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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公积金相信很多网友都不会陌生吧,毕竟现在很多很多公司和企业都是需要缴纳的。感兴趣的网友们,下面来了解一下吧。
1. 上海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12329。
2. 上海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接待时间为:周一至周六9:00-17:00(除国定假日外)。
1、申请人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以下简称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参加自愿缴存的申请人向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
2、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齐全的,区、县管理部应按规定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进行核定。区、县管理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进行核定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根据系统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申请人的提取申请经审核通过的:
(1)每月上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从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每月下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在次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在申请人申请提取时间段(该时间段最长为一年)内,每三个月由市公积金中心自动审核通过后,三个月的申请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账户内。
(2)提取转账发起时,如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足的,提取转账中止,次月区、县管理部通过系统自动发起补充提取。补充提取成功的,提取转账正常进行;余额仍然不足的,次月区、县管理部再次通过系统自动发起补充提取。再次补充提取余额仍然不足的,提取转账终止。申请人如仍需办理提取手续的,应重新向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
(3)发生以下情况的提取转账终止:
申请时间段结束后申请人未再向区、县管理部提出提取申请的
申请人不再符合提取条件的
申请人连续两次补充提取失败的。
4、申请人的提取申请审核不通过的,区、县管理部应告知申请人审核不通过的理由。申请人对房产信息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应向区、县管理部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申请人应自行提供有效的无房证明。
上海职工离休、退休的;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可以一次性取出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七)离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七)、(八)、(九)、(十)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1、公司需要先将住房公积金暂时封存,也就是暂停继续缴纳,这样才可以进行提取。
2、公司需要帮助你出具一份外地人的证明,公司的人事还需要提供你的离职证明,你需要携带这两件资料,之后还需要带上你的身份证;
3、将离职证明、身份证和公司开具的外地人的证明拿到你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机构,也就是住房公积金办事中心,把相关资料提供给工作人员,告知你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对方就会开始帮你办理了;
4、当办理过程中,一般是需要你提供一张银行卡的,这个银行卡的银行往往是指定的,办理银行卡,然后回来将银行卡账号告知办理人员,办理人员会告知你到时候会将这些住房公积金的钱打入你提供的银行卡里面。
5、办理完成后,你会拿到一些收条凭证等,这些东西都是需要保留的,千万不要扔了,这些东西也就是证明你提取了住房公积金,当出现问题的时候,例如:钱没到银行卡上,你需要拿着这些凭证去公积金办事大厅询问情况。
上海补充公积金可以税前扣除,但是需要按规定办理不能超出规定。
个人不超过7%,单位不小于1%。
由于补充公积金账号和基本公积金账号存在关联,计算机在扣款时就会根据关联规则自动从对应的补充公积金账户内进行扣款。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间隔时间是一年一次。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员工在进行公积金贷款时,会因为余额的减少,而可贷的最高额度也会减少。外地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之后并没有明显坏处。
而公积金本身就是属于员工本人的,员工本人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合法使用的。
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首先申请者要获得由单位开具的提取公积金审批表,然后持审批表、身份证、公积金卡等材料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流程填写材料提交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会在3天之内审理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如果审核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通知银行,申请者可以通过银行卡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因为每年社会平均工资都会有所不同,所以上海公积金基数也会重新调整,并不是每年的缴费范围都是相同的。而且很多单位一直都是按照最低标准为员工交公积金的费用,所以还是要注意好每年公积金方案的情况。下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2023上海公积金缴存基数多少,上海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自选吗
上海公积金缴存基数
现在2023年上海月平均工资为11396元/月,按照法规上海公积金基数也进行了调整,最低缴存基数为2590元,最高缴存基数为34188元。既然要缴纳公积金的费用,那么也要注意好上报的缴存基数,在此范围内则按照实际的工资基数计算公积金费用。但如果超过或低于标准,则按照最高或最低缴存基数来计算费用。
上海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如果要上报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工作单位时各个单位都是按照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来上报,每个人要承担的费用都是不同的。而且缴存基数也只能由单位来进行调整,单位和个人要承担的部分都是相同的。但如果是个人缴存公积金,那么也可以自选缴存基数和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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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政策不断的更新变化,现如今基本上的企业都有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这对于购房者来说是一项非常大的福利。
1. 上海交的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
2. 只要购房者满足当地的购房条件,便可以使用上海公积金。
