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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应当缴纳。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仲裁结果对诉讼没影响。
没有劳动合同,所有人要提供能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卡、出勤卡之类。
没有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没有双倍工资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责任有:
一、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二、单位终止或者解除(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四、员工可以随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五、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六、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七、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八、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一般劳动者在正式上班之前,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也是给职工的一种生活保障,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单位都是不签劳动合同的。那么,工作几年不签劳动合同合法吗?进来看一下。
签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入职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就要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显然,工作几年不签劳动合同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用人单位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补偿,若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不可以。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不签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相对有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从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补偿二倍工资,最多补偿11个月的,并补签合同。
2. 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规定,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第四十七条规定,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违法。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也未给员工缴纳社保,是可以去当地人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将承担从实际用工次月起至一年期限内的双倍工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应当缴纳。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不签劳动合同要求赔偿不属于敲诈,属于劳动争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1. 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 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将承担从实际用工次月起至一年期限内的双倍工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经济补偿,每月要按双倍工资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若1年后还没有签,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需要承担支付每月两倍工资。
但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该条款,并且从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以后即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最多支付十一个月。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预防员工不签劳动合同:一、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规范合同的签订、续订、保存、变更等制度;二、注意应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与其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或合同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三、书面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拒签合同的,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违法。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也未给员工缴纳社保,是可以去当地人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责任有:
(一)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不将劳动合同交付劳动者将面临赔偿损失之责任
劳动合同作为劳资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凭证,应由劳资双方分别持有,这样有利于劳资双方互相监督以确保劳动合同严格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2)考勤卡、工作证等;
(3)社保缴纳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4)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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