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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要写明哪些内容(20篇)

发布时间:2023-12-30 08:10:02 热度:1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合同要写明哪些内容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劳动合同要写明哪些内容

【第1篇】劳动合同要写明哪些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2篇】劳动合同解除工资如何结算

劳动合同解除工资结算有以下相关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3篇】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 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 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第4篇】劳动合同鉴证章

劳动合同鉴证章:是指劳动行政机关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程序及其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备性、可行性进行全面审查、核实、确认后盖的印章。劳动合同属于民事合同中一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施行以后,就已经取消了 这个要求,劳动合同的签订不再要求必须要经劳动部门鉴证,只要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就可以了。

【第5篇】解除劳动合同书怎么写

解除劳动合同书写法如下:双方同意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时截止。乙方保证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完毕全部的交接手续。为弥补乙方因上述约定而有可能出现的损失,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补偿金元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违规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6篇】劳动合同期限变更要符合哪些条件

劳动合同期限变更要符合的条件有: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3、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平等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7篇】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形的,劳动者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违规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8篇】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样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是协商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的解除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构成违法解除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9篇】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交五险一金吗?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即五险,但是一金(住房公积金)是否交纳,需要具体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10篇】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需提前通知吗?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无需提前30天通知,更无需支付1个月代通知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11篇】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2篇】签定劳动合同后公司不给怎么办呢?

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当事人都是需要各自持有一份的,不给劳动者合同文本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13篇】公司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的怎么赔偿

公司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员工双倍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14篇】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备案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有一种情形是需要备案的,那就是进行裁员,裁员超过20人以上的,向劳动部门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15篇】劳动合同上不写工资待遇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上不写工资待遇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该部分无效。但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16篇】不签劳动合同赔偿期限多久

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赔偿的期限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17篇】劳动合同备案需带什么材料

劳动合同备案需带的材料如下:

1. 《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

2. 《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备案职工花名册》一式两份。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一份。

4. 与本单位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18篇】劳动合同到期是否续签有什么规定

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19篇】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吗

劳动合同不可以随时离职,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0篇】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吗

劳动合同按规定应该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应为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部分地区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规定劳动合同需要备案的,劳动合同则应当为一式三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各执一份。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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