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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宣告是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
依照我国《公司法》第147条的规定,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新《企业破产法》第125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是因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任何企业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欠破产公司的钱要还。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欠破产公司钱的当事人应当向破产公司的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如果欠钱的当事人拒不归还的,管理人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向其追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
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有限公司破产,只能按照注册资金额赔付债务。
其他财产不参与还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解决。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就按照比例分配。直至还清为止。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如果公司能够进行重组或者说有其它的公司来接手破产公司。那么你的股票还在,只是改名了。一般的公司会重组,不会让你亏得一无所有的。但是st类型的股票,就得注意其风险了,它存在退市的可能,风险很大。
2、所以根据上面的内容来看。上市公司破产以后,股票的处理方式需要区分具体的情况。在中国股市中,退市的股票在完全退市之前都会在三板市场交易,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将由一家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代办转让,并在45个工作日之内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
3、退市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前。股东应尽快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否则有可能无法赶上在该公司第一个交易日进行交易。退市公司挂牌之后,股东可以继续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但其股份需要经过两个交易日之后方可转让。
对于一家公司企业来说,最怕的就是遇到公司破产重组的情况,如果已经履行了破产程序的话,关于债务承担方也是备受关注的。那么,当公司破产重组的债务由谁偿还你?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公司破产重组的债务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
不过,任何事物都不会是绝对不变的,在特殊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会由股东来承担,比如:股东抽逃资金、股东出资不实、还有其他情况等。另外,如果对债务有异议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保险公司破产只要被保险人未生故还是可以得到全额赔付的,保险公司即使破产了,由于保险公司在成立之初就规定保险公司必须将注册资本的20%存入银行,即保证金,就是当保险公司破产后可优先给付被保险人的赔款,所以不用担心保险公司破产会影响保险的赔付或折扣等问题。
保监会的设立就是为了保障当风险发生后也不会影响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任何损失。如何判断一个保险公司面临破产或难以为续的可能,可以通过公布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风险评级、核心偿付能力等进行综合了解和判定,可以事先了解对可能隐藏的风险将不可预见性损失降到最低。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
当欠债数额过大,无力偿还债务时,可通过法院申请破产,企业经过法定清算程序破产后,用企业的破产财产偿还所欠债务。
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偿还的,债务消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总公司申请破产分公司怎么办,总公司作为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却可以其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不具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债务,由企业法人负担。
根据《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保证合同,一般应当认定无效。但因此产生的财产责任,分支机构如有偿付能力的,应当自行承担;如无偿付能力的,由企业法人负担。”
公司破产后会进行破产清算,以清算后的公司财产清偿债务。债权人要积极主张自己的债权,企业则根据债权人的主张清偿债权。对不足清偿的债权,已经申请执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根据法律的规定获得优先受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86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超出法规规定的利息不需要偿还,但是实际借的钱仍需要偿还。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公司官司输了不一定能申请破产。公司官司输了,但是有足够的资产去偿还因为输了官司所产生的债务的话,公司也是不能申请破产的;公司输了官司无力赔偿申请破产,法律是允许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破产财产是指应依破产程序分配给破产债权人的破产人的财产。包括以下内容: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包括在破产清算期间,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所偿还的债务;由于企业破产而收回的投资,联营的收益和权利;由于破产企业的无效行为而由人民法院追回的财产等;
(3)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一般来说,公司破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有例外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不是公司破产债务就消失了,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86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破产了工资能要回来。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破产撤销的流程是:
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3、登报公告;
4、登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上市公司申请破产流程是:
1、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2、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
3、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
4、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5、清算结束后,法院裁定的破产程序的终结。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是:
1、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
4、确认破产财产、破产债权;
5、拨付破产费用;
6、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破产案件中,建设工程款仅对该工程拍卖价款或者工程折价款优先受偿,如果工程拍卖款不足以支付工程款的余额,按照普通债权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进行清偿。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企业在破产的时候,在企业工伤的员工可以先申报解决工伤待遇问题,在单位破产或者撤销以及解散进行资产重组变现,土地安置资产分配的时候,优先安排解决用人单位的工伤员工的相关的费用。1-4级的工伤员工,一次性支付员工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基本的医疗保险费用。5-10级的工伤员工,一次性支付员工医疗补助和伤残再就业补助金,并且与单位的工伤保险关系立即断开终止。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5人
47人
18人
73人
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