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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五年可以辞职吗?(20篇)

发布时间:2024-01-27 21:36:01 热度:3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合同签五年可以辞职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劳动合同签五年可以辞职吗?

【第1篇】劳动合同签五年可以辞职吗?

劳动合同签定五年是可以辞职的。无论签订几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都是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篇】减员解除劳动合同案件是否合法

减员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3篇】没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没劳动合同赔偿的是,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4篇】劳动合同签订方式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5篇】劳动合同没社保有效吗?

劳动合同没社保也是有效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义务,即使没有写进劳动合同也是必须履行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6篇】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投诉

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仲裁结果对诉讼没影响。

没有劳动合同,所有人要提供能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卡、出勤卡之类。

没有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没有双倍工资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7篇】一般试用期劳动合同工资是多少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8篇】变更该劳动合同的流程是什么

变更劳动合同的流程是:

(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

(3)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9篇】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事项主要有哪一些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事项主要有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10篇】变更劳动合同有什么条件

一、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二、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三、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平等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11篇】劳动合同到期了续签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第12篇】劳动合同必须约定的事项有哪一些

劳动合同必须约定的事项有:

1. 工作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

2. 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劳动者从事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地点。

3.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4.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工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13篇】录用通知书是不是劳动合同

录用通知书具备了双方协商的过程,公司发出的录用通知书含有录用的意思表示。如果具备《劳动合同法》第17条所要求的劳动合同应具备的全部条款,但核心条款已经具备,约定了具体的合同期间、工作岗位、工资标准等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公司已经加盖公章、员工已经签字确认,应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14篇】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如何约定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15篇】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试用期有多久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是不能约定试用期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第16篇】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起诉老板吗?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将承担如下法律风险:

1. 未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未签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 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

5. 未签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

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第17篇】劳动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18篇】劳动合同是一年签一次吗?

劳动合同几年一签,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

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但是,签订第3次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第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19篇】劳动合同甲方变更乙方怎么办

公司主体变更,如果是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者分立、合并等情况,原劳动合同均继续有效,不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20篇】三期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三期内劳动者没有过错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三期是指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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