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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会计是什么(20篇)

发布时间:2023-12-08 12:09:01 热度:3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建设会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建设单位会计是什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建设单位会计是什么

【第1篇】建设单位会计是什么

以基本建设单位会计核算的内容是基本建设的资金运动,也就是建设单位进行基本建设活动从取得资金开始,到建成投产、资金为止的基本建设资金运动的全过程。 基本建设资金的运动包括建设单位资金的取得、使用和转销三个阶段。建设单位资金的取得来源包括基建拨款、基建投资借款、临时借款、建设单位内部形成的资金;建设单位资金的使用包括货币资金、储备资金、结算资金、在建资金、应收生产单位资金、专项资金等;基本建设资金的转销就是基本建设资金退出建设单位,从而完成资金的全过程,一般包括偿还基本建设投资借款和冲转基本建设拨款等。

【第2篇】建设单位是发包方吗

建设单位可以是发包方。发包人不只是包含建设单位,还可以是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等,但是一般见到的是发包人就是建设单位。在总包完成了主体以后,总包可以进行分包的招标工作,这些由总包招标的专业就是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进行分包的专业,这时的发包人九是总承包单位,这些分包和总包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3篇】建设单位的职责是什么

建设单位是指执行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组织、督促基本建设工作,支配、使用基本建设投资的基层单位。

1. 应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2. 在工程招标及与参建各方签订协议或合同时,应对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的编制责任、套数、费用、质量和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3. 必须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4. 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各类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保证其规格、性能、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并保证相关施工物资资料的完整、真实、有效。

5. 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参建单位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检查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并对规程规定应签认的工程资料签署意见。

6. 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7. 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8. 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移交城建档案馆。

【第4篇】建设单位是发包方吗?

建设单位可以是发包方。

发包人不只是包含建设单位,还可以是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等,但是一般见到的是发包人就是建设单位。

在总包完成了主体以后,总包可以进行分包的招标工作,这些由总包招标的专业就是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进行分包的专业,这时的发包人九是总承包单位,这些分包和总包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5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有什么区别

办理“建筑资质”前,企业必须弄清自己属于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但是经常有企业分不清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有什么区别。

1. 组成性质不一样: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主要履行提出建设规划、提供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的责任。

2. 专业组成不一样:施工单位是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建设单位自营工程的施工队、国营建筑公司、安装公司、工程队、市政公司及集体施工企业等组织机构都可以叫做施工单位。

3. 组成名称不一样:建设单位就是业主,出钱并监督施工的,相当于地主;施工单位是承揽项目,负责施工的,相当于长工,所以说建设单位就是甲方,就是出钱盖房子的人这种说法是正确的。

【第6篇】建设单位是甲方吗

建设单位不是甲方。

建设单位,业主,甲方一般情况下就是工程所有权人的不同称谓。

当甲方是房地产商时,建设单位与甲方都是房地产商,而购房的人是业主。

建设单位与相对施工(建筑)单位而言的。

业主与相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其他监管机构而言的。

甲方是相对乙方而言的,在合同中业主是甲方,所以常用甲方来称谓。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标的一方,在合同拟定过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实现什么目标,是合同的主导方。而且甲方一般是投资方,也就是经营的主体。

【第7篇】工程复工需要经过建设单位吗?

工程复工需要经过建设单位。

1. 所有电器设备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进行全面检查整理,确保用电安全。

2. 各类施工机械进行检查和试运行,一切正常,安全防护措施齐全有效。

3. 对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进行维修,更换及调整。

4. 消防器材、设施均完好有效。

5. 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再教育,对新到工人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 其他各项复工前的准备工作等。

【第8篇】建筑建设单位和工程建筑单位是指

建筑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它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主要履行提出建设规划、提供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的责任。

工程建筑单位: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即项目法人的委托,承担其部分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控制的专业化管理服务活动。

【第9篇】建设单位归档资料分为哪几类

建设单位归档资料分为四大类。

建设单位是指执行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组织、督促基本建设工作,支配、使用基本建设投资的基层单位。一般表现为:行政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编有独立的总体设计和基本建设计划,是基本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

