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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上市条件(20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5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股份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股份公司上市条件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股份公司上市条件

【第1篇】股份公司上市条件

股份公司上市的基本条件:1、公司满足股份公司上市资格;公司开业时间超过三年;2、申请上市的公司在近三年内连续盈利,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没有虚假记载、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等;3、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至少三千万元,公司总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4、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公司批准并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上市流程为:拟写上市方案,完善公司各项组织机构,聘请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工作,律师整理相关法律文书,最后审批并上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一条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并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第五十二条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一)上市报告书;(二)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三)公司章程;(四)公司营业执照;(五)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六)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2篇】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没有股份吗?

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

公司法人可以没有股份吗的这个问题,在这里应该所说的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如果是法人代表的话当然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所以法人代表没有股份也很正常。

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在一般的公司管理中,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不能对公司业务进行经营和管理。在跟其他公司签合同时,只有企业法人签字才有效。股东不具备经营权。如果将来企业出现问题,要是倒闭的话,企业的财产将有股东投资入股的份额进行分配。这时,法人只是经营者,不能对企业财产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3篇】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费用承担责

2、返还股款责任

3、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94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4篇】三个人合伙开公司股份怎么分

1、按投入占总额的多少进行分红,若不介入管理经营则在工资方面没有其余的收入;

2、按投入占总额的多少进行分红,若不介入管理经营则没有额外提成;

3、将劳动管理纳入股份分配,若不介入管理经营则减少其股份占比;

4、有限公司或者是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权数额按出资额在注册资出资额在注册资中占比来确定。

合伙公司的股份应该怎么分合伙人的股份分配受多种要素的影响,需要考虑每个人对公司的贡献或者擅长之处。例如有的人提供管理和技术,有的提供资金帮助等等方面。提及到股份分配,一般情况下是公司有一定收益或者做出一定的成绩,在分配方面不能忽视任何人的贡献,可以选择平均分配,也可以选择按劳分配,也可以选择一人占有全部股份,其余合伙人得到一定款项补偿或者分红。

【第5篇】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有哪些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94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6篇】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是做什么的

它是一家以金融服务为主要业务的股份制有限公司。

可提供贷款服务、信托服务、金融风险咨询和评估、债券业务服务等多方面的服务。

这家公司成立于2023年,是经过中国银监会批准通过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也是一家规模较大的外资投资企业,业务范围广泛。

【第7篇】股份公司成立条件有哪几种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8篇】股份制公司的懂事会人数限制

股份制公司的董事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的集体机构,有最少人数限制,无最多人数限制。

股份制公司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

1、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机构,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和议事机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均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

股东大会的职权主要有:听取和审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审计员的报告;负责任免董事、监察人或审计员以及清算人等。

2、董事会。是公司对内执行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理事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的职权主要有:代表公司对各种业务事项做出意见表示或决策,以及组织实施和执行决策;除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外,公司日常业务活动中的具体事项,均由董事会决定。

3、监事会。是对董事会执行的业务活动实行监督的机构,是公司的常设机构。

监事会的职权主要有:列席董事会会议,监督董事会的活动,定期和随时听取董事会的报告等。

【第9篇】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法》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根据此一特征,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是一人公司,其股东至少为2人。但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不能超过200人。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 发起人认缴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 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5.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 有公司住所。

【第10篇】公司股东怎么证明股份

股东证明持有股份方式: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股东名册、有关股东出资的证明文件、出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实际出资、实际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等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11篇】小公司的股份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小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和大公司是一样的,如果是股东之间转让的,双方可以直接办理登记,如果是转让给股东之外的人时,需要经其他股东半数的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12篇】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人数限制 两种公司股东人数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由5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责任 两种公司股东都只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就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权人负责,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就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负责。

股权 就股东权力而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表决权原则上按股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按人计算,每股东有一票表决权。

资本募集 从资本募集方式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封闭性质,不在社会上公开发行股票、债券,股份转让严格限制,财务不公开。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开放性质,其股票公开发行,自由转让,财务公开。

筹资 从筹资工具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的是股票及债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筹资并不采取股票债券形式,而是内部认购。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公司性质,但股东之间的关系密切,在一般情况下,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并不分离,所以它又具有某种人合公司的成立。

【第13篇】股份有限公司就是上市公司吗

股份有限公司不等于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20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14篇】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如下: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第15篇】公司可以收购股份吗?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6篇】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吗?

按《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置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董事会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成员为5-19人,可以有职工代表。

监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少于1/3。

【第17篇】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有几人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8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公司法》第79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18篇】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

发起设立

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募集设立

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19篇】上市公司的收购与股份转让的区别

股份收购与转让的不同点在于:

(1)转让的股份可以是上市公司的股份,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收购通常是针对上市公司的股份;

(2)股份转让不一定以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为目的,而股份收购通常以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为目的;

(3)股权转让是“一对一”的谈判,不需要在特定的交易市场进行,股份收购是在证券交易所这个公开市场上进行的,收购人是特定的,出售股份的人是不特定的。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20篇】股份制公司如何退股

1、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无论是职工,其他职工持股,如本人不愿继续保留股份,他可以按照企业规定,在企业内部进行转让,但不能退还于企业。

2、在股份制企业中,股东是不能退股的。

3、股份是股东将其资本以股的形式投入企业所形成的持股份额。而其资本投入企业后即成为企业开展经营,对外承担责任的资金保证,如果允许股东退股股东就意味着允许他将投入企业的资金抽回,这就使企业的经营资本减少,从而也使其对外承担责任的能力降低。因而法律规定,股份制企业的股东是不能退股的。

4、股份合作制企业虽然与一般股份制企业有着一定的区别,但从股份投资与管理这一点而言,则是相同的,因而原则上讲,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持股职工同样不能退股。《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第六条也明确规定,股东不能退股。这就是说,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无论是职工,其他职工持股,如本人不愿继续保留股份,他可以按照企业规定,在企业内部进行转让,但不能退还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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