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住房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住房公积金启封是什么意思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启封是指恢复原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封存的职工重新就业或者与原单位恢复工资关系时,职工及其所在的单位应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恢复正常状态。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手续由职工所在的单位办理。
如果职工在原账户封存单位恢复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只需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送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即可为职工启封住房公积金账户。
如果职工在其他单位就业,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从原单位或市管理中心启封的,按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没有硬性规定需要交纳多久才可以取出,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即可提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可以延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展期贷款超过原贷款期限的效力问题的答复》申请贷款期限变更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申请时点无逾期还款。
2,申请缩短贷款期限,借款人应无不良还款记录,提供的收入证明应具备期限缩短后的偿贷能力,同意抵押物抵押期限不作变更。
3,申请延长贷款期限,借款人应提供导致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客观事由的说明材料,同意对抵押物抵押期限作相应变更。
4,组合贷款期限变更,应征得组合贷款银行的同意,且变更期限应保持一致。
房租支出超过职工家庭收入总额的15%,可每年提取一次用于支付房租,提取所需材料:
1. 租赁合同(原、复印件)
2. 租赁房产的权属证明及房管部门批准的租赁证(原、复印件)
3. 有效身份证(原、复印件)
4. 市房委办出具的本人及配偶住房证明
5. 租赁房产为配偶方的须提供结婚证(原、复印件)
6. 缴半年以上租金收据(原、复印件)
7. 家庭收入证明。提取额度为房租超出职工家庭收入15%部分。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可提取住房补贴。
1、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在海南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借款人仅单方在海南省缴存的,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
2、购买二手自住住房。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在海南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借款人仅单方在海南省缴存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在海南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借款人仅单方在海南省缴存的,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
4、大修自住住房。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在海南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借款人仅单方在海南省缴存的,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
现在很朋友去企业或单位上班都会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就包含了住房公积金,所以有朋友想知道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取吗?
1. 住房公积金是带有强制性的职工住房保障性储备金,单位和职工按照等额比按月例缴纳,存入职工个人账户。主要用于解决住房问题,是缴存职工们的一种福利性待遇。当缴存一定年限之后,公积金的余额是可以根据职工的需要提取出来的。
2. 退休人员在退休后,可以一次性提取,出国定居和死亡的人员可以一次性提取,其他情况只能分阶段提取。对于在职职工,一般只有买房或是租房居住的,才可以分阶段提取。也就是说每月因为购房贷款的,可以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来作为还贷资金,每月租房的人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费用。
3. 办理住房公积金主要是需要准备齐全的手续资料,需要的材料主要有: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购房合同、银行卡(必须是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银行卡)等资料,需要注意的是要尽量本人亲自办理,否则还办理委托书。
4. 手续齐全,一般会在5个工作到账,另外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人员非常多,需要提前到中心大厅抽号排队等待,一般情况,一个工作日内能办理完毕。
所以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全部一次提取的,如果想了解更多可以咨询相关的人员。
1、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或房屋委托代管单位出具证明,以证明其自住房的确需要大修。
2、到房屋修缮公司开具修缮预算证明,以确定所需费用。
3、借款人持上述证明、个人贷款申请、单位担保证明、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等到主管部门申办贷款。
4、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确定贷款额度、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
5、经过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现在很多人每个月都要从工资缴纳一部分公积金,都是为了买房等做准备的,而缴存人有权利在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相关操作信息,那么昆山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怎么查询呢?
