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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怎么收费(20篇)

发布时间:2024-01-22 19:16:01 热度:9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房屋买卖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怎么收费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怎么收费

【第1篇】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怎么收费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1.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2.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3.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4.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5. 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6. 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所以房屋买卖合同属于经济合同,公证费用标准按照标的金额的比例制订,最低为200元,随着买卖合同金额的提高,公证收费比例也逐笔下降,最低为万分之一。

【法律依据】

根据《公证法》第34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第2篇】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

房屋买卖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房屋的坐落位置;所买卖房屋的面积等;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交房期限;

3、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

4、违约责任;

5、其他注意事项。

【第3篇】房屋买卖合同实为赠与怎么判

房屋签订的是买卖合同,但实际上是赠与的,在实践中法院一般会按赠与的情形进行判决,但是具体情况还要根据案情确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4篇】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1、合同双方当事人,包括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4、交房期限;

5、权利担保;

6、违约责任;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5篇】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呢

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当事人有损失的,按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予以分担。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在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情况下,当事人一方主张赔偿合同履行的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的,此时可得利益不存在,当事人没有索赔的法律依据,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6篇】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 买房协议书

房屋买卖合同以及买房协议书首先应当写明甲乙双方的具体个人信息;其次,写明该房产原归属于谁现出售给另一方;写明甲乙双方应当承诺的事项以及享有的权利义务,写明违约责任;最后,甲乙双方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7篇】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8篇】房屋买卖黑白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黑白合同所谓“阴阳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当事人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为当事人各执一份的实际履行的买卖合同即“黑合同”,另一份为双方办理网签登记时登记备案的合同即“白合同”。

在房屋买卖关系中,尽管黑白合同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是像这样以通过虚假降低合同标的,欺骗行政主管部门,从而达到少缴税费,损害国家利益,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应属无效合同条款,不具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相反,黑合同中真实的价格条款,才是确定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9篇】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有什么标准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

一、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二、因房地产受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的,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支付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10篇】私人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怎么写

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比较复杂的合同,需要考虑的面广,难以详尽的每一个细节,故在这里简要的说明几个点,签订合同的时候需多加留意。

房地产权证书名称和编号

2. 位置、户型、姓名

3. 付款方式以及期限,延期付款的责;交房期限,延期交房的责任

5. 变更产权登记的期限,延期过户的责任

6. 税费负担的约定

7. 若为按揭购房的,需要约定卖家配合的责任

8. 约定拒不履行合同的违约金,违约金约定方式一般为房价的10%。

另外还有房款是否包括家具杂项等内容,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而定

以上是我的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到大家,谢谢。

【第11篇】房屋买卖中阴阳合同是否有效

在房屋买卖中存在的阴阳合同,“阴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因而是有效的。

“阳合同”则是为了逃税,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属于《合同法》第52条第二项所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第12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提出仲裁,只要双方愿意就可以。根据《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

【第13篇】怎么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有以下情形的无效:

1. 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

2. 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

3. 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4. 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5. 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6. 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4篇】房屋买卖合同登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房屋买卖合同登记的程序是:

1. 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

2. 产权市场处确认提交的商品房买卖。

3. 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

4. 开发公司报送合同备案登记表。

5. 产权市场处盖章。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15篇】房屋买卖预约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预约合同有效。合同实质内容具备合同成立、生效的法律要件,就是一份有效的合同,就应当受法律保护。对合同没有必要作“预约”、“本约”效力的区分,所以房屋买卖预约合同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6篇】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计算违约金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按合同的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17篇】房屋买卖合同诉讼时效几年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止,但是最多不能超过20年。

当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已经超过20年的话,人民法院不会再保护权利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18篇】房屋买卖合同费用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费用有哪些:

买家:

①契税:契税=房屋总价×税率。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税率为3%;面积在90平米以下(首套房),税率为1%面积在90-144平米之间(首套房),税率为1.5%

②交易服务费: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11元/平方米

③房屋产权登记费:住宅80元/套;截止到目前,如果税务局认定您购买的为首套房,那么登记费就可以免除。

④贷款抵押登记费:80元/套

卖家:

①交易服务费:3元/平米

②营业税:房屋总价×5.6%(超2年免征)

③个人所得税:房屋总价×1%。

【第19篇】房屋买卖合同哪些条款得特别注意

下列条款要特别注意:

1、关于房屋基本状况的条款。

2、关于房屋价格的条款。

3、关于交房时间以及办理产权证时间的条款。

4、救济条款,主要针对逾期交房、逾期付款,买卖双方单方解除合同等事项进行约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20篇】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法院怎么判

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法院的判决具体要看你们双方所签的协议合同内容确定。

一般情况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赔偿。如果合同未约定,则应根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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