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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 买房协议书(20篇)

发布时间:2024-01-05 21:58:01 热度:7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房屋买卖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 买房协议书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 买房协议书

【第1篇】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 买房协议书

房屋买卖合同以及买房协议书首先应当写明甲乙双方的具体个人信息;其次,写明该房产原归属于谁现出售给另一方;写明甲乙双方应当承诺的事项以及享有的权利义务,写明违约责任;最后,甲乙双方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2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时该怎么办呢?

可采取下列措施解决:

1. 协商解决。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

2. 调解。是指在非仲裁机关和诉讼外的第三人主持下,房屋买卖纠纷的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 仲裁,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当事人依据他们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关,由该仲裁机关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决,以解决纠纷。

4. 诉讼解决。当发生合同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28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3篇】房屋买卖合同适合合同法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属于合同的一种,是适用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法规定不明确的,适用其他合同法司法解释的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4篇】房屋买卖合同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合同登记的程序是:

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

2、产权市场处确认提交的商品房买卖;

3、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

4、开发公司报送合同备案登记表;

5、产权市场处盖章。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5篇】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情形有哪一些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情形有:

1. 不能履行,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2. 延迟履行,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

3. 不完全履行,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

4. 拒绝履行,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6篇】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如何支付

违约金通常由双方提前在合同中予以约定,一旦对方违约,守约方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的方式可以是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

出现违约情况时,可首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或者可以找中间第三方进行调解,由对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来弥补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如果协商、调解不成,可以考虑根据合同的约定提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7篇】如何确定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

确定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方式是: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8篇】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还须公证吗?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必须要公证处公证的。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9篇】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哪些事项

包括下列事项:

1. 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 标的。

3. 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4. 交房期限。

5. 违约责任。

6. 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2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10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提出仲裁,只要双方愿意就可以。根据《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

【第11篇】房屋买卖合同有时效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时效是有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时效一般为三年,如果是因房屋产权纠纷起诉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12篇】房屋买卖合同的作用

房屋买卖合同实质是将售房者与购房者之间的协议通过书面行使固定下来,一旦产生纠纷,可以有效还原事实。

另外,房屋买卖合同一般都会写明房屋位置、面积、交房时间、付款时间,如果是期房还会约定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事宜,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是双方权利义务的证明。

【第13篇】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一些规定

1.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

2. 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

3. 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4. 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 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 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住房有此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7. 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

8.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第14篇】房屋买卖合同实为赠与怎么判

房屋签订的是买卖合同,但实际上是赠与的,在实践中法院一般会按赠与的情形进行判决,但是具体情况还要根据案情确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5篇】房屋买卖黑白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黑白合同所谓“阴阳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当事人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为当事人各执一份的实际履行的买卖合同即“黑合同”,另一份为双方办理网签登记时登记备案的合同即“白合同”。

在房屋买卖关系中,尽管黑白合同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是像这样以通过虚假降低合同标的,欺骗行政主管部门,从而达到少缴税费,损害国家利益,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应属无效合同条款,不具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相反,黑合同中真实的价格条款,才是确定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6篇】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签

1、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买方跟卖方的姓名,地址,邮编电话都写清楚,而且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还需要将委托代理人的信息标清。

2、标的。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房屋。要清楚写明房屋的位置以及买房的面积,还有公摊面积和公用建筑面积,以及周围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责任划分。约定好价钱以及交房时间,并且还要求写清楚房屋有没有纠纷以及抵押,如果有的话,需要卖方全部承担。

【第17篇】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有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的内容,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18篇】怎么可以解除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解除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有:

一、买方因缺少支付房款能力而对房屋买卖合同反悔。

二、以卖方房屋质量瑕疵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三、房屋过户前或者过户中交易被限制,导致买方权利不能实现,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四、因贷款政策变化原因导致买方无法买房。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19篇】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一些有效条件

房屋买卖合同属于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它具有有效与无效条件,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不仅是针对合同当事人有一定的限制,同时针对合同形式本身也有一定的限制。

1. 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2. 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

3. 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4.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20篇】房屋买卖预约合同公证效力如何

房屋买卖预约合同公证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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