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成都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成都公积金离职多久提取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近年来,随着成都经济的发展,许多外地人来到成都工作。
成都员工离职两年可以提取公积金。
员工离职后,如果是本地户口的话,公积金需封存两年才能提取。
如果不是本地户口的话,当月办理,第二个月就可以提取。
本地的员工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领失业证。
员工需凭失业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办理业务。
法律依据: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款规定,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另外,终止劳动关系的其他可提取公积金的情形有: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或托管满半年的。
异地公积金是可以在成都贷款买房的。在成都市以外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常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可以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职工只需要拿着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缴存证明、异地存缴明细,就可以向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当然,异地公积金申请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旧需要满足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异地公积金是可以在成都贷款买房的。在成都市以外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常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可以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职工只需要拿着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缴存证明、异地存缴明细,就可以向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当然,异地公积金申请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旧需要满足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社保缴费是以当地当年社平工资数额,为基数换算的,各地一般分为:100%、80%、60%三档。因此不知当地社平工资,是不会知道具体数额的。
公积金没有基数,是以个人实际收入为基数的,按个人收入的10%缴纳,单位个人共同负担。
1、外地公积金在成都能买房,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2、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3、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4、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5、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内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容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绝大多数上班族都有五险一金,其中公积金不仅可以用于申请房贷,而且还可以提取出来支付房贷本息,不同地区的规定不同。
1. 提取职工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及外籍职工,应提供的身份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证件到期视为无效证件。
2. 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住房贷(借)款合同。
3. 银行打印的近期3个月已还贷明细,或有近期3个月已还款明细记录的还款存折。
4. 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当期部分或全部已还款清偿凭证。
5. 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本人i类银行储蓄账户。
6. 提取职工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中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
7. 《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1份。
8. 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2023年12月31日后新增托管户职工不再提供)。
9. 职工或配偶户籍地或工作地证明。(房屋地址在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无需提供,以成都无房省内购房情形提取公积金的无需提供)。
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先需要申请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提出提取申请。下面一起来看看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1. 首先职工需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然后申请人准备好已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单位核实后,开具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 申请人拿着申请书及其他申请资料,到单位存缴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核通过后出具提取通知书,申请人需要签字确认。最后申请人拿着提取申请书和提取通知书,到委托银行办理提取业务。
3. 根据成都公积金政策的相关规定,职工在成都购买住宅,申请提取公积金时,将不再受到户籍和工作地的限制。职工购买的住宅位于成都行政区内,如果购买住宅是新建商品房,那么职工需要在购房合同备案后进行申请;如果购买的住宅是二手房,职工需要在取得房产证的12个月内申请提取公积金。
4. 如果职工购买住宅位于成都行政区外,那么职工需要在取得房产证或购房发票的5年内申请提取公积金。申请提取的公积金额度不能超过购房款和公积金账户余额,而且成都购房公积金只能提取一次。
如今的社会,很多人都会选择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子,其中公积金贷款是很多人买房时都会考虑的一种贷款方式,毕竟它利息低,还款压力小。
1. 外地公积金在成都能买房,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2.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3.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4.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5.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内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容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1. 成都住房公积金卡都是联名卡,成都市公积金可通过登陆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里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查询,打印等。
2. 该网站的主要服务内容是公共信息服务包括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业务通告等,个性化服务包括账户变动通知、业务办理进度及结果告知等。如果对网站的服务内容有不满意的地方还可以拨打028-12329客服电话进行投诉反馈。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办事处进行办理。
在成都办理的具体地址如下:
1、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9~10层。
2、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德商国际a座3楼。
3、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北二段32号。
4、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4层。
5、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江区管理部,地址:北街16号。
6、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东华正街42号四川广电国际大厦6层。
7、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郫县管理部,地址:东大街65。
8、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白江区管理部,地址:华金大道二段270。
9、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双流县管理部,地址:双流区顺城街27号中国建设银行5楼。
10、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都区管理部,地址:成都市新都区。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1、应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即男性未满65周岁、女性未满60周岁(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未满65周岁)。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贷款期限。
2、申请再交易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加所购住房楼龄不超过30年。所购住房楼龄以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摘要或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确认的使用年代为依据。
1、本人要具备行为能力,要有常住户口或者是有效居住证明。
2、公积金要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时间要超过6个月,并且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要有购房合同,首付金额不能低于规定比例。
4、要有一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还贷能力,个人信用不存在问题。
成都公积金中心在成都市大邑县晋原街道晋原镇西街49号中国建设银行大邑支行5楼。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特点: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房提取。
3.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4. 职工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5.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6. 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7. 出境定居。
8.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重新就业。
9.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或托管满半年。
10.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11. 外籍职工提取、在蓉就业的港澳台同胞提取。
72人
83人
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