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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交多少(20篇)

发布时间:2024-10-09 12:20:02 热度:8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住房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住房公积金交多少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住房公积金交多少

【第1篇】住房公积金交多少

公积金缴纳标准与两个因素相关,一是缴费基数,二是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一般依据职工上年度12个月工资性收入的平均标准确定。缴费比例包含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各缴纳5%-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和单位各缴纳1%-5%。

法律依据: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2020公积金缴费比例如下:(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23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取整数值)。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取整数值),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符合规定情形的企业,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第2篇】未婚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未婚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要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而且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就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3篇】住房公积金全国通用吗

住房公积金目前是不能全国通用的,因此如果当事人要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首先需要向申请办理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业务咨询,接着当事人需要向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提交办理异地贷款的申请,工作人员对当事人公积金贷款申请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会开具相关的证明。

法律依据: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4篇】住房公积金的好处有哪些

1、住房公积金在买房上面优惠非常的大。

2、使用公积金贷款还款利率比较低,提前还款还不需要付违约金。

3、使用公积金贷款不需要交任何的税费,如果公积金不想要买房,或者已经拥有一套房之后无需再买房子,公积金也是可以提取的。这对于家庭普通的人来说,拥有一个公积金相当于是一种补贴。

4、很多普通家庭购买房子的时候非常的有压力,如果拥有了住房公积金,我们在购房方面可以省下一定的利息,因为住房公积金的利息比之商业贷款的利息,会低很多,起码得低个三四成左右。

【第5篇】住房公积金余额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余额就是本月入账额(其实就是这一个公积金月度你一共交的公积金的钱。)

总余额=上期余额+本期余额

总余额:当前余额

上期余额:累计至上月的余额

活期余额就是本年缴存的公积金,按活期计息。

定期余额就是以前年度缴存的公积金,按一年期定期计息。

1.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2.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第6篇】住房公积金有利息吗

1、住房公积金有利息。

2、计算公式:

应得定期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

活期利息=活期进账数额×天数×活期年利率/360天

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

3、实际举例:比如,一职工自2023年9月开始缴住房交公积金,每的缴交额为500元,加上单位的500元,每月进入帐户内的余额有1000元,至2023年6月30日结算时,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有余额10000元,这10000元将按当时的活期利率0.4%计息:当年的利息:10000*(0.4/100/12*10个月)=33元当年的本息:10000+100=10033元。

【第7篇】北京住房公积金比例是多少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2023年6月13日下发了《关于落实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规定北京地区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在5%-12%范围内自主确定,执行期至2023年4月30日。新建住房公积金单位于开户时自行选择确定比例;已建住房公积金单位于每年办理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自行确定。

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没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可在1%-4%范围内申请降低缴存住房公积金或申请缓缴。

法律依据:

《关于落实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

北京地区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在5%-12%范围内自主确定,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

新建住房公积金单位于开户时自行选择确定比例;已建住房公积金单位于每年办理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自行确定。

【第8篇】住房公积金贷款与银行的关系是什么

1、钱是从银行贷的,需要选择银行进行贷款,二者密不可分。

2、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9篇】消费贷款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1. 消费贷款一般情况下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但是有两种情况还是造成影响的。

2. 消费贷款的额度过高,这种情况下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银行就会查询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若是还款能力不足或者稍微欠缺的话是会影响到住房公积金贷款通过的或者影响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导致贷款额度变低。

3. 消费贷款有过逾期,消费贷款逾期对个人征信造成不良记录的话,用户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是不可能通过的。

【第10篇】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实施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若干规定》及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事项。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

【第11篇】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在哪里开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在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开或者去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顾名思义肯定就是用于房屋的储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不仅仅限于购房,在租房、装修房屋、修建房屋等等情况下,其实只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那都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来使用的。

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具体流程如下:

1. 单位持申请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具缴存证明。

2.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审核要点审核无误后,开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交给申请单位。如审核情况与申请内容不符,不予出具缴存证明。

【第12篇】成都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成都公积金提取流程已经简化。职工可直接凭公积金联名卡和相关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职工本人身份和资料审核通过,信息无误就可正常办理持卡提取手续。已经不再需要出具单位签字。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第13篇】武汉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1、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第14篇】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使用吗

1、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2、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3、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第15篇】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定

买房子建房子的时候可以提取我们的住房公积金,额度还是不够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首先,一个人申请的就计算一个人的月工资收入,多个的就多个人的计算,然后最高可以贷款多少要计算整个家庭的月收入,然后按照最低生活水平扣除每个月的生活费,再除掉每个月要还款的金额,就可以得出最高贷款金额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16篇】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买期房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买期房。具体购买流程如下:

1. 申请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 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当地的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 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5. 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当地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办理抵押登记。

6. 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期房一般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

【第17篇】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1. 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

2. 经单位初审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在提取申请书上盖章。

3. 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申请。

4. 经管理中心核准即可办理转账支付。

申报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 住房公积金龙卡(缴存凭证)。

3. 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 《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或宅基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 当地城建、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

6. 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 申请人为配偶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申请人为直系亲属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及未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第18篇】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日期怎样确定

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日,一般都是放款的次月开始还款的,还款日期看每个银行,一般你得到银行去具体的详问,每个银行都不一样。

2、公积金贷款首次还款日期查询方法:在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时候,贷款银行会在放款短信与电子账单之中标明还款日期,所以通过短信或者电子账单是可以了解到首次还款日期的。

3、以关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微信公众号。关注之后点击我的公积金公积金查询之后,输入个人的身份证件信息与密码,就可以在贷款信息之中查询到每月的还款日期。

以上就是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日期怎样确定的相关内容介绍了,通过以上的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了,希望对大家有用。

【第19篇】住房公积金预留手机号怎么改

想要修改住房公积金预留手机号,用户可以直接到本地的住房公积金分理处进行办理,当然了,也可以选择由本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填写相应表格后至所辖分理处申请变更。

若不方便的话,可以直接在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官网进行办理,打开官网后选择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登录后进入到个人中心页面,然后就可以选择修改号码了。

对于部分地区来说,是可以选择通过app进行修改的,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地区都可以的,用户在修改之前可以拨打服务热线咨询一下。

资料拓展: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第20篇】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1、职工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1年);未按规定逐月缴存公积金连续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不具备贷款条件。

2、职工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二年以上且单位未有缴存不良记录,新调入、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3、所贷款项用于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二手房、危改还原房以及自建房。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有合法的购房合同和首期支付不低于购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

6、新交易的二手房屋,以契税发票为准6个月以内可申请贷款;超过6个月,不提供贷款。

7、持房屋所有权证贷款,以契税发票为准二年以内可申请装修贷款,超过二年不提供贷款。

8、自建房一年内可申请贷款,超过一年不提供贷款。

9、职工支取公积金后,须连续缴存一年以上,一年内不具备贷款资格。

《住房公积金交多少(20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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