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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提取程序为:
1、职工申请。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某某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单位核实。
3、公积金中心审批。
4、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核和盖章。
2、拿到以上盖好章的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以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处进行提取。
3、若为非本市住房,则需要在提交的时候,还带上其离休证明材料,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
4、如果是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则需要亲自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者是办事处审批办理。
根据苏州的地方规定,在苏州离职后公积金的提取,具体的流程如下:
1. 申请人携带相关的文件材料,如居民身份证、公积金缴纳证明等,到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
2. 相关的工作人员经过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 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可以提取的,申请人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
4.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会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另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
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是不可以的。
1. 个人住房公积作为购房贷款使用,暂时只能在你缴存公积专金所在地办理购房贷属款!而不能在其他地区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也就是说你在a市缴存公积金的,就只能在a市办理公积金贷款。
2. 你购房后再提取公积金的就可以凭购房发票去提取!
3. 不管你户口在哪,你都可以在任何一个地方购房!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双方的城市协议,联网才行。目前好像只有北京与秦皇岛,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阜新与沈阳,珠三角八市(广州、中山、佛山、东莞、珠海、江门、惠州和肇庆)的公积金治理部门施行公积金互存互贷。具体操作,还需咨询交金地及买房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随时会有变化,以前基本养老保险以前也不能转移,现在也可以跨省转移了。
苏州公积金贷款利率和其他城市的利率是一样的,都是5年以下2.75%,5年以上3.25%。
注意,苏州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的,如果人民银行更改了利率,苏州市会立即执行新的利率,已经申请过贷款的于次年1月1日执行新的利率。
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
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4、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
5、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6、最新政策:从2023年9月1日起,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首先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申报信息并作出承诺。之后凡是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获取信息进行联网审核的,就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这样一来更方便单位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园区行政类直属事业单位,于1997年4月成立,是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业务经办机构。
1. 地址: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1楼、2楼(苏州大道东与星塘街交界东南角)。
2. 根据国家法律及政府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依法行使园区社会保险登记、基金征缴,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以及园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和基金管理等工作职能。
3.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中午值班12:00-14:00。
1. 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
2. 经单位初审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在提取申请书上盖章。
3. 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申请。
4. 经管理中心核准即可办理转账支付。
申报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 住房公积金龙卡(缴存凭证)。
3. 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 《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或宅基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 当地城建、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
6. 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 申请人为配偶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申请人为直系亲属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及未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可以。公积金只有在买房或装修才可以取,买车是绝对不可以的。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用途如下:
1. 需要购买住房,需要贷款时,可以提权公积金。
2.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凭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
3. 购房贷款(含商业按揭购房贷款),在还款期间,可以凭有关资料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4. 如果住房是租赁的,其每月的房租费用超出家庭工资收入并影响正常支出开销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来补贴房租。
苏州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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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出大市范围外、出境定居
2、离退休、下岗失业、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3、拆迁安置、翻建自住住房
4、购买公有住房产权、使用权、分期付款
5、购买新房、二手房
6、还贷提取、还清提取
7、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低保特困(边缘)、患重病
8、还贷委托提取
9、租赁商品住房、租赁公租房提取。
第一步:
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
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第二步:
1、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
2、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按照国家规定的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以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那么苏州公积金提取程序是怎样的呢?
1. 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
2. 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 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4. 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
5. 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经单位初审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在提取申请书上盖章,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经管理中心核准即可办理转账支付。
申报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 住房公积金龙卡(缴存凭证)。
3. 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 《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或宅基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 当地城建、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
6. 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 申请人为配偶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申请人为直系亲属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及未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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