其权利和义务是: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编制并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计划和基本建设财务计划;组织基本建设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履行进行基本建设工作的一切法律手续;负责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负责与施工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合同;对竣工工程及时验收、办理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

【第10篇】工程复工需要经过建设单位吗

工程复工需要经过建设单位。

1、所有电器设备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进行全面检查整理,确保用电安全;

2、各类施工机械进行检查和试运行,一切正常,安全防护措施齐全有效;

3、对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进行维修,更换及调整;

4、消防器材、设施均完好有效;

5、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再教育,对新到工人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其他各项复工前的准备工作等。

【第11篇】建设单位对分包商能有否决权吗?

有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12篇】建设单位可否将单位工程直接发包

建设单位可以将单位工程直接发包。根据《建筑法》、《招投标法》、《质量管理条例》制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里,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是指建设单位不能不通过招标的形式将工程分包出去,不是说建设方不能发包这些工程,里面没有禁止建设方单独对一些工程进行发包。

【第13篇】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与监理单位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委托行使建设单位权利的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的“三控、两管、一协调”进行监理管理的监理单位,两者不冲突。

项目管理单位在行使职权上,要比监理单位相对来讲权利大些。项目管理单位在工作中有权对监理单位、审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进行管理;监理单位在工作中仅能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其他仅仅是协调关系。

一些建设单位为考虑工作方便,委托一家有管理资质、监理资质、审计资质的项目管理单位进行项目管理,同时进行监理和审计工作;也有的建设单位委托完项目管理单位后,有项目管理单位再行招标确定监理和审计单位,各有情况不同。详细情况以现场实际操作为准。

【第14篇】建设单位和业主方的区别

建设单位是相对于施工单位来讲的,谁要建这个建筑物,谁就是建设单位。业主强调的是建筑物的所有权,即谁拥有这个建筑物,业主可以发生变化,例如,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房子没卖出去的时候,其业主是房地产公司,房子卖出后业主转移到购房者。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15篇】承建单位是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

是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的概念; 承包建设某工程的机关、团体;承建单位的合同管理主要内容承包方对承包合同的管理分为签订管理、履行管理和档案管理三个环节;承建单位签订管理:承包方对合同签订管理,主要是对工程发包方的了解,对承包合同可行性的研究;主要内容是:初步设计已经审批,有持合格资质等级证书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有能满足计算工程造价要求的设计文件,已正式列入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施工所需的资金、发包方供应材料和设备已经全部落实;工程建设用地已经批准,征用、拆迁已经落实,施工用水电源和交通等条件已满足。

【第16篇】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是什么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是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

项目建设管理对于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很积极的意义和作用。可以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同时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对于管理者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工作技能要求。

【第17篇】中建是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

中建为央企,中建系统中的单位多数为施工单位,但也可以进行设计。也有开发公司。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简称中建总公司、中国建筑,正式组建于1982年,其前身为原国家建工总局,是为数不多的不占有大量的国家投资,不占有国家的自然资源和经营专利,以从事完全竞争性的建筑业和地产业为核心业务而发展壮大起来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建总公司是中国专业化经营历史最久、市场化经营最早、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建筑房地产企业集团之一。

【第18篇】建设单位怎样对监理单位管理

1、建设单位如果没有很强的工程建设经验,那么在工程现场的管理中就需要选择可靠的监理单位,通过监理单位的投标文件、双方的合同、省市相关规范对监理单位实施管理,首先应管理监理单位的人员,包括总监、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料员等的出勤;

2、接着就是明确监理单位在现场的管理范围,权利,通过监理对施工单位实施管理;

3、 依据所签订的合同,图纸、规范 ,依靠监理宏观管理,微观调控 。

【第19篇】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有哪些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第20篇】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什么为限

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因书面工程施工合同产生争议的,不得因争议不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施工总承包单位也不得因争议不按照规定代发工资。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清偿。工程建设项目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建设等法律法规,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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