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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有哪一些(20篇)

发布时间:2024-01-15 12:00:05 热度:8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保证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保证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有哪一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有哪一些

【第1篇】保证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有哪一些

根据《担保法》第15条规定,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第2篇】保证合同无效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因以下两种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1)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2)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如果仅有保证人一方的过错,则仅由保证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责任范围应以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为宜。如果造成保证合同无效的原因是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三方的共同过错,则应当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5条2款的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3篇】如何保证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合法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要件就可以,主体即合同签订双方合法,合同的内容合法,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程序和形式合法。一般具备以上条件签订的合同都是合法。

【第4篇】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哪一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保证合同可能因以下情形而归于无效:

(一)法人的分支机构、内部职能部门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于债权人订立保的证合同。

(二)主债权人一方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传统,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而订立的保证合同。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与债权人订立的保证合同。

(四)主合同无效而导致保证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5篇】合同到期不退保证金怎么办

关于合同保证金,目前经常出现的基本是3种:

1、商业合同的保证金,如合同条款中的约定中有提到合同保证金的事宜,此时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就属于一种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履行合同时需按双方有效合同的约定处理。

2、如果是劳动合同,法律规定是不可以收取保证金的,如果收取了保证金劳动者是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3、租赁合同保证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合同保证金,此时合同合法,在履行合同时需按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6篇】保证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

保证合同生效时间与保证签订的方式有关,不同的签订的方式,该保证合同生效的时间也不同。

《担保法》第十三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第十四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第7篇】合同保证金的额度是多少

合同保证金指的是签订合同的一种约定。一般主要是用来保证双方能够妥当的履行合同义务的,一般来说是在基本履行完毕合同内容后即确认收货后退还的。当然,如果有约定具体的退还情况和退还时间的话,那么就按约定的为准。

一般来说合同保证金一般为总合同价的5%-10%左右,但是如果工程采用的是最低价中标法中标的话,保证金会是总合同金额的15%左右。

关于合同保证金,目前经常出现的基本是3种:商业合同的保证金、劳动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租赁合同保证金。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第8篇】合同法关于保证金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法没有规定保证金,但是规定了违约金和定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9篇】签订的保证合同是不是单务合同

保证是一种担保债权实现的合同,本质上不追求经济利益,唯以担保为目的,因而是一种较为典型的单务合同。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6条的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10篇】合同履约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合同履约保证金比例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有些地方把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二)履约保证金金额有些地方是中标合同价的5%以内,有些地方是中标合同价的10%以内,施工履约保证金金额有些地方规定为中标价的20%。

(三)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时间做法也有所不同,基本上不计利息退还。

(四)不少采购机构在标书中注明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一旦投标保证金金额偏少时,转入履约保证金阶段还要补交。

(五)对政府采购的定点企业,有些地方规定通过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制裁措施。

(六)有些地方规定把履约保证金等同于定金。

所以因为我国的法律中没有具体规定合同履约保证金比例,根据我国的情况结合实例,取5%-10%即可。

【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第11篇】保证合同成立条件有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九条,保证合同的成立条件有:

1、签订书面保证合同:即保证人和债权人,依据书面形式,就保证合同的主要条款,依法达成书面协议,保证合同即告成立。

2、单独出具保函:即保证人以书面信函、传真等形式向债权人表示,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代为履行或负担损害赔偿之责,被债权人接受的,保证合同成立。

3、在主合同中订有保证条款或在保证人栏内签字、盖章,即保证人在债权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订有保证条款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保证合同成立。

【第12篇】主合同不成立保证合同有效吗

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保证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合同如果另有约定依照约定。

《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13篇】担保合同中的保证期间如何算

担保合同中的保证期间的算法是,根据《担保法》第26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14篇】主合同变更需要通知保证人吗?

主合同变更需要通知保证人,而且要取得保证人同意。如果未取得保证人同意,减轻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24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15篇】最高额保证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区别

1. 二者是否以债权为前提

在普通保证的情况下,必须先有债权然后设定保证;而最高额保证不以债权的实际存在为前提,而是对将来一定期间内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

2. 二者可以担保的贷款不同

普通保证只能担保一笔贷款;而最高额保证可以同时担保多笔贷款。

3. 二者担保债权的数额不同

普通保证所担保的债权数额是确定的,无最高或最低限额的规定;而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是不确定的,只有到了决算期才能确定保证所担保的实际债权数额。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690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的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

【第16篇】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中断是什么

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归于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在一般保证中,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随主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而中断,导致主合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包括:

(1)债权人就主债务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债权人向主债务人提出要求其履行债务的请求;

(3)主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但是,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并不随主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而中断。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6条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第17篇】合同保证金的作用是什么

保证金通常即定金,作用根据签约目的或者一方当事人的请求而有所不同。签约、成约、证约、履约、违约、解约等等都可以保证金为媒介起担保作用。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18篇】合同保证金可以退吗?

在合同法中首先没有合同保证金这个专业术语。但保证金其实就是保证被保证人会履行合约的,相当于一般合同中提到的定金。

如果合约到期,为了保证履约一方的利益,会收取一定保证金。按照约定履行的,会退还保证金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19篇】保证保险合同的实质是什么

保证保险合同的实质是保险合同。《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20篇】合同保证金可以退吗

在合同法中首先没有合同保证金这个专业术语。但保证金其实就是保证被保证人会履行合约的,相当于一般合同中提到的定金。

如果合约到期,为了保证履约一方的利益,会收取一定保证金。按照约定履行的,会退还保证金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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