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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20篇)

发布时间:2023-10-09 15:03:02 热度:3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人身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第1篇】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是:

1. 主体必须合格。保险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保险公司,投保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内容必须合法。

3. 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存在以欺诈、胁迫于段订立合同的情形。

4. 代理订立人身保险合同,要有事前授权或事后追认。

5. 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人身保险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二条及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所签订的人身保险合同或财产保险合同无效;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第2篇】人身保险合同有哪些特点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如下:

1、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根据被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需要和投保人的缴费能力,在法律允许范围与条件下,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2、人身保险合同保险金的给付属定额给付性质;

3、由于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而人的生命和身体的价值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依《保险法》第52条规定,有以下几种: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前项以外与投保的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另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队人具有保险利益。在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只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前提条件,并不是维持保险合同效力及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

4、人身保险合同中代位求偿权的禁止。《保险法》第67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力”。

【第3篇】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有哪些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老病残亡等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保险。

1、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必然性,非生即死,分散性,随被保险人年龄增长死亡风险增加,同时又具有相对稳定性,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需求面广,需求弹性较大。

2、保险金额的特殊性,定期寿险特征,保险费低廉,适于低收入者投保,容易发生逆选择,保单可以更新或展期,保单可以更换,终身寿险特征,保费终身缴付,保费较低,在保单失效时能够获得退保金,灵活性。

3、两全险的特征,保障充分,保费较高,保障与储蓄的两重性,创新险种,万能寿险,交费灵活,保额可调整目标保险费率明确保费中的三要素,死亡率费用,利息和管理费用,高透明度单独设立理财帐户,创新险种变额保险,保证最低死亡给付分立账户,保单持有人参与投资决策,产品销售人员必须具有双重资格。

【第4篇】人身意外保险种类

人身意外保险种类,按照承保风险划分,主要分为普通人身意外保险和特种人身意外保险;按照保险对象划分,主要有个人人身意外保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保险两种。

普通人身意外保险是承保由一般风险而导致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事件。在投保普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时,一般由保险公司事先拟定好条款,投保方只需做出“是”与“否”的附合。特种人身意外保险是承保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或由特定原因而发生或导致的人身意外伤害事件。由于“三个特定”,相对于普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而言,发生保险风险的几率更大些。

人身意外保险是以个人作为保险对象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是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险种。团体人身意外保险,是以团体为保险对象的各种人身意外险。

【第5篇】人身保险哪个好

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一般较好的选择如下:

1、首先选择的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日常较常遇到,发生的几率较高,以自身身体的健康为保险指标,当遇到身体疾病或者意外伤害时,在规定期间内会获得相应的补偿;

2、其次是选择重大疾病保险和养老金保险,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指标的保险,当被保险人在遇到意外重大疾病或者生命危险时,从而得到一定保险金;

3、最后考虑的是投资保险,这类保险投资收益较高,但是有一定的风险,具体保险的选择和购买,需要找一位专业的代理人,通过交流和沟通,让代理人根据自身的特点设计保障计划,根据代理人的建议,自己也可以相应的提出一些自己的要求,在买保险的时候真正的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

【第6篇】人身意外保险最高赔偿额是多少

人身意外保险买多少赔多少,没有最高的投保额。受益人可以为2个或者2个以上的人员。意外人身保险是次日24时生效的(即今天买了明天凌晨24时就生效)。需要注意的是,按照保监会的规定,未成年人的人身意外险的保障额度最高应是不能超过10万元的。成年人的人身意外保险保额虽然没有法律限制,但是一般保险公司对成年人的人身意外保险最高保额不会超过50万,大部分人身意外险都是如此。

【第7篇】人身意外保险多久生效

人身意外险一般在签订合同的次日零时生效。

据了解,针对有保险合同的人身意外保险,我国是按照“次日零时起保制”,保险生效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另外,像购买车票时一同购买的意外保险属于卡单式意外保险,这类保险是在保险公司收到保费后立马生效。

【第8篇】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或者被保险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诉法解释》第二十一条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9篇】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

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由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合同的内容三部分组成。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与人身保险发生直接、间接关系的人,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

当事人是订立合同、规定合同中权利与义务的主体,是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直接关系的人。关系人是与人身保险合同有经济利益关系,而不一定直接参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的人。辅助人是协助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签署合同、履行合同,并办理有关保险事项的人。

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与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一样,是建立合同关系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对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理解。

广义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是指人身保险合同的全部记载事项,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关系人、双方权利义务和合同标的及保险金额等。

狭义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仅是指人身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由法律确认的权利与义务。

