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2篇优质的贷款的条件会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1、符合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等。
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城镇户口,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购买自主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3、有《担保法》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者抵押物财产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
1、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在深圳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深圳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深圳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且不存在本规定第十二条所规定的信用记录。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1、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12月13日发布的《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相关规定。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要求如下。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3、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4、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及复转军人除外)。
5、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7、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5、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 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 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 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7. 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8. 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9. 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关于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相关内容小编就分享到这里了,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了解一下的,希望能帮到大家。
1、要求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在申请贷款前6个月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纳了住房公积金。
2、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公积金贷款申请人自有不低于房屋总金额30%的首付款。
4、申请人征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5、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能够满足房屋贷款金额的要求,若是账户余额不足,只能申请组合贷款。
6、申请人同意将所购房屋进行抵押。
7、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1、要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目的是购买、建造、改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
3、要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4、其借款人同意将其与开发商签订的《住房销售合同》项下所列房产抵押给贷款人,赋予贷款人优先抵押权和受偿权,作为偿还本息的保证;
5、其借款人有支付不低于购房所需资金30%款项的能力;
6、满足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7、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1、申请人有稳定收入,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还款的能力。
2、申请人所在的单位为其缴纳了公积金并且达到当地公积金贷款条件中规定的购买期限。
3、申请人可以自行支付该套二手房的首付款。
4、满足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1. 要求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在申请贷款前6个月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纳了住房公积金。
2. 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公积金贷款申请人自有不低于房屋总金额30%的首付款。
4. 申请人征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5. 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能够满足房屋贷款金额的要求。若是账户余额不足,只能申请组合贷款。
6. 申请人同意将所购房屋进行抵押。
7. 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1、借款人个人公积金账户需要满足的条件。
(1)公积金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
(2)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3)公积金账户申请贷款前六个月连续正常汇缴,不能断缴或补缴。
(4)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6倍的月汇缴额(例:单位和个人每月汇缴额共计2000元,公积金账户余额就要大于6*2000=12000元)。
2、借款人需要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将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
3、借款人商业贷款已还款满6个月及以上。
4、借款人已办理房产两证或不动产证。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有关手续、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3、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并经管理中心审定的资产作为担保。
4、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时间均符合规定期限。一般借款人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9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
5、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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