货物给客户送礼,均应计入业务招待费,属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视同销售行为。

第二、对客户送礼应采取在销售的过程中送,且客户是谁就送给谁,因为按现行税法规定,这个不属视同销售行为,而是企业正常的成本支出,属有偿赠送行为。

第三、在业务活动中送礼品,可采用加上企业的标志的方式进行,如企业的loge、商标、品牌、标示等,这样业务招待费就合理的转为业务宣传费了。

第四、对非工业企业来说,由于自已制作标志不现实,所以可采用外购商品或自产货物委托加工的方式来达到业务宣传的目的,不过最好受托的企业是具有资质的广告及业务宣传资质的公司比较好。

第五、企业在日常业务活动中进行的组织的业务洽谈会、沟通会、推介会所送给客户的赠品应属业务宣传费的范围,在领用记录中应注明领用人企业的名称、领用人为企业的代表比较好,这样会减少个税的风险。

第六、企业购的购物卡、服务卡、加油卡等性质储值卡作礼物送给客户,由于储值卡属于不征税收入。不属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故在领用后才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但计入业务招待费会成为常态,故应慎用。

【第16篇】广告费业务宣传费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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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禧攻略》

今夏最火的电视剧莫过于大型古装剧《延禧攻略》了,剧本精彩,服装道具考究,让粉丝们追起剧来就欲罢不能,但同时剧中出现的弹幕式广告植入也引发了不少的热议。

电视剧的播出免不了广告商的支持,针对不同的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标准分别是怎么样的呢?

一般企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一般企业

计算公式: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营业收入*15%

政策依据:(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化妆品、医药和饮料制造行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化妆品、医药和饮料制造行业

计算公式: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营业收入*30%

政策依据:《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 第一条规定: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制造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烟草制造业

注意:不得税前扣除!

注意:

企业筹办期间发生的广告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扣除!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第17篇】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计提基数

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基数包括哪些?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限额扣除基数包括:

一、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指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建造合同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等。

二、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指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是企业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一般情况下,其他业务活动的收入不大,发生频率不高,在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小。其他业务收入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入、出租固定资产收、出租无形资产收入、出租包装物和商品收入等。

三、视同销售(营业)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包括(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视同销售收入(二)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视同销售收入(三)用于交际应酬视同销售收入(四)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视同销售收入(五)用于股息分配视同销售(六)用于对外捐赠视同销售收入(七)用于对外投资项目视同销售收入(八)提供劳务视同销售收入(九)其他。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售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可以作为计提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同时为了不重复计提,需要减去销售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确认的销售收入。

五、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六、查补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第一条规定,查补收入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9号)进一步明确查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报表填报,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文件规定,对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允许弥补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文件规定,查补的收入属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中的一种,在补充申报时会填列到“销售(营业)收入合计”里。收入、成本和费用均有其相应的发生年度,在其已实际发生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在财务账册上反映或者通过任何方式加以隐匿,均不能改变相应收入为其发生年度收入的事实。现行税法明确,前述扣除的限额是以年度“全年销售(营业)收入”为基数的,而查补的收入属于其发生年度收入的一部分,当然应允许其作为计算扣除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基数。

七、筹建期无收入也可扣实际发生额6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五条的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因此,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将不受销售收入额高低的影响,即使在筹建期未能取得销售收入,仍可按照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直接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来源:二哥税税念

【第18篇】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的区别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要点把握之一: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可合并扣除

文/段文涛(税海涛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所得税扣除中的广告费,指企业为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介绍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务,而支付给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费用;业务宣传费指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指未通过广告发布者传播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二者的根本性区别为是否取得“广告服务”的增值税发票。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都是为了达到促销之目的而支付的费用,既有共同属性也有区别,由于现行税法对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实行合并扣除,因此再从属性上对二者进行区分已没有任何实质意义。企业无论是通过广告公司宣传(发布、播映、宣传、展示广告),还是通过各类印刷、制作单位制作如购物袋、遮阳伞、各类纪念品等印有企业标志的宣传物品,所支付的费用均可合并在规定比例内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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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篇】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

企业所得税扣除:税法中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规定

一、会计核算计入“销售费用”

二、 税法限额税前扣除

1、一般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的部分,准予扣除;

2、、3 个行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30%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

三、 超过限额标准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四、特殊情况

1、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按规定税前扣除。

3、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

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不计算在内

五、应用

扣除最高额

销售(营业)收入×15%(3 个行业 30%)

实际扣除额

扣除最高限额与实际发生数额孰低原则。

【例题·计算题】某食品生产企业 2021 年销售收入 4000 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最高限额 4000×15%=600(万元)

(1)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700 万元:税前可扣除 600 万元,纳税调增 100 万元

(2)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500 万元:税前可扣除 500 万元,纳税调整 0

超标准处理

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如:按上例(2)还有以前年度累计结转广告费扣除额 65 万元,本年发生额 500 万元,

扣除限额 600 万元,纳税调减 65 万元(税前共扣除 565 万元)

六、扣除限额依据

1、广宣费、业务招待费计算税前扣除限额的依据是相同的。

2、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劳务收入、出租财产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即:会计“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会计不做收入的税法视同销售收入。

3、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区分扣除标准,按照合计计算扣除标准。

4、与生产经营无关的 非广告性质的赞助费在所得税前不得列支。

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无限期),与职工教育经费处理一致。

例1:甲饮料生产企业 2021 年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 7300万元,其中 300 万元用于冠名的真人秀于 2021 年 2 月制作完成并播放,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前尚未取得相关发票。

解:企业发生支出,未取得相关发票,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未取得发票的 300 万元需要纳税调增。广宣费的扣除限额=80000×30%=24000(万元)>7000(万元),7000 万元的广宣费可以据实扣除。该业务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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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广告费业务宣传费

公司运营离不开对产品的宣传,宣传必定伴随着花费,但在入账时,很多财务人都不明白,对于宣传费用到底是应该记入业务宣传费还是广告费中。那么,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的区别,以及二者的税前扣除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二者的区别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传播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

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或发放赠品等方式,激发消费者对其产品或劳务的购买欲望,以达到促销的目的所支付的费用。

这两种费用并不相同,其主要的区别在于广告费可以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而业务招待费则无法取得。但二者也存在共同点,它们皆是为企业产品促销、扩大影响等宣传所付出的费用。

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税前扣除的税务处理

根据《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7〕512号)规定:“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也就是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并税前扣除,其税前扣除额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为了让大家更好的理解,小编这里举例为大家说明。

【案例】

a公司今年的销售收入为600 000元,支付广告商广告费60 000元,为产品做宣传花费业务宣传费20 000元。则,a公司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如下: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合计:60 000+20 000=80 000(元);

按照规定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可合计扣除范围为销售收入的15%:

可税前扣除最大金额=600 000×15%=90 000(元);

由于80 000元<90 000元,因此,a公司的广告费用与业务宣传费80 000元可全部税前扣除。

温馨提示:15%的税率仅限一般企业,特殊企业请根据国家规定进行计算。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的相关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是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东奥会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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