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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有哪一些作用(20篇)

发布时间:2024-01-19 21:35:03 热度:2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合同有哪一些作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劳动合同有哪一些作用

【第1篇】劳动合同有哪一些作用

劳动合同有以下作用:

1. 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

2. 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

3. 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2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怎么写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 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

2. 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于何年何月何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的给付等;

3. 工作交接及退工手续的办理;

4. 保密条款、竞业限制条款的约定;

5. 双方签字盖章。

【第3篇】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吗?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4篇】双方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5篇】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操作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用人单位的处理方式为:

1、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不续签合同,将按照劳动者服务时间给劳动者补偿金,每满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

2、按约定的离职日期,办理离职。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劳动者的处理方式为:

1、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

2、按约定的离职日期,办理离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6篇】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7篇】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一些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

1. 劳动合同期满。

2.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 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4.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

5. 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8篇】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9篇】签了劳动合同有什么保障

签了劳动合同的保障是: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2、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10篇】订立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订立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

二、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

三、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

四、正确行使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的知情权。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11篇】劳动合同一定要当面签吗?

劳动合同不一定要当面签,一方先签时,后一方签字或盖章时为合同签订完成。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12篇】公司名称变更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13篇】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合同步骤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

(3)在解除或者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第14篇】签了劳动合同也可以不去上班吗?

劳动者签订合同后就应当履行义务,否则可能会构成违约。如果要辞职,应当提前通知单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5篇】劳动合同期间内被辞退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16篇】劳动合同提前多久续签

一般没有提前的规定,拖后不超过一个月。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17篇】未续签劳动合同需赔偿双倍工资吗

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双方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否适用双倍工资罚则,在实践中也有不同观点。

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该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用人单位原因未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不签的话,就不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8篇】没有劳动合同怎样申请工伤

虽然职工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在工作中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只是在申请时,需要受伤职工提供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证、上岗证、工作服、工资卡的银行交易记录、工友的证明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19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什么利弊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利弊如下。

好处:

1、企业留人的一种方式,表示企业对员工的忠诚度和能力的肯定。

2、对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

弊端:

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企业在未来任何时间解除或终止合同,都面临给予员工补偿。

2、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员工的流动性,企业缺少新鲜血液进入,企业活力下降。

【第20篇】之前的劳动合同丢失可以补吗?

可以补。

一般劳动合同是一式三份的,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其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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