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会计会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什么是会计 会计是什么工作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1. 会计有两层意思,一是指会计工作,二是指会计工作人员,会计工作是根据《会计法》、《预算法》、《统计法》核对记账凭证、财务账簿、财务报表,从事经济核算和监督的过程,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核算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会计工作人员是进行会计工作的人员,有会计主管、会计监督和核算、财产管理、出纳等人员。
2. 我国从周代就有了专设的会计官职,掌管赋税收入、钱银支出等财务工作,进行月计、岁会。亦即,每月零星盘算为计,一年总盘算为会,两者合在一起即成会计一词。
救济金是指对生活上发生困难的人给以物质补助的费用。是会计科目的一部分。救济金的申请步骤:
1、由城镇企事业单位向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劳动局失业办备案。
2、失业人员凭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失业保险手册及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到区劳动局失业办登记领取《失业证》,办理申领失业救济金的手续。
3、失业办为其开具单证。
4、失业人员凭单证按月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救济金。
湖北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报名费为80元/科,综合阶段报名费为120元,湖北注册会计师报名交费截止时间是4月30日20:00,考生务必在此之前完成报名。
一、注会报名费用相关问题: 1.需要注意的是,注会报名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30日20:00。
考生需要在报考入口关闭前完成报名交费,否则报名入口关闭后将不再开通。
2.注册会计师报名费用支付方式采用网上报考支付方式。
考生按照中注协的要求进行网上支付,完成交费即可。
3.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
所以考生在交费前一定要检查相关信息,以免错报等情况。
二、退费问题 除非系统有问题,重复交费,否则任何情况,不予退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资格审核不通过,不予退费;照片审核不通过,不予退费;学历认证未通过,不予退费;报名信息填写有误,不能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注册会计师可以重考的,考试未通过的科目可以在下一年重新报考该科目,直到考试通过为止,但是要注意考试成绩的5年期限。
注册会计师考试期限规定: 专业阶段必须在连续的5个年度内通过,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综合阶段没有时间限制。
若没有在5年内通过六科考试,那么第六年报考开始,第一年通过的科目成绩作废,第七年报考时,第二年通过的科目成绩作废,以此类推。
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完成。
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大三对于大专生来说一般是可以报名的,可以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名,需要确保自己在报名之后能够顺利毕业,否则学历审核时是没办法通过的。
一、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
条件解读: 1.大专及以上学历,可以报! 2.大学应届生,可以报! 3.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可以报!
是网上报名注册完成后形成的账号。
是报考人员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会计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网报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网络报名注册号。
会计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后会提示要牢记该注册号与所设密码,之后登陆用这个账号和密码便于查询报名进程及准考证等内容。
注册会计师有一次通过专业阶段6科目的,注会考试专业阶段单科通过率为27.93%左右,综合阶段单科通过率为83.74%左右,每年一次通过的非常少。
根据最近一年(2023年)cpa考试分析报告来看,专业阶段单科通过率为27.93%左右,综合阶段单科通过率为83.74%左右。
按照合格科次与出考科次的比值测算,2023年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的平均合格率为27.93%,约有24.30万人取得至少1个科目的单科合格成绩,比2023年增加了7.54万人,增幅44.97%。
而且根据注会考试分析报告显示,专业阶段六科平均出考率为35.46%,过去6年平均出考率都低于40%。
如果不是基础较好的考生,建议分批次报考注会。
1、由于新会计准则将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计入营业外收入与税法对此问题的处理保持了一致,所以,一般情形下,企业无需再对接受捐赠资产进行纳税调整。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对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按照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确定的价值存在差异,则必须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2、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入帐价值是指根据与资产相关的凭据确定的,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但必须注意的是,不包括应计入受赠资产成本的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
小企业会计总账主要的科目有:
1、资产类: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在途物资、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待摊费用、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
2、负债类: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
3、所有者权益类: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利润分配;
4、成本类: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5、损益类: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
1、中国新会计准则已经废除了待摊费用这个科目,现在无法查到该科目的编号。
2、待摊费用:
又可称预付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一次支出数额较大的财产保险费、排污费、技术转让费、广告费、固定资产经常修理费、预付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等。
根据我国会计制度,低值易耗品也可列入待摊费用。
待摊费用的概念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也是配比原则的要求。
参加初级会计证考试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初级证书。初级会计证考试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初级会计报名时间发布一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2初级会计报名时间
