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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可以怎么解除(20篇)

发布时间:2024-01-12 16:36:05 热度:4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合同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合同可以怎么解除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合同可以怎么解除

【第1篇】合同可以怎么解除

合同可以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解除,或者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又或者可以在出现法定解除条件后,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篇】没有购房合同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买房子选择公积金是很多单位人的需求,公积金是上班单位给交纳的一部分保险。所以如果想要买房的话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但是没有购房合同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1. 没有购房合同公积金不可以提取。

2. 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3. 在办理离休、退休手续时。

4.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5.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6.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7. 偿还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本息时。

【第3篇】合同经过双方同意改一下生效吗?

生效。

合同变更的效力,双方取得一致意见的变更,具有与其他部分同等的法律效力。

但是,合同变更生效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前提,这是合同意思自治原则的延伸。一般来说,修改合同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是解除原合同重新签订合同的方式来实现。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4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4篇】不续签劳动合同赔偿有吗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5篇】口头合同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口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是只要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6篇】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操作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用人单位的处理方式为:

1、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不续签合同,将按照劳动者服务时间给劳动者补偿金,每满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

2、按约定的离职日期,办理离职。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劳动者的处理方式为:

1、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

2、按约定的离职日期,办理离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7篇】合同诈骗罪怎么处罚

合同诈骗罪的才处罚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8篇】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签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形成劳动关系的1个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9篇】附期限合同有哪些内容

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

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

1、生效期限又可称为始期,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

2、终止期限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效力消灭的期限。

3、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期日,如某年某月某日;也可以是一个期间。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10篇】合同效力的具体表现有哪一些

1. 合同对当事人的一般拘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 合同的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的效力体现为双主事人订立合同的效果意思产生的法律效力,每一个合同的效力都是特定的,各个合同之间的效力都是不相同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11篇】合同没写签订日期怎么确定

合同没有写明签订日期时,签订日期为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盖章时的日期。如果是采取其他非当面的形式,如数据电文形式来订立合同,双方事先有签订确认书的,那么合同的签订日期为确认书的签订日。另外,如果双方对签订日期有达成合意的,则按照双方可以选择的日期为合同的签订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三十三条【确认书与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12篇】按揭购房合同一式几份

按揭买房合同一式四份,买家一份,开发商一份,银行一份、房管局一份。

贷款买房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1.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才能向银行申请住房贷款,但是也有贷款办不下来的时候。所以购房者在和开发商签订合同时,合同上要明确规定如果贷款没办下来,订金要退还。

2. 要尽量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

3. 合同中要明确最终的交房日期。延期交房是普遍现象,如果合同中规定了交房日期,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则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给购房者。

4. 看开发商的证件是否齐全。正规的开发商一般要具有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该工程的开发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13篇】订单合同日期怎么写

订单合同日期主要是根据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可以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所需要的时间。

所以需要双方协商确定,而且能够实际履行,时间不能太短,也不能太长,以免造成对方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11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14篇】工地工伤没劳动合同怎么办呢?

工地工伤没劳动合同按雇佣关系,主张承包商,建筑商,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15篇】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投保人与保险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双方当事人间的保险法律关系形成,即保险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第16篇】劳动合同的保密条款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此有下列规定:

1、第2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第24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17篇】建筑企业合同诉讼法院如何确定

建筑企业合同诉讼法院的确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18篇】格式合同的认定标准

1、格式合同成立要件:

(1)当事人适格,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具有标的。

2、效力生效要件为:

(1)当事人适格,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19篇】白合同和黑合同是什么意思

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叫做“白合同”,另行订立的合同就叫做“黑合同”。

黑百合同即“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其他的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

【第20篇】如何避免购房合同纠纷

解决房地产合同纠纷途径主要有四个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但具体采用哪种方式各位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来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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