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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去哪里备案(20篇)

发布时间:2024-01-27 16:37:03 热度:2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租赁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租赁合同去哪里备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租赁合同去哪里备案

【第1篇】租赁合同去哪里备案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2篇】一次性签订多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1、应按租金一次性缴纳印花税。

2、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应当在合同签订时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3、比如,一次性签订三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按照三年租金一次性缴纳印花税。

【第3篇】房屋租赁合同未备案是否有效

房屋租赁合同未备案有效。是否备案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4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4篇】租赁合同需要具备哪些条款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13条规定,租赁合同包括以下条款:

1、租赁物的名称租赁物即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它是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核心。没有租赁物,租赁合同就无法付诸实施,它是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

2、租赁物的数量。

3、租赁物的用途。

4、租赁期限,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6、租赁物的维修,在承租期间,承租人有使租赁物处于完好状态及正常使用的义务,以保证租赁到期时依约将租赁物交还出租人。

【第5篇】房屋租赁合同盖什么章

房屋租赁合同签字或者盖章就会生效,假如房子是单位的,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就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也有具体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6篇】商场柜台租赁合同如何签订

双方就租赁柜台的一系列事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后起草租赁合同,双方都对合同内容无异议的签订合同。

注意租赁期限的约定不要超过二十年,否则超过的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3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7篇】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有什么权利

1)因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的义务产生索赔的权利;

2)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3)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4)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害或者人身伤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5)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到期的租金,对经催告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享有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752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第8篇】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满足条件则有效,但可能发生履行不能。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9篇】换房东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原租赁合同是生效的,房屋出租人变更,并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在租赁期限内原合同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第10篇】房屋租赁合同要交什么税

房屋租赁合同要交的税有:

1.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3.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房屋租赁税收优惠政策:

1.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3.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第11篇】厂房租赁合同怎么写

厂房租赁合同的书写,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

【第12篇】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能要回租金吗?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能要回租金。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13篇】天津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是房本吗

在天津公有住房的租赁合同并不是房本,因为房本和合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合同就是在规定期限内承租人拥有了该房子的使用权,而最终的使用权决定前还是归产权所有人所拥有的,但是如果拥有了房本就证明承租人拥有了该公有住房的最终使用权和决定前,也就是房屋的产权所有,就可以对房屋进行任何的转让交易行为了。所有地区公有住房的租赁合同都只是证明承租人在合同的法定有效期内可以居住该房,并不是产权证,产权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公产住房是指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第14篇】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解除的法律规定有哪一些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分为定期租赁合同和不定期租赁合同,在生活中,我们通常会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租赁期限,但也有没明确规定的,也就是不定期租赁合同。

1.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

2.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的,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15篇】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多少年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1.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2. 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3. 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4. 因此租期超过20年的租赁合同并不因此全部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在20年之内的租赁期限仍然合法有效。

【第16篇】怎么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二)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

(三)审查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四)审查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审判实践中许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3%计,因其滞纳金过高,导致滞纳金的约定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17篇】不定期租赁合同有哪一些问题

有下列问题:

1. 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2. 出租人也可以有限制地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4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合同法》第215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18篇】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怎么办理

1、《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修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登记备案需要交纳的文件包括:(1)书面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包括出租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等。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第19篇】鱼塘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

注意下列事项:

1、注意租赁期限不要超过二十年,否则超过部分无效。

2、注意约定的租金是多少,怎么支付。

3、注意承包合同中应对所承包鱼塘的位置、面积及用途进行说明,以避免因对所承包鱼塘的情况约定不明而导致日后产生争议。

4、注意合同中约定是否可以转租。

5、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24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20篇】无产权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如果是房屋本身质量不过关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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