2023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是2023年1月5日至1月24日,报名入口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
初级会计证含义
初级会计证是会计证书的一种,会计证书一般有三个等级:初级的叫助理会计师资格证,高一级就是中级会计师资格证,最高一级叫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证,需要通过几轮的考试才能获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初级会计证全称为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证书,通过初级职称考试后,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初级会计知识点
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
1.第一章第四节:会计科目与借贷记账法。
学好会计科目是会计考生打基础的重要环节,由于会计科目类别及内容相对较多,特别需要有意识的记忆和积累 ;借贷记账法属于初级会计中理论性最强、最抽象的内容,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之上记忆,后续各章节中会计分录便是以会计科目和借贷记账法为基础构建的。
2.第二章第二节:应收账款减值。
应收账款的减值属于历年来的重要典型考点,既可以考小题,也可以命不定项的题目。该知识点系统性比较强,对于坏账计提的计算、以及计提坏账、核销坏账和转回坏账的分录等内容的均在初级考试中频繁出现,也会考到相关账务处理中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变化。
3.第二章第三节: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整节内容都很重要,属于初级会计命题的重难点内容。而且个别知识点在近年来反复调整,考生应当以最新资料进行复习备考,做到熟练掌握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公允价值变动、确认及收取利息及股利、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整套账务处理。同时,要关注投资收益的计算、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以及相关增值税的确认等问题。
4.第二章第四节:存货。
存货在初级考试当中考查比较稳定,同样属于重点章节。而存货知识体系相对较庞杂,考生应重点关注外购存货成本的计算、四种发出存货计价方法、计划成本法、存货后续计量等相关内容。
5.第二章第五节: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一节属于高频考点,几乎每年都会以各种类型命题。其重点考查范围在外购固定资产成本的计算、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及四种计提折旧的方法、固定资产处置的净损益等内容。此外,对于财产清查中盘亏、盘盈规定资产的内容也有其独特性,考生也不应忽略。
6.第三章第三节: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属于负债部分的重点,考生应重点关注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范围、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账务处理、企业确认及发放非货币性福利的相关账务处理等内容。
7.第三章第四节:应交税费中与增值税相关的内容。
鉴于新大纲中增值税的相关税费已经进行了又一次的调整,需要考生适当关注。此外,增值税本身属于重要税种非常重要的内容,涉及到的相关二级明细科目以及三级专栏都比较繁多,需要考生进行清晰的梳理。
8.第四章: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整章内容不多,但体系较强,知识点之间关联比较密切,需要考生进行整体的复习及把握。在备考中应当重点关注所有者权益的变化、企业接受投资及减资的账务处理、资本公积的计算以及留存收益等内容。
9.第五章:第一节收入和第三节利润。
收入的准则在几年之前已经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但是初级考试中却一直考查的是老准则的内容。而今年新大纲及官方教材中进行了调整,变化较大,是今年考试的重难点。利润是常规考点,考生应着重掌握利润的分配过程。
10.第六章:第一节资产负债表和第二节利润表。
新准则中,三大主表中的现金流量表的内容已经删除,所以报表的重点考点更加集中。而且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内容都有一定的调整,不容忽视。其中资产负债表应重点关注其填列方法,利润表则应重点关注不同利润的计算公式。
11.第七章:第三节产品成本的归集和分配、第四节产品成本计算。
成本会计的内容和财务会计有所差别,但在考试中也经常考查。考生备考时应当重点掌握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的分配、品种法等内容,尤其是交互分配法、约当产量比例法等高频考点。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二节 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营业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中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营业税的特点
第三章 营业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营业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二)掌握营业税征税范围、税目、税率、计税依据
(三)掌握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熟悉营业税的起征点与税收减免
(五)熟悉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
(六)熟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内容
(七)了解营业税的特点
(八)了解教育费附加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营业税的特点
一、营业税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劳务税。
二、营业税的特点
1.以非货物营业额为征税对象;
2.按行业大类设计税目税率;
3.计算简便,征收成本较低。
经济法基础教材知识点: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或者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违反培训协议或者因劳动者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时应承担法律责任。
经济法基础:劳动争议的解决
一、劳动争议及解决方法
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二、劳动调解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三、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当事人对上述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四、劳动诉讼
劳动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
考会计证有学历要求。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可以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可以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 具备博士学位。
6.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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