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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割是: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七条: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是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强调股东的唯一性。
合伙企业是不可以设立一人有限公司的,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公司法第57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合伙企业即不为自然人也不为法人,其不得设立一人公司。
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一人有限公司除要具备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此外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能够进行分立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人与二人有限责任公司区别:
1、二人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股东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
2、一人有限公司须出具审计报告,二人有限责任公司无特别规定无须出具审计报告;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二人有限责任公司设股东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期限是可以由公司在章程中自己决定,一般都是几年起还有几十年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的程序和出资要求不一样。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设立时的程序要比个人独资企业复杂,同样需要章程、出资和验资等程序,并且有10万元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要求,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没有这样的限制,程序也简化的多。
财会制度的要求也不一样。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建立严格的财务会计制度,每年要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且要经过审计。个人独资企业在这一方面,没有硬性的要求。
主体和投资限制不一样。一人有限公司中的人,并不单单是自然人,法人也可以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是对于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可以转投资,成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个人独资企业,没有转投资的限制,但是成立的主体只可能是自然人。
个人独资企业在税务负担较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利润分配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政策,个人独资企业现在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上是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下面就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长处。
两者法律的概念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公司法人,享有法律规定的法人权力和义务。从规范程度和商业信誉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强于个人独资企业。
刑事责任的承担不一样。一人有限公司是独立法人,涉及刑事犯罪可以作为单位犯罪进行刑事处罚,再追究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个人独资企业不存在单位犯罪,以个人承担为主。
风险责任上的区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的责任仅限于自己的出资。而个人独资企业,一个人的全部资产承担无限责任,有的还以整个家庭资产承担无限责任。所以从投资风险和责任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较大的优势。但是恶意规避也是不行的。
注意事项:利弊各半,根据自己情况选择;从发展前途上看,多数情况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占优;
一人公司也就是一人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1. 注册资本的限制。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人民币,但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在2014年新修订的《公司法》取消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于2014年3月1日施行。
2. 股东的出资期限。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缴足符合法定条件的第一期出资后,余下的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足(投资公司在成立之日5年内缴足,其他公司在两年内缴足);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论注册资本是等于还是高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均要一次缴足,不能分期出资。
3. 公司章程。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根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公司的章程由股东一人制定。
4. 关于公司组织机构。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组织机构方面是“三权分立”的,即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三者之间各有职权;而根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会的职权由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行使。
5. 一人公司设立的其他条件。一方面,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第二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另一方面,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作为股东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此一限制仅适用于自然人,不适用于法人。换言之,一个法人可以投资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个法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再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公司改制后将股权集中于同一个人的,就形成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是合法的,但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公司有违法行为,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
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原则上由公司以公司的财产来承担,股东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自然人和法人企业做股东设立,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九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办理一人有限公司税务登记证,属于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申报缴纳。
流转税主要涉及增值税,其他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车船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也要按规定缴纳。
国税征收增值税,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应税销售额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应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地税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按照增值税额依照城建税税率1%和教育费费率3%分别计算缴纳;
个人所得税按照收入-成本费用-税金(不含增值税)-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5%-45%的超额累计税率计算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一人有限公司不用设立董事会,有一名执行董事就能够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一人公司承诺书: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对于本人只投资设立一家一人有限公司的承诺,可单独写在一张纸上,或写进公司章程里。
参考写法一:本人现申请设立一人有限公司“ 市有限公司 ” ,本人承诺未投资其他一人有限公司,并严格遵守《公司法》第二章第三节关于一 人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因违反承诺和有关法规而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参考写法二:本人承诺只设立一家一人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为某市某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特此承诺。
一人可以担任多家公司法人。相关法律对此没有禁止。
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等。
一人公司设立条件有:
(一)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单位。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有制定的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自然人和法人企业做股东设立,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九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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