【第10篇】人身保险理赔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死亡证明书。

2、户口注销证明要有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

3、受益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

4、保险单正本和最后一次缴费凭证。还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医院证明。2、门诊诊疗收据、处方和病历。3、住院费收据,结算明细表和出院小结。4、被保险人身份证明。5、保险单正本主险和附加险)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第11篇】人身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什么

1、基本职能:补偿损失职:保险是在特定风险损害发生时,在保险的有效期和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金额内,按其实际损失数额给予赔付。这种赔付原则使得已经存在的社会财富因灾害事故所致的实际损失在价值下得到补偿,在使用价值上得以恢复,从而使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连续进行。保险的补偿职能,只是对社会已有的财富进行再分配,而不能增加社会财富。因为从社会角度而言,个别遭受风险损害的被保险人所得,正是没有遭受损害的多数被保险人所失,它是由全体投保人给予的补偿。这种补偿既包括财产损失的补偿,又包括了责仟损害的赔偿。

2、经济给付职能: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保险。由于人的价值是很难用货币来计价的,所以,人身保险是经过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约定进行给付的保险。因此,人身保险的职能不是损失补偿,而是经济给付。

3、保险(insurance)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通常被用来集中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或对个人因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为。

【第12篇】简述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区别如下:

1、行为依据不同,人身保险是依合同实施的民事行为,保险关系的建立是以保险合同的形式体现,而社会保险则是依法实施的政府行为,享受社会保险的保障是宪法赋予公民或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

2、实施方式不同,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而社会保险则具有强制实施的特点,凡是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必须一律参加,而且对无故拒交或迟交保险费的要征收滞纳金,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3、保障功能不同,人身保险的保障目标是在保险金额限度内对保险事故所致损害进行保险金的给付,而社会保险的保障目标是通过保险金的支付保险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即生存需要,因而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4、保费负担不同,人身保险的收费标准一般较高,而社会保险的保险费通常是个人、企业和政府三方共同负担的。

【第13篇】人身保险有哪几种类型

人身保险可以分成三大类,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基本可以满足不同类型人的基本保障需求。

1、人寿保险,顾名思义就是指人的寿命,人寿保险的保障也就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指标,将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作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中最重要的部分。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可简称为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是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死亡或伤残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

3、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情况为指标,确保被保险人在发生

【第14篇】人身保险包括的范围是什么

人身保险可以分成三大类,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载明: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第15篇】人身保险合同无效指什么

根据我国保险法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形的人身保险合同无效:

1.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

2.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损害国家利益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的;

6.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16篇】人身保险有哪几种

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1、人寿保险:人寿保险的保障也就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指标,将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作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中最重要的部分,保险公司一般将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可简称为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的定义是在人们没有预料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形下,突然发生的外来因素导致被保险人的身体受到明显、严重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是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死亡或伤残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分成旅行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等,其优势是保费低保障高,投保方便,不需进行体检,因而购买此款保险的人也较多。

3、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情况为指标,确保被保险人在发生疾病或意外事故时造成的伤害治疗费用或损失可以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它可以分成重大疾病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手术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收入损失保险等。

【第17篇】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是怎样认定的

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同时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以上便是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的认定法则。

【第18篇】为什么规定人身保险自杀条款

自杀条款,属于保险公司在于当事人签订保险合同时候的免责条款内容。也就是说如果是属于自杀情况,那么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目的是防止恶意骗保情况的出现。

这是保险公司规避道德风险的一种手段,已经由保监会通过,并且在保险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保险法指出: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日起,2年内自杀,保险公司不予赔付,退还保险的现金价值;2年后自杀的,保险公司依照合同规定,全额赔付。

【第19篇】平安人身保险有哪几种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按保障范围分,可以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平安人身保险具体有以下几种:

1. 人寿保险:鸿运易行保险产品计划、全能英才保险产品计划、康寿宝保险产品计划等。

2. 健康保险:平安e生保plus、运动卫士、严重疾病海外保险、中老年人综合医疗保险等。

3.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驾驶人意外险、航空意外险、返还型意外险等。

【第20篇】人身意外保险怎么购买

1. 柜台投保:投保人可以直接前往保险公司营业网点的柜台办理人身意外险的投保。

2. 第三方保险平台投保:比如微信微保、支付宝蚂蚁保险都是属于第三方保险平台,可以在上面选择自己需要的人身意外保险进行投保。

3. 电话投保:直接拨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电话,转人工服务办理保险投保手续,但是部分保险公司是没有开通电话投保功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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