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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事由有哪些(20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9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事由有哪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事由有哪些

【第1篇】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事由有哪些

(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持续两年或者两年以上无法召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多数,持续两年或者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董事或者实际控制人有持续性的压制、欺诈行为,严重侵害股东利益,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纠正;

(四)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导致公司可能或者正在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

(五)其他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将造成股东整体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2篇】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有哪一些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第3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怎么做

《公司法》第33条第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流程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决议;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8、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4篇】有限责任公司欠债还不起怎么办

有限责任公司欠债还不起的,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然后进行破产清算。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2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5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性质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

人数不同 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条件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第6篇】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各有何优缺点

1、合伙企业的优缺点

(1)优点简单,设立成本低,但高于独资企业,设立快,对有限合伙人来说承担有限责任。

(2)缺点对无限合伙人来说承担无限责任,筹资困难,但比独资企业要容易,产权转让困难。

2、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缺点:

优点:

(1)有限责任公司既保留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的优点,又克服了股权分散、股东责任心不强的缺点。

(2)有限责任公司既继承了公司股份可转让的优点,又克服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过于频繁的缺点。

(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比股份有限公司简便,内部管理比较容易。

缺点:

(1)有限责任公司筹资规模和范围受到严格限制,无法与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竞争。

(2)公司转让股份限制严格,甚至在股东对公司经营不满时,也不能自由转让出资,不利于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监督。

【第7篇】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需要什么流程

根据《公司法》的一般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流程如下:

(一)首先向股东大会提交股份转让申请书;

(二)股东大会通过;

(三)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四)修改公司章程;

(五)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另外,公司股权走完了内部转让流程之后,还需要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双方分别需要缴纳0.05%的印花税。准备的材料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的有效证件、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其他的相关材料。

【第8篇】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条件

1. 股东之间主动转让股权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即股东之间可以自由地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也不需要股东会表决通过。

2. 股东向股东以外第三人转让股权的条件与限制: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9篇】有限责任公司如何

由出资人或出资委托的委托人(出资人为一人的申请办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为五十人以下的申请办理普通有限责任公司)携带出资人的身份证到当地工商局登记部门核准一个公司名称,工商部门批准后出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半年,如公司属于餐饮、网吧等需要办理其他证照的企业,可持该通知书前去办理,证照下来后再办理公司执照。

可到工商局网站或当地工商局注册登记部门下载: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任职文件、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公司章程,然后出资人根据设立公司的实际情况填写。

经营场地证明。如是自有房屋,提供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如是租赁房屋,申请人在和房东签好租房协议后,应索要房东的身份证件和房产证复印件,(没有产权证的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房屋所属证明)如果房屋产权证上不是商业用房(如村里宅基地),还需到房屋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房屋从住宅转商住两用的证明。

到当地工商局登记部门交付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租房协议、房产证复印件)、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任职文件、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公司章程(需要办理其他证照的原件和复印件),领取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持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到当地公安部门备案,刻制公司的公章,财务铜质章,公司法人代表人名章,合同专用章,费用视材质而定。

持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是108元。

持营业执照原件、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代表私章,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办理开户许可证,费用视当地银行规定。

公司成立三十日内持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代表私章,公司会计的身份证和会计资格证(公司这时需雇用一个会计)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费用大约共是80元,国税地税都要办理,如公司是生产销售类到国税机关申领发票,是服务类到地税机关申领发票。

【第10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哪些责任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四)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

(五)追加出资义务。

(六)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七)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11篇】成为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条件

(1)发起人必须有出资行为,即向公司出资或认购公司股份.

(2)发起人必须实施设立行为,即承担公司筹办事务.3)发起人必须在公司章程上具名并签字盖章。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九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12篇】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为:

1. 订立公司章程。

2. 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要进行报批,获得批准文件。

4. 股东缴纳出资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出具证明。

5. 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 登记发照。

【第13篇】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吗?

1.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 中外合资企业。

3. 中外合作企业。

4. 外商独资企业。

5. 国有独资企业。

上述企业依法可以不设立股东会,除此之外,其他种类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此外,即使设立股东会,在某种意义上,董事会仍是企业的权利机构。同时,也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将股东会的部分权利授予董事会。

【第14篇】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为:

1、订立公司章程;

2、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要进行报批,获得批准文件;

4、股东缴纳出资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出具证明;

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15篇】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股份比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16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第17篇】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谁承担

《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可能会承担连带责任或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

【第18篇】有限责任公司一定要设立董事会吗

有限公司不是必须设立董事会的,根据《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19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有哪些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2、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20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发行债券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发行债券。

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6条第1款,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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