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5篇优质的厦门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厦门公积金缴纳标准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1.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且不得高于24048元,不得低于1700元。工资总额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规定执行;
2. 2023年1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月工资收入。
3. 2023年1月1日(含)后新调入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的月工资收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1. 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2. 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1. 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
2. 月缴存额上限为5772元,下限为170元。
厦门住房公积金提取步骤如下:
1. 要确认是否符合公积金领取条件。
2. 到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 或在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表格。
4. 到单位财务部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盖章。
5. 到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6. 审批通过,1-3工作日将金额打到银行卡或存折。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1. 公积金热线:0592-12329。
2. 监督投诉电话:0592-2859280。
3. 厦门住房公积金中心改进情况:(1)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网上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贯彻“互联网+政务服务”理念,丰富线上办理渠道。
公积金一般指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1. 地址:厦门市莲岳路156-158号松柏大厦14楼。
2. 邮编:362000。
3. 电话:0592-5108026。
4. 传真:0592-5104976。
5. 网址: http://gjj.xm.gov.cn。
1. 到住房公积金缴纳银行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
2. 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交工作单位核实并盖章确认。
3. 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4.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5. 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纳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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