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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需要原购房合同吗?(20篇)

发布时间:2024-01-26 21:34:03 热度:9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二手房买卖需要原购房合同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二手房买卖需要原购房合同吗?

【第1篇】二手房买卖需要原购房合同吗?

一般不需要,二手房屋买卖交易的房屋,房屋的价格可以由双方商定,不需要原始购房合同以及购房发票。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2篇】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有什么好处

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业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法律依据】

根据《公证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3篇】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流程是什么

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流程如下:

(一)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二)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三)公证员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

(四)公证员受理申请后首先重点审查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契约;

(五)公证员根据买卖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买卖合同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

(六)公证员对交易的各个相关环节进行调查;

(七)公证员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

【第4篇】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1. 房屋真实的产权人。

2. 二手房屋的面积、价格和数量的具体内容。

3. 二手房的建筑时间、使用年限和其它有关重要事项。

4. 买卖中违约责任和救济方式。

法律依据:

2023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5篇】二手房买卖后合同还有用吗

房屋买卖合同是非常重要的文书,当二手房买卖完成交易后,二手房买卖合同还有一定作用的,所以最好保管好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6篇】如何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方式是:

1. 写清楚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当事人填写的具体情况应确保真实准确。

2. 在合同中应明确写到房屋的位置、产权归属、面积、结构等。

3. 在合同中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双方还要明确按国家规定缴交各自应当缴交的税费和杂费。

4. 合同中应写明合同签订的期限、支付价款的期限、交付房屋的期限等。

5. 明确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7篇】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3、以欺诈的手段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8篇】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生效条件如下: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要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任何一方都不能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9篇】二手房买卖未过户的合同有效吗

房屋买卖未过户的,合同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10篇】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查到吗?

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查到。携带买卖合同及身份证明到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市场交易部门查询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11篇】二手房买卖车位写进合同吗?

进行二手房交易签订合同的时候,如果也对车位出售的,由于车位和房屋的所有权是独立的,应该签订两份独立的买卖合同,而不是写在同一份合同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2篇】二手房买卖合同签完可以作废吗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完不可以作废,否则就会出现违约的情况。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13篇】二手房买卖需要合同吗

二手房买卖需要签合同,二手房合同是指购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14篇】二手房买卖都需要网签合同吗

依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二手房买卖时,是不需要对买卖合同进行备案的,预售商品房才需要对合同进行备案。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九条,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第15篇】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网签备案吗?

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网签备案。网签后业主资质经过核实会更加可信,房源信息也更加可靠。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第16篇】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怎么写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首先应当写明答辩人与代理人的姓名等信息;其次,写明本案的事实以及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写明答辩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其他注意事项等;最后,双方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第17篇】二手房买卖需要原购房合同吗

一般不需要,二手房屋买卖交易的房屋,房屋的价格可以由双方商定,不需要原始购房合同以及购房发票。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18篇】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怎么认定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取证的材料:

(一)房屋坐落的详细地址,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协议,协议签订时的中间人或在场人等证明材料,或者公证文书。

(二)房屋买卖协议条款不明(或不全)的,还应提供双方约定的定金、价款、交付时间、交付办法等证据。

(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共有房屋的书面证据,以及优先权人放弃优先的证据。

(四)买主搬入所买房屋居住的时间,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以及修缮、改变房屋结构等证明。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19篇】如何写二手房买卖合同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方式是:

1、写清楚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2、在合同中应明确写到房屋的位置、产权归属、面积、结构等;

3、在合同中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双方还要明确按国家规定缴交各自应当缴交的税费和杂费;

4、合同中应写明合同签订的期限、交付房屋的期限等;

5、明确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31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20篇】二手房买卖合同定金条款如何约定

置业者签订委托合同以后,须交纳一定金额的定金,如果置业者不要这套房,则定金不得要求返还,如果中介机构不能提供这套房给置业者,则中介机构只须退还定金给置业者。这种定金条款是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违背了法律设定定金的立法原意,侵犯了置业者的合法权益,是一种不平等条款。【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定金】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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