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股份有限公司怎样才能发行新股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根据《证券法》第十三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份公司必须设立,不能单独只设一名执行董事。
《公司法》规定如下:
第98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108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股份有限公司能收购有限公司。法律只是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不能收购本公司的股份,而没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收购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72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法》第173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股东持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后,是可以依法赠与的,赠与股份是股份转让的方式之一,属于股份的无偿转让,但是赠与股份的需要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根据《公司法》第94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设立条件: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的发起人,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发行筹办符合法律规定,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等条件。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还不错,是由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和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的专业从事太阳能应用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以科技和管理创新推动企业的发展和光伏产业的壮大,形成了“多晶硅原料→太阳能级硅片→电池组件→控制逆变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的纵向一体化发展格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错的。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成立,历经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中国金融业的新锐力量。公司成立5年便跻身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100强企业。
阳光保险成立以来,在一系列重大事件中发挥了金融保险企业的社会责任。多年来,共计承担社会风险467万亿元(新口径),已支付各类赔款超1135亿元,上缴税收超330亿元,累计为超3亿客户提供保险保障。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要件有以下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为:
1、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
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发起人缴纳股款出资。
3、组建公司机关。发起人首次缴纳认购的股款、履行出资义务后,应当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建立公司机关。
4、办理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即告成立。
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以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出资份额;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募股;股东的出资不能随意转让;财务不必公开。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票可以自由转让;财务公开。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为2~50人;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不同而定);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其在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中认购的出资数额足额缴付出资。股东如不按期缴付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公司全部资本,必须在公司设立时全部发行,并由发起人全部认购。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特殊形态的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是非常不错的一家公司,是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企业,始创于1995年。
控股企业是指通过持有某一企业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企业进行控制的企业。控股企业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企业和混合控股企业。纯粹控股企业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只是凭借持有其他企业的股份,进行资本营运。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有:
1. 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2. 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3. 股份的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 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 有固定的公司住所。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费用承担责
2、返还股款责任
3、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94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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