3. 但在办理之前需先得到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的允许,并开具公积金存缴证明。不过有些城市对此也有一定的限制,如果不能使用的话,则可以将公积金中的余额取出作为还贷资金。
公积金如果要用于异地贷款购房的话,那么最好提前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相关政策。
上海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出来的,根据公积金的相关法规,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需要购买、翻建自住住房的,或者是已经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当事人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者是当事人已经出境定居的;当事人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2、本人、配偶或者是直系亲属因为重大疾病或者是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3、职工在职时去世,其继承人或者是受遗赠人可以领取该公积金。
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1、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有固定住所,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3、已经签订购买住房的出售合同或预售合同;
4、已支付规定比例的购房首付款。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缴纳补充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5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保持不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100万元基础上增加20万元保持不变。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缴纳补充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4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保持不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80万元基础上增加20万元保持不变。
1、外地人离开上海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话,公司是需要先将账户住房公积金暂时封存,也就是暂停继续缴纳,这样才可以进行提取的,这个一般在辞职的时候,公司就会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
2、公司需要出具一份职工是外地人的证明之后,职工才可以提取相关住房公积金,公司的人事还需要提供员工的离职证明,离职员工需要携带这两份资料,以及身份证。
3、离职员工将离职证明、身份证和公司开具的外地人的证明拿到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机构,也就是住房公积金办事中心,之后把相关资料提供给工作人员,告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对方就会开始办理了。
4、当办理过程中,一般是需要提供一张银行卡,这个银行卡的银行往往是指定的,提取人需要去办理银行卡,然后回来将银行卡账号告知办理人员,办理人员会告知到时候会将这些住房公积金的钱打入你所提供的银行卡里面。
5、办理完成后,会拿到一些收条凭证等,这些东西都是需要保留的,千万不要扔了,这些东西也就是证明你提取了住房公积金,当出现问题的时候,例如:钱没到银行卡上,需要拿着这些凭证去公积金办事大厅询问情况。
6、基本上在7天以内就会收到住房公积金里面的钱了,这样也就提取出住房公积金里面的钱了,还是比较简单的,住房公积金只有外地人才能提出来,本地人是提取不出来的。
上海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出来的,根据公积金的相关法规,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需要购买、翻建自住住房的,或者是已经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当事人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者是当事人已经出境定居的;当事人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2、本人、配偶或者是直系亲属因为重大疾病或者是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3、职工在职时去世,其继承人或者是受遗赠人可以领取该公积金。
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1、上海交的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
2、只要购房者满足当地的购房条件,便可以使用上海公积金。
3、但在办理之前需先得到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的允许,并开具公积金存缴证明。不过有些城市对此也有一定的限制,如果不能使用的话,则可以将公积金中的余额取出作为还贷资金。
公积金如果要用于异地贷款购房的话,那么最好提前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相关政策。
公积金是我们的长期住房储金,主要被用于购、建、大修住房的时候。不过各地关于公积金的政策规定都会有所差别。那么,上海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上海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但必须得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取出来: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己所有的自住住房。
2.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 无房但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4. 家庭收入低、经济困难,需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的。
5. 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
6. 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调离本市。
7. 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
8. 离、退休或死亡等。
而你要提取的话,可以直接向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待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申请领取公积金即可。管理中心在审核通过后,就会将公积金转到指定的账户里。
1、若是在公积金账户有余额的情况下,在提取公积金时出现余额不足提取失败,可以适当修改并减少提取额度。
2、但是在提取失败后,即便是修改了提取金额,也需要等到三个月之后才会再次发起自动提取。
3、当然,即便是不修改提取金额也会在三个月后自动发起提取,但是这样再次提取失败的可能性会比较高。
上海住房公积金如何以租房提取?有什么条件?
前提或条件
租房合同房屋状况信息查询单租赁费用申请表上海市本市银行借记卡身份证原件
步骤或流程
1
办理需满足缴纳公积金满3个月并无上海住房贷款。
每次办理有限期最长1年。
可办理按月提取、按季度提取,年度提取。
每月按租房合同租金提取,每月最多提取2000元。
办理了上海公积金的提取,并且审核通过之后,通常是每三个月会到账一次。
而在15号前办理的,会在当月到账;在15号后办理的会在次月到账,具体到账日期各人会有所不同。
若是已经确定公积金会在当月到账的话,就只需要耐心等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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