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住房会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住房公积金每月几号到账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经管理中心审核批准的提取款项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结算账户。
个人可于第4个工作日到银行柜台或atm机上查询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是否到账;提取款项未到账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管理部查询。
住房公积金需要缴纳半年才可以使用,但是建议缴存一定时间后再申请,否则贷款额度不高。
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公司同时缴纳,全部归职工所有。缴纳比例,个人和公司是一样的。住建部规定个人和单位缴费比例均不低于5%、不高于12%,且公司缴费比例不低于个人缴费比例。
1、公积金贷款: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其利息远低于各类商业贷款,而且比较好贷,一般来说,公积金单边越高,所贷款项就越高,但它也是有最高贷款限制的并非想贷多少贷多少。
2、付房租:不同地区申请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和额度是存在区别的,但相比自己每月交房租给房东,优惠力度还是很大的。
3、父母给子女买房:此项适用于子女已经付完首付,在偿还房贷上可以通过提交相关材料证明去公积金中心办理手续。
4、装修房屋:已经被大多数城市取消了此用途,不知道是因为程序过于麻烦还是弊端太多,有此需要可致电或到所在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处咨询。
5、看病付费:它所使用的人群范围和疾病种类都比较狭小,但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用它去支付本人、亲属的医疗费了。
6、全额提取:其实,公积金类似一种强制储蓄,国家定期帮你存钱,但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它也可以全额提取哦,不过只存在于一些特殊情况。
有公积金联名卡的,密码是身份证后四位+00,没有联名卡,可拿身份证到柜台办理。
如没进行过密码修改,可以用公积金对账号的后六位找加密码。
可拨打客服96688或在网站办理挂失,之后持证件到柜台办理。
申请贷款的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建立满一年以上,同时还需要正常的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这里说的正常缴存指的是:按月连续缴存、预缴和补缴住房公积金。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04条,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1. 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或房屋委托代管单位出具证明,以证明其自住房的确需要大修。
2. 到房屋修缮公司开具修缮预算证明,以确定所需费用。
3. 借款人持上述证明、个人贷款申请、单位担保证明、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等到主管部门申办贷款。
4. 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确定贷款额度、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
5. 经过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一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经过提取审核,否则不予提取。
2、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主要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其主要审核包括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资料、提取额度、提取流程等等。
1、首先先到本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拿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如果不知道地点的可以搜索! 顺便可以问问提取的注意事项!
2、然后在到帮你买住房公积金的公司。 把申请表和离职证明该盖章的盖章。 该办理的办理。这两个是需要在公司完成的!
3、然后准备好银行卡, 身份证复印件等。 一般住房公积金里面都可以复印!!
4、资料准备完善之后, 带上资料! 在工作日到住房公积金办理!一般是三个步骤,很快的。 走三个窗口就可以了。 第一步:审核 。 第二步:提交申请资料,第三步:把审核好的资料提交给旁边的银行办事点!!
5、提交资料给银行办事处之后会给你一张单子 。 上没会显示提取的金额。 然后第二天,提取的款项就i会打到你提供的银行卡里面!
1、手机app查询:直接下载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app,进行实名认证注册之后查询。
2、微信公众号查询:关注“按住房公积金官方微信公众号”,完成实名认证之后就可以查询账户信息。
3、支付宝查询:登录支付宝,选择“城市服务”,进入“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可以查询。
4、官网查询:搜索“陕西政务服务”官网,注册个人账户之后,在分类筛选出选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可以查询。
1、老单位需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然后由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开始为职工缴存公积金。此外老单位公积金负责人要到其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公积金手续。
2、新单位需要在设立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并在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由本单位工作人员携带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资料,上指定银行为办理职工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3、如果中途合并、分立、撤销或破产的单位需在30日内,由原单位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手续。按照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等单位须缴纳公积金,还有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等也可以缴纳。
很多淮北市民对淮北住房公积金一知半解,所以总会拨打电话咨询。
1.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淮海中路75号。
2. 电话:0561-3053975。
3. 官方网址:http://hbzfgjj.huaibei.gov.cn/。
可以办理异地贷款,具体操作流程建议咨询一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3、带齐证件,前往职工户籍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提交资料,签字,符合提取标准的,一个星期后,公积金会发放到职工公积金银行卡。
4、特殊情况: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法定继承人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
住房公积金是从1999年6月开始正式执行。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要求单位对公积金少缴漏缴部分予以补交
如果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可以选择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相结合的模式贷款。
商业贷款手续简单,但利率较高,尤其每个银行的利率有差异,建议大家在选择办理的时候记得多比较择最优。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同时办理并使用的时候,需要个人贷款达到您所在地规定的公积金的最高上限才能使用,且公积金贷款部分按照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计算利息,商业贷款部分按照商业贷款的利率计算利息。
离婚后住房公积金可以这样提取:
1. 离婚后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 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 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
4. 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直至贷款结清为止。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和。
银行选择:个人根据需要在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和北京银行在北京地区所有网点,或在建设银行(部分网点)中自由选择联名卡申领银行;
申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柜台办理联名卡申请手续,在完整填写好个人信息后,申请人应当明确和银行约定是否需要卡面印制姓名拼音以及是否配发“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银行审核:银行对申请资料真实性、是否符合办卡条件、与公积金中心比对相关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不能通过审核的,银行告知其具体原因;
制卡和发卡:对于通过审核并选择卡面上不需要印制姓名拼音的,银行现场制卡并发放给申请人。对于选择卡面印制拼音姓名的申请,银行与申请人另行约定发卡方式与时间。
住房公积金余额就是本月入账额(其实就是这一个公积金月度你一共交的公积金的钱。)
总余额=上期余额+本期余额
总余额:当前余额
上期余额:累计至上月的余额
活期余额就是本年缴存的公积金,按活期计息。
定期余额就是以前年度缴存的公积金,按一年期定期计息。
1.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2.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在每年7月份调整。
在一个公积金缴存年度即每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中除更换单位等特殊情况外,每月公积金缴纳的金额是相同的,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
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2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99人
49人
47人
58人
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