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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证明(20篇)

发布时间:2024-09-21 11:45:01 热度:1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住房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证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证明

【第1篇】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证明

1、购房凭证(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购房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公积金提取的本人银行账号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若是已婚,必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购房者本人住房公积金缴纳记录单一份。

5、具备以上条件就可以在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使用权了。

【第2篇】住房公积金可以继承吗?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24条规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因此住房公积金属于遗产范围内的财产,可继承。

办理手续:通常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持公证的继承或遗嘱文件,到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单位办理支取申请手续,然后到归集部门提取所遗留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及利息,并办理销户手续。

【第3篇】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离婚时怎么分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作为国家对在职职工购买住房的补贴,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几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制度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条款,根据该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们可以对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特征进行如下把握:来源的特殊性。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2、主体的特定性,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3、资金的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帐户的专有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应当由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并经审核后,在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帐户。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实行专户管理。6、提取的限制性。

离婚时住房公积金怎么分。住房公积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与处理其它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一致,但亦应从实际出发。总的来说我认为应当坚持以下几个原则:1、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因此享有平等的分割权,住房公积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如果没有固定职业,没有住房公积金帐户,没有购房补贴,以后购买住房可能会有困难,会使孩子成长缺少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因此在对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时可以适当对抚养孩子的一方予以照顾。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当事人自由处分原则是民事案件的特有原则,离婚案件中对住房公积金的处理也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合情合理地分割。但要注意住房公积金是个人专项资金,其帐户没有可转让性,在分割时不可对公积金帐户进行处分。新的司法解释对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已做出明确规定,使住房公积金的分割有了法律依据,但实践中离婚案件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千差万别,仅以现行婚姻法进行调整是远远不够的,遇到具体案件,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进行解决,通过实践不断地探索、总结和提高,为建立我国婚姻法合理完善的夫妻财产制度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4篇】西安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

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

首先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单位证明、户口迁出证明、购房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其次交由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核实,符合者填写《提取申请书》及《提取清册》,一同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经管理部审核通过就可以提取了。

1、如果申请人需要买房、建房、租房或者范围翻修等这些情况,是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的。

2、如果申请人已经到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这时只要出示相关的退休证明,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3、由于在工作中或者某种原因导致申请人丧失了劳动能力,并且也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的。

4、申请人打算在国外宣定居生活,且办理了国外定居证的,也是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的。

5、当申请人的户口不属于所缴纳城市的户口或户口已经迁出本市时,且与所工作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缴纳人因故死亡了,其继承人都是可以提取公积金。

6、如果男性年龄达到45岁,女性年龄达到40以上经常出现下岗情况的,超过一年均可以提取公积金。

【第5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一些

1. 借款人具有城镇户口。

2. 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

3. 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5. 有《担保法》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6. 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7. 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6篇】宜春住房公积金查询方式有哪一些

随着工作环境的提高和薪资待遇的变化,很多公司都开始为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宜春市民们相信对于宜春公积金查询十分关心吧。

1. 网上查询:宜春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gjj.yichun.gov.cn/model/query/query2.aspx。

2. 电话查询:公积金查询电话:12329。职工可以拨打语音电话3222200、3233300查询个人帐户余额,小灵通用户编辑短信,发送身份证号码到91770即可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信息。

3. 网点查询:持本人身份证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查询。

【第7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几月调整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在每年7月份调整。

在一个公积金缴存年度即每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中除更换单位等特殊情况外,每月公积金缴纳的金额是相同的,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

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2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第8篇】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第9篇】住房公积金归哪个局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第10篇】个人怎么缴纳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个人是不可以缴纳的,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

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此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11篇】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可以延长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可以延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展期贷款超过原贷款期限的效力问题的答复》申请贷款期限变更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申请时点无逾期还款。

2,申请缩短贷款期限,借款人应无不良还款记录,提供的收入证明应具备期限缩短后的偿贷能力,同意抵押物抵押期限不作变更。

3,申请延长贷款期限,借款人应提供导致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客观事由的说明材料,同意对抵押物抵押期限作相应变更。

4,组合贷款期限变更,应征得组合贷款银行的同意,且变更期限应保持一致。

【第12篇】住房公积金要还吗?

如果住房公积金不足以清偿当月借款的,是需要另外还款的。

提取公积金还款的三种不同方式为:一次性还款法、停还若干月法、逐月还款法。

提取公积金的一次性还款法--即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就一次性就要归还贷款余额后,借款人需要按照提取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剩余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的月还款额继续按月还款的办法。

【第13篇】未婚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未婚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要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而且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就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14篇】住房公积金里的钱可以用于首付吗?

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是不可以直接用于支付购房首付的。因为公积金的使用原则是“先消费后提取”,就是只有在购房行为发生后才可以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 如果是贷款购房的话,可以在购房后凭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来缓解购房首付及月还款压力。

2. 如果借款人购买的是政策性住房,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集资合作建房等,是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职工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个人储蓄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

【第15篇】住房公积金满多久才能贷款买房

申请贷款的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建立满一年以上,同时还需要正常的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这里说的正常缴存指的是:按月连续缴存、预缴和补缴住房公积金。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04条,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第16篇】单身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1、单身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公积金提取流程:需要本人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而且,需要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同目的,分别提供不同的、相应的证明材料,之后需要到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注意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以保证有效性。

3、要拿着我们上边所提到的证件、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去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经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之后,确认你的情况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确定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是真实并且合法的。

4、假如你所提供的文件不完整的话,就需要尽快申请补齐;假如你的申请条件符合、个人情况填写正确,并且身份也属实的话,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准许你的提取要求,并告知你到相应的银行去办理支付手续;假如你不具备申请条件的话,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是会通知你的,并且还会在通知里告知你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原因。

5、在你提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求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需要在你申请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审核完成的,并且会把结果尽快通知给你。

6、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你的申请,并且通过审核的话,你需要提供指定银行的个人储蓄账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之后就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7、当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手续之后,会把你所申请支取的金额划入你所提供的账户中。而之后你只要自己到银行,拿着银行卡就能支取住房公积金了。

通过以上的可以知道,单身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的流程可以参考以上的。其实提前知道提取的流程,那么在未来的公积金提取过程中就不会再感到迷茫,到时候准备好证件,就能更快速的完成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了。

【第17篇】延安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

随着工作环境的提高和薪资待遇的变化,很多公司都开始为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下面一起来看看延安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

1. 网上查询:延安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www.yagjjzx.com:81/ish。

2. 网点查询:带上个人的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直接查询,地址:延安市南关街。

3. 电话查询:拨打延安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电话。

【第18篇】海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是多久

1、最长贷款期限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借款人年龄+贷款期限≤法定退休年龄+5年。

2、购买商品房。保障性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3、购买二手房最长贷款期限为20年。原则上要求不超过《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用地使用权终止期限;

4、建造自住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20年。

5、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10年。

6、商转公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且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期限。

【第19篇】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流程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 提出申请:

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 等待通知: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 办理提取手续:

审核通过,携相关材料到对应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第20篇】济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2、申请人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济南城镇常住户口、有效居留身份。

4、拥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

5、拥有偿还本息的能力。

6、所购房屋为济南范围内合法房产。

7、购房首付款比例不能低于20%-30%。

8、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不能低于60%。

9、购房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认可的担保方式。

10、申请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11、禁止借款人购买第三套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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