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住房会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住房公积金账号是几位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公积金账号是9位或12位的,办理公积金业务时提供9位或12位的都可以。
根据个人公积金账号的生成规则,是0或1开头的9位或者12位账号,其中基本公积金的12位账号最后三位为205,补充公积金账号前3位为209,用于标识账号类型以作区分。
而9位的公积金账号只是省略了3位的标识码。
2023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布通知:①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②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③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自从国家推出公积金政策,国内各个地方响应政策,很多人都已经够买了公积金。那么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如何购买呢?请看下面内容吧。
1. 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 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 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 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 签订借款合同。
6.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 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申请贷款的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建立满一年以上,同时还需要正常的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这里说的正常缴存指的是:按月连续缴存、预缴和补缴住房公积金。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04条,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1.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为央行基准利率,5年及以下利率为2.75%,5年以上利率为3.25%。
2.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会在央行基准利率下上浮1.10倍,5年及以下利率为3.03%,5年以上利率为3.58%。
1、员工离休、退休,职工完全丧失现有劳动能力或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合作关系的,具有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毕竟员工离休,退休,或者说完全丧失劳动的能力的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2、公司员工在居民较低生活保障范围内、家里经济状况不是很乐观的,享受城镇特困救助待遇的员工,具有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3、相关人员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同时需要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4、户口迁出本市的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届时需要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和提取人的身份证。
5、公司的员工已经死亡的,这一条和之前提到的员工离休或退休丧失劳动能力的意思是差不多的。
6、员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有期徒刑,刑期期满的时候已经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法院的判决书。
7、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可以提取公积金,届时需要提供申请人的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8、购买、建造、翻建或改造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包括商品房(新房、二手房)、集资房、公有住房、旧房改造房、拆迁安置房等类型的自住房。
虽然说只要满足了相关的条件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是购房者在提取住房公积金之前需要了解清楚,查清楚自己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公积金贷款是有条件的,具体条件如下所示: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首付款证明。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北京住房公积金租房的方法如下:
1、满足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一是名下在北京无房,二是目前每个月仍在缴存公积金。
2、填写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申请人租房申请提取的,提供填写好的《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并经单位经办人签字,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有租住商品住房合同和租房发票原件的一并提供(租住公租房的,需提供公租房合同、发票原件)。
3、准备申请的相关身份证明。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者《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并让公司签章。
5、准备好本人的储蓄账户。
6、准备好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公积金账户余额1万能贷10-20万左右。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1、一个家庭(含单身)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家庭其中一人和配偶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两次使用标准的,第三次贷款将不予受理。
2、也就是说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必须结清原来首套住房的贷款,才能再次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手续。
3、在住房公积金超过二次贷款以后第三次贷款是不会受理,需要还清以前贷款才可以继续贷款,只要在还清未还贷款时,公积金贷款又能继续申请。
1.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2.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出来的。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况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偿还房屋贷款,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5年以上。
2、其它条件包括:
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可以提现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在电脑上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办理页面;
2、首次登录需在登录页面点击链接安装安全密码控件;
3、选择个人登录,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
4、登录进去后选择个人提取,然后在页面左侧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选择提取方式;
5、选择完提取方式后,阅读相关的信息,输入手机号码,再点击提交即可,之后只需等待资金入账到银行卡账户里就行了。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是指按时向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而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
2、该贷款可由资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发放。为进一步推动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进程,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主要对象要由住房开发公司转向普通居民。
1、由用户本人携带个人身份证直接前往当地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进行查询,可以查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账户余额等信息;
2、一般情况下公积金都是有一个公积金联名卡的,用户可以开通公积金联名卡的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功能,然后就可以实现在线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
3、电话查询:直接拨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告知需要查询公积金账户信息即可。
以上就是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怎么查的介绍了,通过以上的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了,希望对大家有用。
现在的公司都会给员工购买公积金,毕竟公积金设计购买房子的问题。现在如果想要提取公积金,是需要一定条件的。那么德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呢?
1. 是要在购买、建造、外修、大修自有住房的情况下是可以提取的。
2. 离休、退休也是可以提取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也是可以提取的。
4. 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是可以提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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