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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费用的分配标准有哪些(5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8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5篇优质的材料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材料费用的分配标准有哪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材料费用的分配标准有哪些

【第1篇】材料费用的分配标准有哪些

1、重要性原则:凡在产品成本成本中占有较大比重的,应该以单独的成本项目“直接材料”列示,而对于那些比重较小的材料费用,即使是直接计入费用,为了简化成本核算,也可将其列入制造费用,与其他制造费用一起进行分配。

2、构成产品实体并能直接确定归属对象的材料费,应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明细帐的“直接材料”成本项目;对于几种产品共同耗费的间接材料费,应选择适当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各产品成本明细帐的“直接材料”成本项目。

【第2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材料费冲减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从最开始的严格控制(审批后可享受),到后来的相对控制(备案后可享受),再到后来的宽松控制(不需备案即可享受),一直到现在的“催促式控制”(税务部门主动通知企业享受)。

政策管理方式的变迁,说明国家对企业科研投入的高度重视,本着“应享尽享”的原则,让更多的企业受益于这一政策的红利。

然而,对于满足条件的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是否必须要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呢?

一、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对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用的是“可以”,而不是“应该”或“应”。这就意味着,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即便满足《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以下简称“119号文”)规定的各项条件,也并非一定就要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企业可以选择享受,也可以选择不享受。

二、实务问题

既然政策优惠是可选事项,为什么很多高新技术企业在接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办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不能理直气壮地做出享受或不享受的选择呢?

主要原因不外乎以下两点:

(一)研发费用核算不规范

按照119号文的规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对研发费用的会计管理必须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需要在设置“研发支出”科目,区分“费用化”或“资本化”,归集发生的研发费用。

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需要在“管理费用”科目下设二级明细“研发费用”,归集发生的研发费用。

2、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

辅助账并非要求企业另外设立账套核算研发费用,而是要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7号,以下简称“97号公告”)附件的要求编写辅助核算账。

现实情况中,有相当一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对研发费用并没有进行如此规范核算,很多研发费用都是在中介的帮助下,从现有的成本费用中“挑”出来的。在这样的条件下,贸然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必然会面临相当大的风险。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稽查范围广

按照97号公告的要求,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企业的后续管理和监督检查。每年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应开展核查,核查面不得低于享受该优惠企业户数的20%。

检查力度如此之大,即便企业满足了会计核算的要求,如果不满足加计扣除的其他要求(如费用分摊不合理、将已经实现收入的材料费进行加计扣除等),同样要将原享受的优惠全额返还并缴纳滞纳金,甚至还可能会因此“拔出萝卜带出泥”,引出其他的涉税风险。

真到那时,那可真是得不偿失!

三、现实选择

在高新技术企业自身对研发费用核算还不规范的情况下,如果接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通知,选择享受,有被稽查的风险;选择放弃,同样也有被关注的风险(高新技术企业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是否研发费用有问题,进而高新资格是否也有问题?)。

左右都是难题。

两害相权取其轻,选择最有把握的研发项目和对应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或许是相对比较合理的选择。

当然,只有规范研发费用的核算,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

【第3篇】抵扣进项税的材料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吗

加计抵减、加计扣除、加计抵扣,很多会计人员经常会把这几个概念搞混、弄错。今天就帮大家总结清楚,一文掌握三个概念,让你不再混淆!

1

什么是加计抵减?

1、加计抵减的含义

加计抵减涉及的是增值税的进项税,指的是纳税人在当期可抵扣进项税的基础上,再按照一定的比例抵扣一部分进项税 。目前适用的只有从事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的纳税人,是一项临时性的优惠政策。

2、政策内容

如图所示:

3、案例解析

a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从事现代服务,适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0%政策,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销项税额9500元,当期认证进项税额9000元,当期进项税额转出200元,假设上期留抵税额为0,期初加计抵减余额为0。

(1)税务处理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9000×10%=900元;

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当期转出进项税额×10%=200×10%=20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 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0+900-20=880(元);

本期纳税人抵减前应纳增值税额为9500-9000=200=700元,因税款不能出现负数,所以880元加计抵减额中,本期可实际抵减额为700元,结转下期抵减额为180元,本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0。

(2)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7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7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00

次月申报期实际缴纳税款时,实际抵减的加计抵减额(非计提的加计抵减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00

贷:其他收益 700

2

什么是加计扣除?

1、加计扣除的含义

加计扣除涉及的是企业所得税,指的是纳税人将相关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基础上,再按一定比例扣除一部分费用。目前涉及的费用有残疾人工资、研发费用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在2023年四季度购置资产。

2、政策内容

如图所示:

3、案例解析

a公司是专门从事相关产品制造的公司,符合政策规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假如a公司根据9月份研发支出符合费用化支出条件,a项目直接消耗的材料费用为130万元,人工费用20万元,合计费用为150万元。

(1)税务处理

由于制造业企业适用的是100%的加计扣除政策,因此a公司在现有会计利润的基础上,可加计扣除的费用金额为150万元。

(2)会计处理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a项目-直接投入(大类)-原材料 130万

贷:原材料 130万元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a项目-人员人工-工资、奖金 20万

贷:应付职工薪酬 20万元

3

什么是加计抵扣?

1、加计抵扣的含义

加计抵扣涉及的是增值税,指的是农产品的加计抵扣, 企业购进农产品时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则在生产领用当期,再加计抵扣1个百分点

2、政策内容

如图所示:

3、案例解析

a公司向农民收购药用植物,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金额100000元。当月领用一半,用于生产中成药。

(1)税务处理

购进时可抵扣进项税额=100000×9%=9000元

领用一半,可加计抵扣的增值税进项额为9000÷2÷9%×1%=500元

(2)会计处理

购入时:

借:原材料 9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000

贷:银行存款 100 000

领用时:

借:生产成本 4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00

贷:原材料 45500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昌尧讲税整理发布

【第4篇】原材料发票不抵扣进管理费用

货物运输发票开具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填了起运地、到达地、部分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但内容较多并没有另附清单,发票允许抵扣吗?(留言时间:2020-05-27)

答复机构: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05-28)(整理、节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9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货物运输服务发票开具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以上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12366纳税服务平台

另注:

一、不是所有发票都要求附清单。若发票票面已经列出明细,则不必附有清单。

二、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三、参考《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就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答问》二、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能否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销售方可以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税收凭证。

【第5篇】工伤医疗费用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需要的材料有:

1、工伤职工身份证;

2、医疗专用收据、住院总花费清单等;

3、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材料。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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