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房产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房产合同毁约赔偿金都有哪一些类型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房产合同毁约赔偿金的类型有:
1. 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2. 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抵押人是否是房产的所有权人:如果房子的所有权在银行或者其他个人,那么抵押合同是无法继续再签订下去的。另外房子若是共同所有,需要对方出具同意抵押的声明书才能够继续。
2、房屋是否存在所有权限制情况:假如房子已经被查封、监管,一样是不能进行交易的,所以在签订前要弄清楚。
3、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果确定没有问题,要将房产进行抵押,记得去房管局办理相关的抵押手续,这对双方都是一个保障。
房产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些:产权与产权人应符合一致;买卖双方身份应属实;房屋应当经产权共有人同意、不侵犯优先购买权可以进行正常过户;买卖合同中关于交易时间、地点、价格、方式和违约的约定应当明确等等。
法律依据:
根据2023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房产合同撤销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明材料;房产合同登记申请书原件;已登记备案的房产合同原件;撤销抵押单原件和复印件;房产合同撤销申请表等。
引用法规:
《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第二条
加强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强房屋交易管理。房屋交易管理是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基础和核心。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强化房屋转让、抵押、租赁、面积管理、房屋交易档案、房屋中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楼盘表的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存量房与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以及房屋抵押政策制定及监督执行等交易监管具体工作,实现关联业务有序衔接。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1. 身份证明。如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护照、回乡证等,港澳办、台办或侨办出具的身份证明。
2. 房地产权证。
3. 内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 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6. 内销商品预售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
7. 付款赁证。
8. 前手购房合同、契税凭证。
9. 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下面就为大家介绍几种实践中常见的购房合同欺诈情形:
1、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
《广告法》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开发商发布虚假的广告信息,无疑是以虚假信息诱使对方作出意思表示的欺诈行为。
2、商品房开发证照不全且没有告知消费者商品房开发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各种审批手续,依法取得各项批准证书后才能开工建设销售,证照不全的建设项目因其不合法,通常不能为购房者办理权属证书,不仅直接导致购房者的购房目的不能实现。
3、房屋面积缩水考虑到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复杂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已经设定的3%的误差允许值,对于短少面积超过允许值范围的,应当认定为构成欺诈。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无房产证的买卖合同只要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没有侵犯他人国家的利益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产生的直接法律后果是双方分别返还从对方取得的财产,如果一方有过错的,还应该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房产居间合同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不存在合同无效情形,则应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1. 房产证上面没有合同编号,房产证上面只有房产证的编号,合同编号是指合同的备案号,一般来说在购买房子之后,需要办理网签的手续,那合同编号就会自动生后。
2. 签订合同,我们需要浏览一下合同的具体内容,就可以在网上进行备案并且发布在网上。会给一个网签号,通过这个网签号就能够查询,这样的交易会更加透明化,预防动一房二卖的问题,保证了双方的权利。
3. 登录官网,查询到买卖的情况,电子楼盘上面也能够表明这个房子已经被预定,或者已经签约了。
办理房产证时,需要很多资料,其中包括购房合同。那办完房产证后购房合同哪里去了?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办完房产证以后,会把购房合同原件收走,是房管局收去备案了。房产证办好后购房合同原件个人是会存留一份的,房屋购买合同为一式三份,销售方一份、购买方一份、房管局备案一份。
拿到房产证的时候购房合同是已经被房管局收走存档了的。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必须提供购房合同的原件,但是房管局已经有一份购房合同原件的,所以不需要再收取购房者手里的那份的。
购房合同、房产证名字必须是统一的。如果是贷款的话,银行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要统一,否则不予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1、有了房产证,购房合同还有用的。
2、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在业主后期转让或出售该套房产的时候是需要出具购房合同原件和房产证的。
3、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产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4、购房合同主要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买卖双方整个买卖过程履行的主要依据。
5、购房合同是按揭贷款的必备材料。
6、购房合同是缴纳营业税(卖方)、契税(买方)的依据之一。
7、购房合同是办理房产登记和交易手续的文件之一。
1、非房屋产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
2、出卖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3、因房屋前期开发建设及销售违法无法取得合法产权的。
4、已经设定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房屋。
房产买卖合同的条款包括双方基本信息、标的、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交房期限、权利担保、违约责任以及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也可以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免纳房产税的情形: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请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
即如果购买期房,在收房之后90天内就可以办理下来;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在合同签订完90天内也可以办理。
但是现在需审批签字单位的工作时间只有每周五天,而且开发商一般都会等到商品房基本售完之后才会统一办理,所以会慢一些,不过一般情况下都会在交房180左右会办理下来。
以违规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违规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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