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住房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有:
1、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本人办理:本人身份证件;
3、代理人办理: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4、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还须提供婚姻证件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薄;
5、提取产权共有人公积金:还须提供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
1、提出申请:申请人持提取证明到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需准备的基本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且加盖单位财务章、托管户或集中管理户不加章;公积金龙卡等,已办理公积金龙卡的,直系亲属可代领提取,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2、审核:经初审后,若发现提交资料有缺失或无用的,当场退回给申请人,并给出不能通过的原因。申请人可将材料备齐后再次前往管理中心办理。
3、收到答复:初审通过的,在受理申请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
4、银行放款: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转账手续,逾期无效,提取款项由经办银行划账至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存款帐户。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有以下几个方面:
1. 账户连续缴存半年以上方可申请贷款:贷款申请条件的调整,是新政的第一个变化。根据规定,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或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审核同意,处于缓缴、封存或者退休销户状态的缴存职工。
2. 二套房认定“认房又认贷”:和此前北京市属公积金一样,此次国管公积金中心也将二套房的认定标准调整为“认房又认贷”。新政规定,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3. 二套房最多贷60万:贷款额度方面,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1、自己可以交住房公积金的,前提是您是郑州本地户口或者是有暂住证的,可以直接去百花路互助路公积金中心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或者是直接找代缴公司交公积金。
2、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居住证(仅外地户口)到建设银行以下支行自己交公积金:郑州百花路支行二楼公积金服务中心。郑州政三街支行。郑州直属支行。或者找公司代缴也可以的。
3、2023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费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4、通知明确了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通知还就提取额度,租房提取的条件,提取审核效率等问题作出了更多规范与说明。
1.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是固定的,其利率通常是浮动利率,是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随时做调整的,各大银行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都是根据央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来的,不过对于公积金贷款利率央行不是一年调整一次,通常是调整一次之后会沿用很多年。
2. 央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下(含)2.75%;五年以上3.25%。若您需要了解当地贷款是否有优惠,可以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贷款期内,当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调整时,新的贷款利率从第2年的1月1日起执行。
3. 若是你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去就近的银行咨询下,最好是提供明确的购房面积与单价,这样工作人员可以帮助你算出贷款的利息来。
1、不过需要符合一些条件,首先需符合申请条件,借款申请人应是原借款人或者是其配偶。
2、然后原商业贷需还款一年以上,征信良好,且获得银行的同意才能转。
3、此外,申请人以前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才可以转。
1、职工住房公积金由管理部转移到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时,必须在新单位先开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同时,新单位经办人员在办理开户时,应要求所在银行打印“住房公积金查询书”(简称“查询书”)并加盖银行印章后,交职工办理转移时作为开户证明。
2、职工将“查询书”交原单位,原单位经办人根据“查询书”的有关信息填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制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连同“查询书”提交所属管理部办理转移手续。各管理部的转移业务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开出信汇凭证,划拨到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
3、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受托银行收到汇入的住房公积金后,根据附件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的有关信息,通知职工新单位办理补缴手续。
4、职工新单位接到银行通知3日内,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交受托银行,将转入资金划入职工个人新账户。
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在买房时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1、向银行提出公积金贷款要求,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提交贷款资料。
如果要夫妻一起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还需要提交配偶的公积金缴纳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夫妻关系证明等。
2、银行审查
银行需要先审查贷款人提交的资料,并将公积金贷款申请报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3、公积金中心审核完毕后会审批贷款,将审批的结果发送给银行。
4、银行会联系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办理贷款手续等。
贷款合同以及其他手续费还要到公积金中心复核,完成复核后即可发放贷款。
5、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就相当于将房子抵押了,所以还需要到房管局进行备案。
以上就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每个地区公积金贷款流程可能会存在少许差异,建议联系银行客服或者公积金中心客服。
1. 首先住房公积金提取一次的之后,当事人在两年内不能再以同一个理由再次申请提取,也就意味着公积金提取是有次数限制的;
2. 用户在住房公积提取后的半年至一年之内是不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
3. 用户在提取住房公积余额之后,会使得公积金的账户余额变少,即使后面可以申请贷款了,也会因为余额的原因使得贷款额度降低。
1、个人带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3、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4、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分单位公积金账户合并和个人公积金账户合并。
1. 单位公积金账户合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该单位集体归并、转移到其他单位的,由原单位经办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单位缴存网点办理账户合并。
2. 个人公积金账户合并:职工因工作调动,原单位未及时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调入单位又为其开设另一个住房公积金帐号后,经转移造成一个职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帐号的,由现单位出具合并证明,到单位缴存网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合并。(合并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在同一个单位,不在一个单位的需办理转移,转移到一个单位后再办理合并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1、由用户本人携带个人身份证直接前往当地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进行查询,可以查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账户余额等信息。
2、一般情况下公积金都是有一个公积金联名卡的,用户可以开通公积金联名卡的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功能,然后就可以实现在线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
3、电话查询:直接拨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告知需要查询公积金账户信息即可。
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来算。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法律依据:《公积金管理条例》,比例是5%~12%,然后地方可以在这个范围再出地方性政策,不同的地方,缴费比例不同。
提取公积金的大体流程是这样的:职工提供必需的材料-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中心财务科办理支付。
首先,办理人要到公积金中心提出支取申请,公积金中心会一次性告知支取时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及办理流程,同时会出一份《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办理的时候要在工作日办理,因为,周末的时候工作人员可是不上班的。
有很多海南的朋友,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但是对于海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可能还不是很清楚,那么海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呢?下面跟着小编一起详细了解一下吧!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时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缴交状态为正常。
3. 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4. 信用良好。
5. 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 家庭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7. 已支付或投入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或自筹资金。
8. 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且能够及时落实担保。
9. 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准备提取证明文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若提取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时,还应提交户口簿或结婚证书。根据不同条件还应提交以下相应证明文件。
2、做好材料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去地税局开发票。
3、拿上开出的发票和材料还有发票真伪证明一并交给负责公积金同事,同事提交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后几个工作日到账。
住房公积金目前是不能全国通用的,因此如果当事人要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首先需要向申请办理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业务咨询,接着当事人需要向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提交办理异地贷款的申请,工作人员对当事人公积金贷款申请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会开具相关的证明。
法律依据: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银行根据尚未归还的贷款本金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均还款额,直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提前还贷是指借款人在保证按月按额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基础上,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购房借款的一种经济行为。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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