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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年假的规定不合法,职工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的,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
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 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带薪休假就不用说了,工资是不能扣的。关键是其它放假时间,应当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一个月)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3. 单位决定放假造成的停工,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所以整个放假期间不应当扣发劳动者的任何工资,应该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发放工资。
合同到期年假没休完的处理方法:
1、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百分之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由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3、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进行折算;
4、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除以365天,乘以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减去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年休假是按照累计年限确定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公司不可以拒绝员工请年假。
对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处罚;对拒不执行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行政处理决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落实职工年休假制度将作为创建文明单位、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考核的重要内容。
公司没有年假的规定不合法,职工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的,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
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年假还没休完,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折算成工资支付给劳动者,劳动者也可以依法予以休完才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支付赔偿,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亦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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