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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先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经过单位核实后由公积金中心审批,准予提取的公积金,公积金中心会出具取款支票的,最后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办理的,必须出具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夫妻双方需要领取配偶身份证,a4纸复印件一份,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终止与单位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申请注销提取,并提供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如果公积金账户状态为封存,可以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账户被封存提取完后,一般可以办理销户。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是指职工因各种原因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帐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条件时所处的一种状态。
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户。
部队住房公积金高,不过部队的住房公积金是军队独自保管的,不和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有直接联系。
因此拥有部队公积金有可能无法从当地的银行进行公积金贷款,如果军人需要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提前咨询开发商能否使用部队公积金进行贷款,有可能楼盘支持公积金贷款,但是不支持部队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1. 登陆潍坊市住房公积金官网,点个人帐户查询,输入卡号和查询密码就可以了。
2. 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设置的触摸屏查询机查询,按提示操作即可。
3. 住房公积金短号码查询,按语音提示即可。
公积金卡销户未结算这是职工抄办理销户提取后,职工的公积金尚未结袭算的一种状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1、连续6个月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
5、已交付20%以上的房款。(首套住房90平米以下的首付20%,90平米以上的30%。)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所以离职后或者离职后又签新单位的应该及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登记。
期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流程如下:
1. 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
2. 单位经审核并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以及有关证件资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到中心办事大厅或服务网点提出申请。
4. 管理中心根据职工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当日办结,并开具现金存单或转帐支票;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決定,并答复申请人。
5. 职工持现金存单或转帐支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银行提取现金或办理还货转帐手续。
在提取房屋所有权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尚不足时,也可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若房屋所有权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提取总金额不超已付款金额。
1、申请者以购买、建设、翻新自住房子作为目的;
2、申请者已经办理离休或是退休等手续;
3、申请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户口迁出、调离本市或者出境定居;
5、申请人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5%;
7、非本市户籍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以上就是关于惠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介绍了,要是正有打算提取公积金的朋友,一定要提前了解清楚有所需要的条件。
自从国家推出公积金政策,国内各个地方响应政策,很多人都已经够买了公积金。那么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如何购买呢?请看下面内容吧。
1. 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 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 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 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 签订借款合同。
6.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 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公积金缴纳标准与两个因素相关,一是缴费基数,二是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一般依据职工上年度12个月工资性收入的平均标准确定。缴费比例包含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各缴纳5%-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和单位各缴纳1%-5%。
法律依据: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2020公积金缴费比例如下:(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23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取整数值)。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取整数值),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符合规定情形的企业,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1、住房公积金是不会过期的。
2、把它理解为你银行卡里的钱就可以了,而且还会给你算利息。只不过这笔钱只能用于住房方面的。
3、如买房,就可以用这笔钱了。等你退休了这笔钱就能取出来了。
4、不过想要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话,必须要缴纳一定的年限才能使用。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需要申请人提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申请人根据提取政策规定准备好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1. 初审
在申请人提出申请之后,职工所在的工作单位会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提取规定的,开具《xx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 审批
公积金提取的申请在拿到《xx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之后,携带申请书、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件,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
3. 支付
在审批通过之后,申请人需等待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转账支付。
1. 如果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批准,办理完了所有手续,你辞职或公积金停止缴纳,被封存,都不影响公积金贷款了,只是你要按时往贷款卡中充钱,以免影响扣贷款。
2. 申请好贷款后,必须按月还贷或提前还清,公积金停缴已经不影响还贷款了,但要确保你账户中每月有钱可还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公积金是无法进行补交的,主要有两点证明:
1. 企业为员工缴纳公积金之后,会发放一张公积金卡,不仅能用于公积金的缴存,而且还可以当普通的银行卡来储蓄和办理网上银行等功能。缴存的公积金和你存入的钱是分开显示,隶属于不同的系统,而且只有在公积金的缴存相对应的银行才能够查看得到相应的缴存记录和余额明细。从这一点上来说,公积金个人是无法缴纳的。
2. 公积金的设立初衷,是为了加强企业中员工的权益保护,比如“五险一金”的执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人身安全、住房需求、医疗保护等生活的主要方面,所以公积金的约束对象主要是面对企业,对于个体户,则目前没有相关的政策出台。因此,公积金个人无法实现缴纳。【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住房公积金可以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随着工作环境的提高和薪资待遇的变化,很多公司都开始为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宜春市民们相信对于宜春公积金查询十分关心吧。
1. 网上查询:宜春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gjj.yichun.gov.cn/model/query/query2.aspx。
2. 电话查询:公积金查询电话:12329。职工可以拨打语音电话3222200、3233300查询个人帐户余额,小灵通用户编辑短信,发送身份证号码到91770即可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信息。
3. 网点查询:持本人身份证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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