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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以开同行业公司吗(20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2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股东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股东可以开同行业公司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股东可以开同行业公司吗

【第1篇】股东可以开同行业公司吗

这要看在合伙章程是是否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是另一家企业的股东。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其中的第(五)项是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等)的规定,对于股东没有类似的规定。

【第2篇】怎么样才能查到公司股东信息

可以在网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以查询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信息为例。

1. 通过百度浏览器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 找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进入官网。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框中输入“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点击查询。

4。点击查询后,按照提示完成验证。

5. 在查询到的公司信息中找到“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点击进入。

6. 在打开的界面稍微往下翻一下,就可以找到公司的股东信息了。

7. 选择其中的一个股东点击股东信息详情的“查看”。

8. 这样就可以看到这个股东的详细信息了。

【第3篇】公司法股东的基本义务有哪一些

公司法股东的基本义务有:

1. 出资(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2. 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 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4篇】公司股东撤股个人要交税吗

个人股东转让所持有的股权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法人撤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有投资收益的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转让股权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费用)×20%。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额计算:《个人所得税》第六条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第十九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说的财产原值,对于有价证券,是指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那么,什么是合理费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为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作出的必要开支。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5篇】新公司法股东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股东出资的规定是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篇】公司涉税犯罪跟股东有关系吗

只要股东不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一般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7篇】公司法股东责任是什么

股东责任有:

1.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8篇】公司长期不申报对股东有影响吗

1、有影响。

2、公司长期不申报,那么公司会因为不公示被拉入异常经营名录。

3、而公司最终是股东的,股东的信用度会受到影响。这是最经常出现的情形。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故不经营或者无故中断经营超过6个月,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应该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9篇】股东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怎么办呢?

股东及法人的要承担组织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应当在记载在股东名册,适用《公司法》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即质押权人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质权,出质的股东因股权转让而丧失股东权;质权优于债权,即当质押权人不能实现质权时,其对破产财产具有优先受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第10篇】上市公司股东怎么赚钱

1. 分红:分红主要看上市公司当年的利润与现金流,效益好的上市公司基本上每年都会分红。

2. 套现:套现分为减持套现与质押套现。减持套现就是直接卖出;质押套现是以股票作为质押来融资,例如发行可交债,但是有些大股东搞股权质押,先把真金白银搞到手再说,至于到期了要不要那些质押出去的股票,看情况而定。

3. 关联交易:即大股东名下公司与上市公司发生交易,以实现利益输送。

【第11篇】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有哪一些

在国内很多自然人或者法人通过投资,成为了一家公司的股东,成为股东后就会对自己的投资抱有相应的期望,希望自己的投资会产生相应的收益。

1. 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对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有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行使表决权是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管理的重要手段,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

2.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作丁规定,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自己信任的,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或监事。同时,股东本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董事和监事的任职资格,也有权被选举为公司的董事或监事。

3. 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股东出资后就不允许再抽回出资。股东要想退出公司,只能将自己的出资或股份转让给他人,不转让是没法退出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出资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公司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此限制。这主要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除了“资台”外,更加体现“人合”的特点。

4. 股东知情权。股东知情权是让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有了解的权利,这是股东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行使权利的前提。

5. 诉权。股东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公司、向政府主管部门、法院寻求救济。其中,股东的诉讼是重要、最有效地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手段。

另外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是不能随意撤资的,因为股东一旦对公司履行完出资义务,就成了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不能随意抽回的。

【第12篇】公司出事挂名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出事挂名股东需要承担责任,一旦公司经营不规范或债务问题出现,挂名股东的法律风险便凸显出来。

尤其在出资不足、出资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情况下,挂名股东就有可能在挂名出资范围内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第13篇】上市公司法人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上市公司股东主要权利包括以下几点:

一、资产收益权

二、知情权

三、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

四、重大事项决策权

五、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六、股东派生诉讼权

七、临时提案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14篇】公司法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是什么

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有:

1、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2、恶意逃避债务;

3、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不足的补足;

4、抽逃出资;

5、一人公司的债务;

6、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7、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8、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

9、公司未设立成产生的费用和债权。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15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怎样退出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

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退股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份,也可以要求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有一种退出方式就是解散公司,进行清算。

【第16篇】公司前任股东该不该享有知情权呢

享有知情权的主体只能是公司股东,而这里所说的“股东”仅限于公司的现任股东。在公司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他人之后,就已经丧失了股东身份,不再是公司的股东,当然也就不能再享有股东知情权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17篇】公司股东撤资怎么办呢?

股东是不能随意撤资的,因为股东一旦对公司履行完出资义务,就成了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不能随意抽回的,想撤资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股权转让,一种是公司收购股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18篇】公司股东要负法律责任吗?

不一定。如果是公司的民事责任股东是要承担罚款的。如果是公司的刑事责任,一般是法人代表和负责决策的人一起负责的,股东不受牵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19篇】公司法关于股东担保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关于股东担保有以下规定:

《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第20篇】公司股东分红要交税吗?

要。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一般来说企业的税后利润应当分配给股东。而股东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也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东分红缴税计算方法:

1. 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2. 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

3. 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税。

4. 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

5. 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2008年及以后的股息,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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