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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的特征有哪一些(20篇)

发布时间:2024-01-17 13:55:03 热度:3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担保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担保合同的特征有哪一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担保合同的特征有哪一些

【第1篇】担保合同的特征有哪一些

1. 相对独立性。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

2. 补充性。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担保合同的补充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即责任财产的补充和效力的补充。

3. 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

【第2篇】担保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担保合同成立的条件为:

1. 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 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范。

3. 公平自愿,不存在欺诈、威胁等行为。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3篇】担保合同需要债务人知道吗?

担保合同不需要债务人知道。担保合同的成立并不以债务人知情并同意为要件,债务人不知道的,保证人依然可以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

当债务人不还债时,债权人有权依照保证合同要求保证人还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4篇】留置担保的合同主要有哪一些

留置担保的合同主要有:

一、有偿的保管合同和有偿的仓储合同。

二、货物运输合同。

三、承揽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六条,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第三百八十一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二百八十八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5篇】工程合同履约担保金额是多少

工程合同履约担保金额是,招标人和中标的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即成为接受承包人和承包人。承包人必须向接受承包人提供银行开立的履约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15%,以确保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履约。否则,由银行负责赔偿一定金额,最高不超过履约保函的总金额。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62条规定: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履约保证金是履约担保形式之一。而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6篇】担保合同无效谁担责

担保合同无效的担责是,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担保借款合同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3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 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7篇】担保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相对独立性。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

2、补充性。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担保合同的补充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即责任财产的补充和效力的补充。

3、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

【第8篇】主债权还没成立担保合同还成立吗?

主债权还没成立担保合同不成立。因为主债权就是指主合同,而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不成立从合同自然也就不成立。所以主债权不成立的情况下,担保合同自然不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9篇】债权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怎么处理

债权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的,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要依据担保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10篇】个人反担保合同是怎样的

反担保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担保,与一般的担保有一定的区别,例如在担保人上、担保内容上、以及担保责任上的不同,在签订反担保合同时,对其中的内容,您需要格外注意。如果随意忽视这些细小环节,将来有可能会引起一些纠纷,例如:签订合同责任不明、担保事项不具体、担保范围不确定等。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第11篇】怎么解除担保合同

首先依法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或质押注销登记的手续,然后双方按照之前协议规定或者共同签署一份解除担保协议的合同。

《担保法》规定车辆、船舶、企业动产、城市房地产及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抵押权、质押登记生效的,协议解除或依据法定条件解除抵押、质押的,应当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的,或质押注销登记手续的,应当遵守法律和相关规章的规定。

【第12篇】担保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一些

担保合同的解除方式有:

1. 协议解除,合同成立后,在未履行和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而解除合同。

2. 约定解除,当事人通过行使约定的解除权或者双方协商决定而进行的合同解除。

3. 法定解除,根据法律规定而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3篇】担保合同有哪一些特征

担保合同的特征如下:

1.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2.担保合同的补充性;3.保证合同的相对独立性。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14篇】担保合同的定义是什么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第15篇】担保合同漏洞及欺诈该怎样去防范

可以通过下列措施防范:

1、充分注意抵押财产的合法性。注意抵押物是否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为根本不能变卖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

2、对保证人的资格进行认真考察。

3、注意抵押财产的真实性。抵押财产要是在此之前没有设置过抵押,抵押的价值没有超过抵押财产自身的价值。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33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第16篇】反担保合同必须三方签字吗

反担保合同必须三方签字。《担保法》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虽然规定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但并不必然意味着反担保只能由债务人承担,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亦可作为反担保人。在实践中,反担保合同最末处需要借款人、担保保证人和反担保保证人三方的签字。

【第17篇】反担保合同的担保对象是什么

反担保合同担保的对象实际上是是一种未来的,尚末产生的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债权。只有债务人出现违约,在约定期限届满未能向债权人履行义务时,担保人承担担保义务进行代偿取得追偿权。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四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第18篇】反担保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包括下列内容:

1、双方的基本信息;

2、担保形式;

3、债务履行期限;

4、担保范围;

5、双方的权利义务;

6、违约责任;

7、处置抵押物后清偿顺序;

8、争议的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4条,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第19篇】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

担保合同是规定担保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主合同是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关系。

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法律权利的关系如下:

步骤或流程

1

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

1. 债权人无过错,担保人与债权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 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

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情况下:1,担保人无过错,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担保人有过错,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3

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债务人追偿在承担赔偿责任范围内,可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4

担保人在责任范围内。可要求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责任。

【第20篇】担保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担保合同生效条件是:

1、担保合同的当事人缔约时须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担保合同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及社会公共利益;

4、履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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