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忧网 > 公司运营 > 公司运营
栏目

我辞职了公积金怎么取(3篇)

发布时间:2024-09-25 10:50:02 热度:8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3篇优质的我辞职了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我辞职了公积金怎么取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我辞职了公积金怎么取

【第1篇】我辞职了公积金怎么取

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第2篇】我辞职了公积金异地怎么取

离职后异地提取公积金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1. 离职后自己的户口所在地,必须与住房公积金的所在地不一致才符合异地的要求,否则不可以领取;2、离职后如果没有再次就业的,可以办理销户来提取公积金;再次就业的,可以转入集中户进行管理;3、按照相关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其他的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去申请异地的公积金提取;4、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审核,通过的,由银行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3篇】我辞职了以后公积金怎么取

1、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出来取决于你的户口所在地与住房公积金所在地是否一致。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一致,则不可提取,但可在同一行政区划的不同地域间转移。所谓同一行政区划,即具有唯一且相同的,由国务院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即你身份证号码前6位。

2、通常情况下,员工离职后,在本地再次就业的,原单位应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然后由单位经办人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或本人前往归集业务经办网点办理转移手续。

3、离职后没有再次就业的,一般可按以下两种办法处理:第一,转入集中封存户集中管理,手续与员工本地再就业办理方法基本相同;第二,对于符合“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条件的,可办理销户提取。

《我辞职了公积金怎么取(3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最新加入范本

分类查询入口

相关范文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