1. 在手机上打开并登陆微信,并在首页面点击“我”。
2. 进入“个人页面”后,点击“支付”。
3. 再在“支付”页面,点击“城市服务”。
4. 进入“城市服务”的页面后,找到“五险一金”,点击下面“公积金”。
5. 然后,点击“公积金服务”。这里提供公积金的查询以及办理服务。
6. 在这个页面点击“查询”。
7. 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以及验证码,点击“登陆”。
8. 登录后,首先可以看到的是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另外,点击账户明细。
住房公积金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一种福利,在现在房价飞涨的时代,倒是帮助了不少刚需家庭买房。
1. 住房公积金已经断交,账户是不会被取消的,只是如果不是持续的交,那么你买房子的时候,不能够用来贷款,只能提取账户里面钱来用。只有持续的交,(上海是6个月),才能够用来贷款。
2. 住房积金已经断交,账户其实是能转的,转移到你现在工作的城市。但是要买的话,要根据你工作的城市的政策来定。
3. 住房公积金已经断交,如果想要注销,那么先要重新的设定你住房公积金的卡,建议到银行去问一下比较好。职工账户在封存状态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因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账户内余额。
4. 住房公积金已经断交,公司可能已经给你购买过类似保险的东西,可能每个月都会有几十块钱可以用来买常规药,当然,如果你不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可能也就不会再往这里面打钱了。不过一般的不会和医保有关,如果真的是有关的,那么也需要更改医保账户之后再取消,还是建议到银行来问一下,他们应该会有相关记录。
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 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 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 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 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 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 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1、如果用于购房贷款,那一共可以申请两次,并且要等首次贷款全部结清之后,才能申请第二次贷款。
2、但如果是用于租房或者大修,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注意提取公积金的额度,不得超过该项目实际产生的费用。
3、而且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有很多,比如购房贷款、退休、离职、住宅大修等等,注意使用时,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比如购房贷款,必须要有购房合同和付首付的票据。
因为公积金是专项款,所以平时是不可以使用的,如果业主想要提取公积金中的费用,必须在单位冻结账户之后,才能进行提取的流程,所以如果没有离职,一般是不能提取的。
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日,一般都是放款的次月开始还款的,还款日期看每个银行,一般你得到银行去具体的详问,每个银行都不一样。
2、公积金贷款首次还款日期查询方法:在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时候,贷款银行会在放款短信与电子账单之中标明还款日期,所以通过短信或者电子账单是可以了解到首次还款日期的。
3、以关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微信公众号。关注之后点击我的公积金公积金查询之后,输入个人的身份证件信息与密码,就可以在贷款信息之中查询到每月的还款日期。
以上就是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日期怎样确定的相关内容介绍了,通过以上的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了,希望对大家有用。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能。1、如果个人住房公积金已被封存,在于原单位恢复劳动关系之后,由所在单位在三十天内,凭公积金缴纳变更清册到公积金账户经办行办理解封手续,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解封后,由单位继续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如果员工离职后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并与新的工作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应由新的工作单位到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经办行申请解封,解封后需将住房公积金转至新的工作单位,由新的工作单位继续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被封存一般是因为员工离职造成的,也就是说员工离开工作单位后,住房公积金就会被封存,直至找到下一个工作单位,否则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将永久处于封存状态。
住房公积金要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以下是提取方法:
1、向单位提出公积金提取申请,单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持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公积金缴纳证明、工作证明等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材料及审批表;
3、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录入系统,并在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4、返回单位领取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转账凭证;
5、持审批表及转账凭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管理中心将公积金转账至申请人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给职工。
不可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要拿着我们上边所提到的证件、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去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2、经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之后,确认你的情况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确定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是真实并且合法的。
3、一般情况下,在你提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求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需要在你申请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审核完成的,并且会把结果尽快通知给你。
4、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你的申请,并且通过审核的话,你需要提供指定银行的个人储蓄账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之后就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5、当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手续之后,会把你所申请支取的金额划入你所提供的账户中。而之后你只要自己到银行,拿着银行卡就能支取住房公积金了。
1、住房公积金有利息。
2、计算公式:
应得定期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
活期利息=活期进账数额×天数×活期年利率/360天
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
3、实际举例:比如,一职工自2023年9月开始缴住房交公积金,每的缴交额为500元,加上单位的500元,每月进入帐户内的余额有1000元,至2023年6月30日结算时,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有余额10000元,这10000元将按当时的活期利率0.4%计息:当年的利息:10000*(0.4/100/12*10个月)=33元当年的本息:10000+100=10033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但是提取使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023年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为:一、提取人是用于购买自住房或者修建自住房的,且提供了购房合同。二、退休员工可以提起公积金。三、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的员工也可以依法提起公积金,但是要提供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凭证。四、用于偿还购房贷款的员工也可以申请提取,但是提供贷款凭证。五、非本市户口的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且离开本市工作的,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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