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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涉及增值税(4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9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4篇优质的增值税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融资租赁涉及增值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融资租赁涉及增值税

【第1篇】融资租赁涉及增值税

增值税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9%。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3%。

2、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融资租赁直租业务属于“租赁服务”中的“融资租赁服务”,“融资租赁服务”根据租赁资产的不同分为“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分别适用13%和9%税率。

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3、《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折旧最低年限:

(一)房屋、建筑物,为 20 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 10 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 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 4年;

(五)电子设备,为 3 年

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规定,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印花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新增“融资租赁合同”税目,按租金的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2、根据《印花税法》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属于应税项目。

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

3、按照《印花税法》的税目税率表,融资租赁企业根据主营业务类型的不同适用不同的税目。融资租赁直租业务适用的税目为“买卖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回租业务适用的税目为“融资租赁合同”。

4、《印花税法》规定,“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依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买卖合同”的税金为价款金额的万分之三,“融资租赁合同”的税金为租金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租赁合同”的税金为租金的千分之一,“借款合同”的税金为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

5、2023年12月24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44号),就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含融资性售后回租),统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

二、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规定,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第2篇】融资租赁财物成本增值税抵扣

取得融资租赁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解答:

融资租赁,从类型上分为“直租”和“回租”等。

其中,“融资性售后回租”在财税(2016)36号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明确归属“贷款服务”。按照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规定,“贷款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对于承租方的财务人员,收到融资租赁公司(出租方)开具的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最简单的判断方式就是看租金发票的税率,如果是6%税率就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是13%税率就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第3篇】我国在融资租赁业务中对于增值税处理的建议

1、承租方的会计处理

承租方融资租入的资产,虽然从法律形式上未取得该项资产所有权,但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应将融资租入资产作为一项资产计价入账,将取得的融资,作为一项负债.承租方涉及的主要会计问题有:

(1)融资租赁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

我国税法规定,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投入使用并办理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等后的价值作为固定资产的原价.由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而产生的负债,一般也包括这些内容.但有时,按照租赁协议,某些费用不包括在租赁费用中,如运输费、途中保险费等.在这种情况下,资产的入账价值与负债的的入账价值可能不一致.按照租赁会计准则的规定,以租入资产的租赁付款额加上因租入行为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调试安装费,以及改、扩建支出的净额作为入账价值.这一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但由于租赁付款额包含了利息费用,往往会大于租赁资产的公正价值,这违背了谨慎原则;另外,由于没考虑折现因素,这就与在确定出租人各期租赁收益时又要考虑租赁内含利率这一折现因素的处理不一致.

(2)融资租入资产的折旧及其他费用处理

按租赁期和使用期孰短来确定折旧期限,承租人对于该资产修理费用和改良支出的处理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

(3)融资费用的分摊

承租人利息支出的是折现率,不考虑折现因素,但规定支付租赁金应从中列出财务费用部分.

(4)税收优惠

我国对融资租赁人减半征收关税和增值税.

(5)租期满后,按照租赁协议规定,可以由承租方以较低价格购买,也可以续租,也可以将其退还出租方.

如以较低价格购买,在租赁开始时,其租赁费用中,应该包括这部分行使选择权而廉价购买该资产的价值;如果在租赁开始时不能确定是否会行使廉价购买权选择权的,则在租赁付款额中应包括由承租人担保的租赁资产的余值.如续租,则按租赁新的固定资产一样处理;如果退还出租方,则冲减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2、出租方会计处理

(1)租赁收益确认与计量

租赁收益是租金额加预计租赁资产残值超过租赁资产价值取得利润的部分.要求按租赁投资净额余额和租赁内含利率来计算各期租赁收益,采用等差级数法来确定.

(2)租金

租金是出租人得以回收的投资合理利润,一般包括租赁资产的购置成本、租赁期利息费及租赁毛利.具体有三种处理方法:

①原价、利息和手续费一起计算.

②设备价款、利息分别计算收取,另外收取一次性手续费.

③租赁初始直接费用,包括业务费、佣金、调查费等,要求作为费用列支或由租赁期内收益负担.

综上可见,在经营租赁方式下,承租人允诺的支付期间义务一般不需在资产负债表上列为一项负债.为表明企业不依赖自有资产而依赖租赁资产的程度,对于租金支出,有时应在报表中予以说明.在融资租赁方式下,承租人将租赁业务在固定资产和长期负债账户中核算,资产负债表的应付、已付、尚未付项目在有关明细表中列示:出租人租赁资产应列示应收、已收、尚待收回、出租成本等明细项目.

融资租赁利息分录怎么处理?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对于融资租赁利息,可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银行存款

按期支付时: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银行存款

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一般指的是由于企业现有资金不足,购买资产时选择分期支付款项,导致实际支付的款项大于资产的购入价值,两者的差额就是由于延期支付款项产生的融资费用.由于这个费用是在整个支付期间产生的,所以要按照合理的分摊率在整个期间进行分摊.

【第4篇】融资租赁中承租人交增值税

在公司的实际运营中,很多大型的设备是不会一次性购买的,很多公司会选择融资租赁的办法,那么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要不要缴纳增值税呢?如果要缴纳,那么要怎么处理呢?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要不要缴纳增值税?

不要交增值税,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只要拥有使用权,并没有其所有权的,所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能在融资公司进行抵扣,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开具也是营业税。后续还要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融资费用进行摊销到财务费用,每期付租金减少长期应付款,每期还要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固资产增值税如何处理?

融资租赁进项税,不应该作为固定资产进项税申报。承租方把首期款支付给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以垫款的方式支付给设备商,设备商开具增值税发票给承租方。承租方取得设备所有权,把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销售给融资租赁公司(该销售行为免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后者再租赁给承租方使用。

严格意义上来说,设备商是要把发票开具给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给公司开具融资租赁发票(除上海等试点城市以外,仍是营业税发票)。

承租人的租赁收入如何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之间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但是如果该项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可按最低租赁付款记录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这时的“比例不大”通常是指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总额小于承租人资产总额的30%(含30%)。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融资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额的确定,承租人可以自行选择,即可以采用最低租赁付款额,也可以采用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这时所讲的 “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是指租赁开始日在出租者账上所反映的该项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以上就是有关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相关的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的知识点,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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