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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84条的内容是什么(20篇)

发布时间:2024-01-14 08:55:03 热度:8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合同法84条的内容是什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劳动合同法84条的内容是什么

【第1篇】劳动合同法84条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内容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2篇】还在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内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不仅不能防范用工风险,反而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更大的用工隐患。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3篇】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有哪些

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有:

1、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3、严重违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甲方违背意思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

5、与用人劳动关系对本的工作任务严重或者经用人拒不改正。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篇】劳动合同无效该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5篇】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需提前通知吗?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无需提前30天通知,更无需支付1个月代通知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6篇】劳动合同陷阱常见的有哪一些

劳动合同常见的陷阱有:

1. 口头合同。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并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

2. 格式合同。用人单位事先打好聘用合同,表面看起来没有问题,可是具体条款却表述含糊,甚至可以有几种解释。

3. 单方合同。合同中只约定应聘方有哪些义务,而关于应聘者的权利几乎一字不提。

4. 生死合同。危险性行业的用人单位为逃避该承担的责任,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应聘方接受合同中的“生死协议”,即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两张皮合同。用人单位慑于劳动主管部门的监督,往往与应聘方签订两份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7篇】如何约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对于试用期的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8篇】劳动合同法生育金怎么算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的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的月缴费基数计,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1、顺产津贴等于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乘以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

2、难产津贴等于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乘以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

生育职工个人或家属凭下列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1、生育职工单位证明;

2、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死亡证明;

3、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结算单;

各地要求的文件不一样,具体要和当地部门联系。

【第9篇】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税前吗

是税前。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10篇】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被辞退有赔偿吗

试用期辞退经济补偿情形需要结合实际情形分析,如果试用期辞退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2条规定的情形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试用期辞退劳动者的均不能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11篇】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原则上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只有两种情况下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一个是员工本人提出,或者说跟员工本人协商一致。第二种情况下,员工本人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是违法犯罪的过错情况,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12篇】签了劳动合同不去上班有什么后果

签订劳动合同以后不去上班有以下两种情况下是需要交违约金的,其他情况下是不用交违约金的:

1.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的违约,是指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13篇】劳动合同签一年中间可以辞职吗?

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是可以辞职的。一般有以下方式:

1.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 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3. 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除了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外,均可向单位索要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4篇】劳动合同解聘赔偿该怎么计算

劳动合同解聘赔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15篇】固定劳动合同签订最长时间是多久

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最长时间是没有规定的,应该由劳资双方协商解决,但约定的期限不宜过长或者过短。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3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16篇】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呢?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17篇】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去哪里补办

可以到原单位与原单位协商重新补办,原单位都是有备案的,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服务窗口去申请补办。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18篇】何谓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依照我国《劳动法》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在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19篇】劳动合同没了怎么退休

退休时解除劳动合同丢了,可以由单位重新出具,或者复印件后重新盖章。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20篇】自离后劳动合同多久会自动解除

其实劳动合同法当中对于自离以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自离后劳动合同一般就自动解除。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劳动者已提供劳动部分对应报酬不应被剥夺。至于劳动者自离多久之后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规定该项的期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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